夫妻同名同姓能改名字吗,夫妻名字相同
姓可以改吗
问题一:请问自己的姓氏可以改吗? 如果居民原有的名字对自己的生活、工作带来不便,如同名同姓太多、名字中含有生僻字等原因,可向公安机关提交本人要求改名的书面申请报告,然后等待审批。公安部门经过核实并准予改名后,居民就可带齐相关证件到辖区指定的办证大厅办理。对于未成年人改名,则需要父母或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在更改姓名时,需父母双方到场同意才可以改名。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 *** 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问题二:人的姓氏可以随便更改吗 依据法律是可以更改,但是不建议。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但是依据我国于1958年公布实施的《户口登记条例》,公民变更姓名时,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何种情况下允许变更姓名,何种情况下不允许,至今仍没有统一的明确的规定。这使得公安机关无论同意还是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都无章可循,较为随意。这种执法状况,阻碍了公民改名权的实现。 专家认为:1958年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得太过简单,给了公安机关太大的自由裁量权。当前需要对此条例抓紧修改,明确改名所需的条件。至于具体的标准,则需要立法机关深入调研认真考虑。比如,可考虑分不同的年龄段给予不同的改名条件。16岁申领身份证,16岁之前的改名条件可宽松一些;18岁成人后,可以给一段改名期,比如可截至22岁。因为22岁是大学毕业年龄,这段改名期可以让年轻人充分考虑父母取的名字是否适合自己。22岁以后,改名的条件应十分严格,以法律明确列举可以改名的为限。因为人进入社会后经济活动增多,改名会给社会也给个人带来许多的问题。至于22岁这个“坎”是否合适,立法者应进行充分调研再做决定。有了法律明确规定后,对符合条件应该改的,公安机关不得阻拦;不符合条件的,则不应该改。 现实生活中,改名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变动:名字改了,户口簿得改,身份证得改,住房证得改,护照得改,存折得改,驾驶证得改,有汽车的车辆保险的受益人得改,医疗保险得改,养老保险得改,人寿保险得改……如果您不改,那就麻烦大了。假如您的住房证上的名字和您的名字不一致,那房子还是您的吗?保险的受益人和您不是一个人,将来不出麻烦吗?您存在银行的钱是用以前的名字存的,您改了名字,换了身份证,万一您要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用与存款人名字不符的身份证去取,能取出来吗?这都是麻烦事。您要是想把上面说的各种证件上的名字都改了,得花多大的精力? 所以改名之后,还需要做好方方面面的善后事。个中得失,请欲改名者三思。 问题三:如何更改姓氏 这要从两方面来谈,一是政策法规,二是要吉祥好听。 有关改名的登记条例如下 第三章 姓名变更 第十五条 申请姓名变更,须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 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姓名。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一)因血缘关系成立,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双方姓氏的; (二)因收养关系成立,变更为养父姓氏或者养母姓氏的; (三)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四)因婚姻关系成立,变更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 (五)因婚姻关系终止,恢复婚前姓氏的; (六)因夫妻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生存配偶恢复婚前姓氏的; (七)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为继父姓氏或者继母姓氏或者再婚父母双方姓氏的; (八)因入赘关系成立,男方变更为女方姓氏的; (九)因入赘关系终止,男方恢复原姓氏的; (十)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十一)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一)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三)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四)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五)名字粗俗、怪异的; (六)名字难认、难写的; (七)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八)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九)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曾经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二)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 (三)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四)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 (五)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 (六)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七)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八)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照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民族良俗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宗教教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民姓名被批准变更后,仍使用原有的公民身份号码。 第二方面:好的名字,需要有吉利的字音,叫起来好听;吉利的字型,写出来好看;吉利的字义,仔细琢磨又耐人寻味;吉利的数理,笔画算起来还吉利;吉利的五行,从字形、数理、五气(音)角度都能补益命局,助人行好运。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问题四:姓可以改吗? 当然可以修改。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只是改名之后,可能你会碰到很多麻烦,比如因为名字改了,但你的学历证书和其它文件上名字没改,导致很多问题。 问题五:怎么更改自己的姓氏和名字要什么手续? 《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需要提醒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记录,包括毕业证、社保证卡、公积金帐户、甚至婚姻证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则的话,遇到需要审查相关证件时,姓名不符将带来无尽的烦恼。 基于以上考虑,你若坚持要改名字就应该在上述问题都还没有形成前进行,以现在就改为最佳。 你现在是大学生,改变后的姓名将出现在你的大学毕业证书上,应该说因姓名变更而需要同样变更姓名的证件或证明还不是太多(中小学的毕业证书以及其它资料等变不变,都不影响你最后学历证件上的姓名效力),或者基本可以不予考虑。上文提到的诸如社保证卡、公积金帐户、甚至婚姻证明等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一般说来,18周岁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较方便,容易批准。而18周岁以上的人要更改名字,就会麻烦些。你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让相信你改名字是必要的。请记住:最关键是理由。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问题六:我要改姓氏,需要到哪里改, 关于改名问题有规定的: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因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需要持父母两人的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和父母一方同意更改姓氏的书面声明办理。 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机关很难批准.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需要县区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 如果你没有很硬的理由和关系是很难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办了身份证,别的证件就都作废了,重新办,也很麻烦. 问题七:姓能改吗?有没有关于改姓的相关法律?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但是 中华人民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这就意味着,子女除了父姓、母姓外,不可以更改为其他姓。 但这又与《民法通则》第99条相违背 不好说啊 问题八:一个人的姓可以改吗,从法律上怎么办 姓名变更 (全国程序统一,审核较严格)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审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 问题九:成年之后 可以自己改姓吗 随意改还是 可以的 问题十:可不可以随意随意更改姓氏? 上海市民“嫣然”以姓名与自己性格及处事不相符为由,向当地提出更名要求,向她作出口头不予批准的答复。随后,嫣然向黄浦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履行法定职责,办理其变更姓名登记申请。但是近日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随意改名带来多方问题 合肥市户籍科负责人:我们合肥市每年也有一些公民提出申请,要更改自己的姓名。但说句实话,更换的手续的确比较复杂,而且18周岁以上公民提出申请更换姓名的理由也一定要有正当的、合适的理由,并要求公民所在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一个同意更名的证明。 我们依法作出答复,目前依据的是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户口登记条例》以及公安部为贯彻该条例所出台的一个补充说明。目前更换姓名受到限制的是一些正在劳改劳教的服刑人员,或者是被依法剥夺了权利的人。 具体分析一下,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公民“嫣然”更换姓名作出那样的答复,也是有地方法规作为依据的。因为公民成年之后,如果随意更换自己的姓名,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种问题并不是说给公安机关带来了什么麻烦,而是因为公民的姓名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一种符号和象征,如果随意更换,会牵涉到公民的个人身份证、银行存折、房产证、劳动福利、出国护照等证明都要更换。还有可能出现使用更换后的姓名顶替他人的学籍、参加考试、升学,冒领他人工资或侵犯他人姓名权等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目前公民更改姓名的手续较为繁琐,所以我们认为,上海市公安机关的答复有一定道理,但如果公民执意要改换姓名的话,公安机关作出适当提醒后,还是应当予以备案,准许其更换自己的姓名。 公民享有改名的权利 朱加强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部主任:根据《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姓名权属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法律条文不可能规定的那么清楚,即公民在更改姓名时,可以使用哪些名字,不可以使用哪些名字,所以这一块目前还不是那么明确。 我个人理解,公民在行使自己的姓名权时,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能遵守社会公德,不损害公共利益,那么,公民想改什么名字,公安机关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拒绝的。如果当地公安机关确实认为“嫣然”更改姓名应当受到限制,必须要有适当的理由。 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作为 *** 的行政组成部门之一,应当有为公民主动服务的意识,不能因为公民更改姓名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繁琐问题,或者是可能潜伏一些“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社会隐患,就拒绝公民的合理合法的请求。 地方法规不应与国家法律抵触 杨先生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当地户籍部门依据的是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台的《关于执行〈上海市户口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意见》,认为公民“嫣然”的条件与规定不符,所以不予批准更名。但《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户口登记条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需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嫣然有权利更名,有义务和责任为嫣然更名。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国家法律高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两者有冲突时以法律为准。《民法通则》是法律,《户口登记条例》是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也具有法律效力。而《上海市户口管理暂行规定》只是地方法规。根据“小从大”的原则,到底“听”谁的应该很明显,法院也不该作出这样的判决。 公民维护姓名权意识增强 储洁印律师:客观地说,公民的姓名权在我国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在世界其他一些国家,公民可以随时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更换自己......>>
从“夫妻同名”探究起名“重名”原因
唐诗云:“问姓惊初见,称名忆旧容;别来沧海事,语罢暮天钟。”(唐代李益)。这首诗恰当阐发了姓名的个性和感情色彩。姓名,作为称谓符号,在人们记忆里,只要“称名”,就能够忆起“旧容”。然而中国人的名字,自古以来特别是当今 社会 多同姓同名,生活中同姓名也引发了不少趣事。 夫妻同名现象也屡现于报端和网络。据报道有这样一对“夫妻档”——同一省籍、同名同姓、同班同学、同公司同部门同科室、同样都是机务工程师……这么多的“巧合”,不仅在民航业寥寥无几,在国内外亦不多见。这对夫妻,就是南航贵州公司飞机维修厂技术管理室的两位机务“好搭档”——李飞(男)和李飞(女)。南有比翼鸟,于飞不分离,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精彩,既是机务“焦孟将”,亦是上阵“夫妻兵”。 结婚碰到夫妻同名同姓的就比较尴尬。一夫妻,双方都叫李小小。司仪出题“小小小小结婚,小小小小生孩子,小小小小挣钱,小小小小掌钱。提问哪个小小结婚?哪个小小生孩子,哪个小小挣钱,哪个小小掌钱?”说完把话筒递到新郎嘴边,新浪可能被问懵逼了张嘴就来“我结婚,我生孩子,我挣钱,我掌钱。”众人都笑翻了。“所有的事情你都一个人干完了,那请问你娶这么美丽漂亮的新娘干嘛?” 所谓“同姓名(重名)”,是指不同的人使用相同文字的姓与名。同姓名是一种普遍存在的 社会 现象,古今中外概莫例外。《古今同姓名大辞典》收辑了自先秦至20世纪30年代403姓16000个同姓名,约涉及到56700多人.辞典收录的 历史 上同姓名多得实在惊人,如叫‘王充”的有4人,叫“李广”的有6人,叫“蓝仲舒”的有3人,叫“张衡”的有6人,叫“周瑜”的有4人。由于中国人的取名偏好大同小异,碰上几个同名同姓的人的几率可以说是很大的。自古以来我国以姓名短简、姓氏稳定为特点。一般说来, 最长的就是四字名, 一个复姓加一个双名, 读起来只有四个音节; 绝大多数是三字名, 一个单姓加一个双名, 少数一个复姓加一个单名;而目前呈现增多之势的是二字名, 一个单姓加一个单名, 读起来就是两个音节。近20年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人口流动和经济往来日益频繁, 同名同姓者遭遇的几率大大增大。 宝宝起名同姓名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是中国人口数量和起名用字数量,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而汉字有近十万个,姓名常用汉字约有5000个。另外我国历代出现过的汉字姓氏约有5600 个左右, 但由于种种原因, 有许多姓氏消失了, 现只有半数仍在使用, 而产生的新姓氏则为数极少。根据一些学者所做的估计, 我国现有汉字姓氏的总数约3000至3500个。 二是大姓重名的概率较高,李、王、张、刘、陈、杨、赵、黄、周、吴、徐、孙、胡、朱、高、林、何、郭、马19个大姓的人口占了汉族总人口近60%,也即全国大约有一半人口只使用这19个姓氏。而在这19个大姓中,李、王、张三个“超级大姓”,约有2.5亿人使用。 三是起名时往往受、时事、观念、期望、道义、地域等现实因素的影响,所以在一段时间、一个地区内使用同一名字的频率特别高。建国初期的建国、爱国、为民、建华、卫华, 20 世纪五六十年代的 跃进、超英、学锋, 文革时期的 卫红、卫东、劲松、朝晖等等。从70年代以后,个体意识开始觉醒,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祖国大陆,革命性词汇退居二线,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被经济建设取代。70年代,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多以身体 健康 为主,可以看到,以勇、军、刚等为代表的词汇成为男性取名的主流。八九十年代,如伟、超、涛等男性取名的主要词汇。21世纪取名更加不拘一格、随心所欲。突出表现在四字名字的出现及子萱、浩轩等琼瑶式名字的流行。八零九零后的成长记忆始于港台流行的兴起,因而为子女取名时深深地受到港台方面的影响,大陆近几十年固式的取名局限被打破, 娱乐 化成为这一时期民众取名最为突出的特征。 同名的原因还有:有的采取拿来主义,如李嘉诚这个名子可以说家喻户晓,因此出现不少赵嘉诚、陈嘉诚的同名现象。如某市户政处获悉, 全市有622 个陈龙。 陈龙的大量出现, 与人们的追星心理偏好有关。有的和用字偏好有关: 如刚、强、勇、仁、义、智、信、文、才、勤、孝、明、锋、波、涛、军、兵、富、贵、财、发、根、荣、桂、兰、梅、珍、宝、花等也相当普遍。当今 社会 不少用轩、妍、馨、漪、晨、梓、奕等字。 趣事一:给宝宝取得名字,竟被同病房的产妇盗用。生完宝宝在住院期间,和一个40岁高龄产妇同一个病房,刚开始觉得那人还行,婆婆煮了甜酒,我还好心分她一碗。在聊天中她一直问我取好宝宝名字了没,我就跟她说了我宝宝的名字,她说她一直不知道要取哪个名字好,还让我帮她家宝宝想名字。就在今天她出院了,我问她你办好出生证明了吗? 她说正在办,问她取了什么名字,她吞吞吐吐的说和你们家的差不多,那时我刚好把复印身份证的证明拿给医生,刚好看到她老公正在办出生证明,她老公姓陈,看到她老公正在写名字,我一看除了姓氏居然和我家宝宝的名字一模一样,当时我只有气愤了,忍不住就直接说了她家老公,来到病房,我又说了那个老女人,她还厚着脸皮说没事,反正以后又不认识。气死我了!怎么不让你家宝宝和我老公一个姓啊!我家宝宝的名字也是想了很久的,这下一步该怎么办啊!(此段摘自网络) 趣事二:20世纪40年代后期,上海市有13个吴国桢。有意思的是,其中一人正担任市长,另一人却犯了死罪。市长吴国桢十分关心死囚吴国桢一案,时常电话询问。因此案件审结后,法院将判决书副本一份专送市长,以释其悬念,一时传为趣谈。 趣事三:据《武汉晨报》1999年9月17日报道,武汉球场新村小学五年级的一个班上,有四个陈龙。老师无奈,只得给他们编号:陈龙一、陈龙二、陈龙三、陈龙四。一次,学校体检验血,四个陈龙都忘了在化验单上编号,结果不得不又抽血重验。为此,陈龙一多次哭闹,硬是逼着父亲给自己改了名。同样因为不堪同名之累,一个陈龙只好转学。此事见报以后,有读者问:全市究竟有多少个陈龙?记者来到市户政处查询电脑,全市共有陈龙622名。 《静月斋民间故事》中有一故事《阴差良缘》:书生遇同姓名之人,去他家喝酒夜宿,死一回却娶美娇妻。同名的人碰了面,那场面既尴尬,也有趣。清人王士稹《池北偶谈》记载,有名李空同者,督学江西,遇一学生与自己同名。督学有意考考后生,出一上联征对:“蔺相如,司马相如,名相如,实不相如”。其意不仅怪,而且刁,暗示后生小子不该与己同名。哪知聪慧的学生应声而对:“费无忌,长孙无忌,彼无忌,此亦无忌”。这意思也很明白,同一个名字,你叫得,我为什么叫不得!督学碰了一个钉子,当然不太舒服,但同时也不得不暗暗赞赏学生的敏捷机智。 不但中国人的有同名现象,国外也是如此。国外同姓名的故事曾拍过电影。《同名同姓》又名《同名之人》,是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发行的剧情片,由印度导演米拉·奈尔执导,Irfan Khan、卡尔·潘、杰茜达·芭瑞特出演,该片已于2007年3月9日美国上映。影片讲述了一个美国家庭两代人去印度生活,由于文化差异、感情纠葛等问题产生不同命运的故事。
夫妻同名同姓是一种什么体验?结婚证惹关注,给孩子取名成难题_百度知 ...
名字对于一个人来说很重要,父母在给孩子起名字时,会格外谨慎,想给孩子起一个既好听又有美好寓意的名字,毕竟名字会伴随孩子的一生,这件事不能马虎。 很多家长在给孩子起名时,都会注意“重名”的问题,不希望重名率太高,不然会引发很多尴尬的事情。可是有些人不仅遇到了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人,还和这个人结婚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有一堆90后小夫妻因为名字而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他们俩是通过网络相识,后来见面了,觉得对方很不错,于是就开始恋爱,最终决定结婚。 在办理登记结婚时,登记人员询问他们俩的名字,俩人说出同一个名字, 登记人员还以为听错了, 于是又看了一眼他们两个人的户口本,才发现他们夫妻俩同名同姓。 这对小夫妻都叫李秋怡,从相识到结婚,两个人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正是因为有相同的姓名,才拉近了两个李秋怡之间的距离。 男方说,两个人见面之后, 他直接把自己的身份证给对方看, 两个人从此产生了感情,正因为是同名同姓,所以他们俩的感情才会变得更好。 要问夫妻同名同姓是什么体验?男的李秋怡说, 体验非常不好, 同名同姓给他们俩带来了烦恼,比如朋友喊“李秋怡”时,他们俩经常同时答应,而且现在他们俩正面临一个难题,那就是不知道应该给孩子取什么样的名字。 虽然夫妻同名同姓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可是夫妻俩却不知道应该给孩子起什么样的名字,毕竟父母的名字很特殊, 所以孩子的名字就不能太普通, 最好是也和父母的名字一样,不仅有特色的,而且还好听,最好也能够和父母的名字一样,让人听一遍就能记住。 有网友说, 干脆孩子也叫“李秋怡”算了, 这样一来,一家三口的名字都一样,这样才更有特色,会给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但如果孩子也叫李秋怡的话,以后会引起更多尴尬的事情,比如父母去参加孩子的家长会,老师点名时,孩子可能会和家长一起站起来。 另外,当孩子长大后,孩子也会对自己和父母的名字产生疑惑, 也容易把一家三口的名字搞混, 从而引起很多尴尬的事情。 还有些网友建议,父母都叫秋怡,读起来有点像“秋衣”, 孩子可以叫李秋酷, 谐音是“秋裤”,与父母的名字很搭。不过这只是在开玩笑,给孩子起名字时可不能太随便,父母一定要谨慎一些。 1、注意谐音问题 有些家长在给孩子起名字时,没有反复斟酌,导致出现谐音问题, 比如我有一个初中同学叫“刘岳晶”, 爸爸姓刘,妈妈姓岳,指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听上去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多读几遍的话, 就会发现谐音问题。 如果孩子的名字存在谐音问题,将来孩子可能会成为同学们取笑的对象,导致孩子变得自卑、胆小,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影响。 2、注意重名 家长还要注意名字的重名问题,在过去,人们起名字时喜欢用“淑芬”、“建国”、“丽琴”等等,导致重名率很高,而且现在再听这些名字,会感觉过于普通。 现在有些名字的重名率也非常高,比如“梓涵”、“浩然”、“子轩”等等,家长给孩子起名时要注意这个问题, 别给孩子起过于大众化的名字。 3、别用生僻字 有些年轻家长特别 时尚 ,喜欢追求个性,给孩子起名字的时候也是如此,会使用生僻字,觉得这样就不会出现重名的问题。 家长给孩子起名字时最好不用生僻字,因为生僻字很少见,很多人不认识,孩子将来上学后,老师点名时会出现比较尴尬的局面。 另外,有些生僻字的使用率不高, 所以电脑都无法打出来这个字, 曾经就有一位考研的学生,因为电脑无法打出她名字当中的生僻字,导致她错过了考试。 总之,父母在给孩子时,不要太随意,要注意重名问题,不然等孩子上学后,经常能够遇到和自己重名的人,会让孩子感到十分尴尬。 父母应该给孩子起一个好听的名字,不要过于个性,但也不能太大众化,最好具有美好的寓意,这种名字才最适合孩子。 我是甜橘妈妈,全职宝妈,欢迎大家在留言区分享自己对于“名字”的见解。夫妻同姓有什么好处?
好处:不用去争论孩子和谁姓。如果我们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那么我认为这对拥有相同姓氏的夫妇来说是非常好的。毕竟,他们大多数现在都是独生子女。甚至女孩也想有一个同名的孩子。如果他们都有相同的姓氏,他们不会因为谁有相同的姓氏而争吵。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是非常好的。例如,我们认识一对明星,陈晓和陈妍希,他们都姓陈。目前,他们有自己的爱情结晶,他们的生活事业也欣欣向荣。并不是说两个同姓的人对他们的生活事业有影响,所以只要他们不是近亲,同姓结婚也是很好的。当然,好处是如果你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那么婚后的孩子将真的不知道姓是谁,两人也不会就这些问题争论,这简直是完美的。而且,这种缘分真的不是普通人能遇见的。他们喜欢的人和他们自己有着相同的姓氏。最重要的是他们仍然深爱着对方,所以他们可以一起度过一生。考虑到这种缘分是令人羡慕的。房本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改一方的名字能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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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4岁了,名字与别人同名同姓上过户口了还可以改吗?
一,可以改名的:1,未成年人改名的,需要父、母双方,携孩子,去户口所在地提出改名的申请;2,改名时,应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有父、母双方签名的改名申请书等资料;3,具体可咨询户口所在地的,依对方的要求提供。二,户口本更改信需要的资料及流程:(一)《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三)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四)提供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1)人口信息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报分局人口科审核(其中对18周岁以下更正名字作出终审决定),分局人口科上报市局人口处审批,市局人口处接到上报材料后,由市局人口处作出终审决定,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2)人口信息非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终审决定。主项更正人口信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18周岁以下名字更正20个工作日)办结,非主项更正人口信息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