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的发展规律有哪些,婚姻分为三种关系
命理教你怎样建立“平衡”与“持久”的婚姻
婚姻中的阴阳平衡与失衡,关乎婚姻的稳定与破裂。故此,认识与把握婚姻中的“阴阳平衡”规律,对于家庭中的婚姻成败,也就显得尤其重要。于是,人们就开始关心婚姻变化的时间规律。比如:古来就有婚姻“七年之痒”说法,也就揭示了婚姻成坏变化的一个时间节点。
其实,结婚变化的时间节点,还有很多。比如:喜新厌旧的年份,大体就是三年,结婚后的第四个年头,也是感情维系的关键年份。与命理中、六冲与三刑的规律趋同。比如,干支之冲的年份,就是每隔七位就会发生;地支三刑,则是每隔地支四位,就会发生一次。当然,也不能说,所有人,每隔七年,婚姻就一定会出问题。这里的关键,则有一个命理中的喜忌。
比如,对于命中喜合、喜冲与喜刑的人,原则上在喜用之年,发生的事情,大多与自己的心愿相符,除非自己改变了想法,而且这种想法大多是正确的。另外,婚姻变化的时间节点,也与一个人自然年龄有关。美国普林斯顿大有调查表明:婚姻之痒的年份,并非取决于婚姻的年龄,而是取决于当事人的自然年龄阶段。
就男人而言:30--35;45--50;60--65这三个年龄段,是婚姻关系最为脆弱的阶段;女人的话,则可能提前4-6岁。就我的看法来说,无论是婚龄,还是自然年龄,对于婚姻的影响,都不是“致命”的根本。核心的问题,还是不少的人,没有找到婚姻相处之道,婚姻“平衡”之道。具体说来,大致要处理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1、阴阳的互生状态,决定了婚姻关系的最终趋向就婚姻来说,阴阳的互生,则表达婚姻的相处方式,爱的关系,爱的能力与意愿。阴阳学家告诉我们:“阴阳互生总是和相生者的力量成正比;和被生者的力量成反比”。这个规律,婚姻中你对对方的爱,自身的能力越大,就会爱的越深;同时,也要关注,对方接受爱的能力,如果对方能力越小,爱的程度就越低。
因为,对方的能力大小,你是无法左右的。故此,你要婚姻中维持爱情,最核心的就是,如何提升自己,完善自己,自立、自强、自尊,这样才能具有对对方持久的吸引力,不要事事依靠对方。同时,原来已经依靠的,说明对方的质能很大,就不要突然加以改变,这样,反而会令他(她),感到不适应,他的力量就会更进一步得到弱化。
这种状态最有效的办法:不刻意,不经意提点提点,让他觉得你也绝非等闲之辈,是有能力应对他(她)的,几招过后,他自然知趣而退。但是这种提点,只能点到为止,要给他留有回旋的余地。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阴阳平衡运动的规律了,就是阴阳的互制。
2、阴阳的互制,往往决定婚姻危机处理的成败夫妻间往往就有这种微妙的现象,那就是:“无论男女,过于主动,过于殷情,结果事与愿违”。尤其是出现了婚姻外溢的情况,其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冷也不是,热也不行,其实细想不足为奇。实际上这也说明阴阳的平衡也需要相互牵制,一味的相生、毫无原则的放纵,这个自然也是不行的。
阴阳的互制规律,主要的内容就是:“互制力量的大小,与制约者得盛衰力量成反比;与被制约者得盛衰力量成正比”。就是说,你如果要制约他的婚姻外溢倾向,起制约力量的发挥,往往需要弱化自己的力量,采取“曲径通幽”的方式最好,这样才能“事半而功倍”。
这并不是说,不作为;而是,如何正确的作为。就如老子所讲:“无为无不为”。方式,方法最紧要。也因为,阴阳的互制,往往是阴阳平衡的前提。如果,你要对婚姻施加积极影响,无论男女,要使婚姻回到正常的范围内,就必须要弱化自己的立场、力量,不能得理不饶人。处理好了这些,婚姻就能恢复到常态,剩下的问题,就是你有如何有效维护好婚姻的平衡态了。
3、婚姻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也需要自我完善与更新婚姻和家庭,既然是一个阴阳平衡体系,那么它自然也要遵循阴阳的平衡的特点。首先要说明的是一个开放系统的平衡。任何一个系统,如果不能开放,完全封闭,不参与外界物质、能量、资讯的交换,这种婚姻迟早要出问题的。参与外界物质、能量、资讯的交换的方法,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就是男女都要有自己的事业、职业、工作、交际。
婚姻中不能自我封闭,实际上你也封闭不了。有的说,这样会造成很多问题,比如外遇往往就是由于交往中产生的。但是,婚姻的活力,往往也是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没有比较怎样才能知道你的好?同样,没有比较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的差?故此,越是圈养的爱情和婚姻,本身就是越是危机重重。适当地给予对方自由的空间,就是维持感情的基础。
因为,婚姻中阴阳的平衡,就是一个常态的平衡,常数的平衡。就是说自己的行为举止,生也好,制也罢,其作用都要有个度,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要超过世人的预期。也就是说,对人对事,要有一颗平常的心,婚姻也一样,不要把婚姻看成“天堂”;也不能把它想象成“地狱”,他和万事万物一样,该生则生,该死则死。
其次,婚姻中的阴阳平衡,也是一个功能态的平衡。这种平衡,不是按照体积大小,也不是按照投入产出比来决定的;而是相互之间功能的实现。比如:夫妻之间,各自有自己的功用和职责,谁也离不开谁。所以,只要你能正常发挥出自己的功能和作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能维持这种常态的平衡。
男人有男人的功能,女人有女人的功能;各自的家庭有相互认可的分工,不要认定自己比对方强,或者对方一定比自己差,不必越俎代庖,这样,才能具有稳定婚姻的可能。至为重要的是,婚姻系统,也是一个生命体,随时需要自我完善,自我更新。千万不要以为,婚前自由恋爱,建立的感情基础,就会持久不变。
因为,自身也在改变,对方也在改变,周围的环境随时都在改变。你的主动适应这种变化,随时调适感情基础,建立新的平衡态。不然,一旦出现外力推动这种改变,定然会感到无所适从。那时再来改变,也就迟了。因此,夫妻之间,得要主动建立新的共识,新的目标、新的愿望;反复重新认识自己与对方。
婚姻关系的类型有哪些?
1.从夫妻结合的动机看夫妻的结合(结婚)是由各种动机促成的。动机的不同对于以后夫妻关系的发展影响很大,下面就根据这个认识分别叙述。当初,夫妻的结婚动机未必一致,因此,一开始便将两人都分为一个类型多少有些牵强附会。多数情况是,一方的动机感染了另一方,然后在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渐渐使双方变为同一类型。1)爱情型以俩人的爱情为主要动机而结婚的夫妻,根据其爱情的源泉可分为①肉体派爱情和②人格派爱情。①所谓肉体派爱情型,是指校对方肉体和性的魅力强烈吸引而结婚的类型。从男女结合来说,这当然是不可忽视的,因为如果缺少这个重要因素,夫妻便无法结合。当一见钟情和外貌的美好等以性作为重要因素时,往往就要把作为夫妻所不可少的其他重要因素忽略掉。事实上,这一开始就成了不安定的类型。在新婚夫妻的交往中,这个性格很明显。相互使对方充分地得到性的满足,是夫妻结合的一个重要条件。可是,对于天生乱婚的人来说,不管怎样,只要对方性的魅力突然减退,而爱情就有转移的可能。越是看重对象性的魅力的人,这种倾向就越是明显。因此,虽然当初的爱情始于肉体感,但如若不进一步扩展为生活上正常人的魅力,那么,这种爱情是难以持久的。很多男性因美女有性的魅力而向她求婚,美女的性的魅力越大,危险也就越大。正因为如此,一个男人越是把女性的性魅力作为选择伴侣的第一标准,他使婚后生活持续下去的意志和态度就越成问题。早在400年前蒙太尼在他的随想录中写道:“从未见过由美与爱欲促成的结婚会始终不渝。结婚没有坚定不渝的根底是不行的。那种一时的狂欢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尽管如此,男性被女性美丽的容貌所吸引的倾向性非常之大,这类事例层出不穷。在上述情况下结婚的,妻子常以其貌美而傲慢,受丈夫宠爱,乍看很像个美好家庭,其实,他们间的关系很容易冷淡。与其说妻子要尽力保持其美丽的容貌,还不如说,在这同时,她以妻子的身分努力从丈夫那里取得人际和人格上的爱更为妥当。—般说,不论丈夫或妻子一结了婚便立即想疏远,相互间完全没有拘束,结果,使得对方对于性魅力的新鲜感觉很快消失。有时肉体爱情的产生同人格爱情的产生并没有关系,因此,这种类型的夫妻尽管当初热烈相爱,但很快使出现人格上的纠纷。②所谓人格派爱情是指它远远超出了夫妻关系的现实。因为这是在对方人格的或至少人的个性的吸引下逐渐发展为爱情而结婚的类型。这种人格的和人的魅力远比肉体的魅力具有稳定性。不过,这是一种只有经历过夫妻生活后方能体会的人生智慧。在像夫妻这样的共同密切合作的生活中,人格的优点渐渐被视为不可或缺的,它能弥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之处,使私生活有安定感。在一夫一妻制结为结发夫妻并一直互敬互爱白头借老,没有人格的爱是做不到的。不过,这种人格的爱也不一定产生于相互间的优越人格。在双方尚年轻的时代,人格不可能很成熟。往往只不过是在年轻人所具有的人格魅力,例如纯洁的感情、坦率、理想、积极性、正义感、勇敢、开朗、不自私、善良、温柔等等方面相互吸引罢了。这都是使年轻人对未来充满信心的特质,不过它们又都是过渡性的,并非最后定型的东西。因此,最实在的是最好通过这些特质来探索行动上的可能。因而,常有这样的情况,不管男或女,都会因对这些特质的感受性和评价角度不同而发生误解,或被一些次要的特质所吸引。例如,有些青年人把追求虚荣看作为理想,把炫耀自己看作为正义感,把粗暴说成感,把性情急躁说成积极性,这些都是在年轻人中常见的。有时甚至把思维能力差的装腔作势的年轻人看作极敏感而聪明的人。—般说,青年男女在自己想讨好的异性面前几乎都本能地表现出自己最出色的地方,所以,被对方所迷恋的年轻人只是看到这些表现,当然容易产生这种误解。他们拒绝头脑冷静且经验丰富的成年人的忠告,只认为自己的看法正确。在交际和结婚以后便必然渐渐后悔。后悔时很多青年人仍认识不到自己见识力的不成熟,认识不到自己的轻浮,只是说“我受骗了”,“理想幻灭了”。他们仍然认识不到自己把糜烂腐朽的东西和恶习陋规看成了魅力,其实是自己的价值观念低下。因此,当年轻人“被对象吸引”时特别要注意,即便结婚动机是人格派爱情型也未必可以置信,不过既然成了夫妻,可说只能期望这种类型照原状维持下去了。因为这往往只能说是两个人合得来而已,所以,客观地看,不能轻易地说这是因为“两个人的个性好”这类话。不过,如果只从夫妻关系看,那可以想象,这个类型的长期持续性是比较健全的。如果两人在后来的各种经历之后仍未失去其特性,而且双方对此的评价态度也未改变,那么,这种夫妻便能逐渐地在爱情与信赖关系上相互深入下去。例如白首情老的夫妻或丧偶的一方总是大大赞扬对方的人格便属这种类型。不过这些只是夫妻之间的事情,第三者没有必要把这种评价作为客观的事实。2)功利型所谓功利型,是指结婚的动机主要并不是爱情,而是把对方的出身、财产、学历等的魅力看作自己个人的功利,因而结为夫妻的。从前常见的那种策略性婚姻,以及长子继承家业的婚姻都是典型的功利型婚姻。即便在今天,追求这种婚姻的也大有人在,当然,有的是为摆脱独身生活而结婚的。结婚生活是现实问题、因此对于对方的健康、主持家务的能力和前途等不能不加考虑心,但是,它同对于对方的爱情的关心相比较却占着主要地位.这种婚姻基本也属这种类型。,那么,夫妻关系就很难是真正的人性的关系,不可避免地要出现爱情的不平衡。因此,这样的夫妻从一开始便在形式上形成不自然、冷淡,总是互相指责,难以和解,只是内于在社会上重体面而表面上装得相安无事。只是当追求真正的爱情时,某一方才会由于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而暴露出致命弱点。夫妻间由于在精神上原本不抱什么期望,因此使得本来就冷淡的关系很快变成僵持的关系,再下去往往变成相互憎恶的关系。这种夫妻关系很容易发生欲置对方于死地的犯罪行为,或者从功利主义出发,把对方的存在只视为为了自己生活上的方便的权宜之计,长期保持这种形式的冷淡关系。只要不反省自己功利主义的结婚动机,只要不改变对对方的冷漠的爱情态度,那就很难期待这种类型的夫妻关系会有真正的幸福。2.从夫妻共同生活的方法看夫妻共同生活的方法也有各种类型,这些类型是由两人的生活条件和两人的性格决定的。1)平等合作型这种类型的夫妻站在平等的立场上合作操持家务。近年大多年轻夫妻属于这一类型。如果夫妻是双职工,不分谁是主要的家务操持者,而是轮流操持,由时间方便的一方操持。有时连这样的分工也没有,而是作为爱情的统一体共同行动。但是,也常有这种情况,即从个人出发为了自己的生活而进行最起码的合作。这种夫妻都把对方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需要。只要对方不侵犯自己的实质性利益,使对对方同自己的分歧采取宽容态度,但是,不愿为了对方而完全牺牲自己。如果相互以这种态度共同生活,在分担家务上必然出现平均主义。可是一有了孩子,丈夫和妻子家务的分担必然产生差异。这样的平等合作就像在结婚初期双方在社会上工作时的分工一样,是很常见的。这样的合作能不能培育出真正的夫妻间的爱情,那就要看双方合作的态度如何,假如合作得自然,那自不必说,假如双方过于强调平均主义等,那还不能说是一体性的爱情。2)分工型同上节相对应的是分工型,丈夫和妻子各按特点分工从事家务。以前靠薪水生活的夫妻便是常见的分工型。丈夫在外面工作攒钱,在家时偶尔帮忙搞家务,家里一切事交给妻子负责,夫妻间的事全都分了工,不过在主持家计这点上仍是共同的。确实,这种工作性质的不同,引起生活上的劳逸不均,往往造成男女某一方家务负担过重。然而,由于男女双方在不同性质的工作上相互吸引(即角色期待),由于尊重对方的工作,承认其存在的意义(即角色分担),从而意外而有效地加深了相互间的爱情,同时对各自分担的工作培养起责任感,使工作熟练化、事业化。诚然,只要真正信赖对方,志同道合,便会有合适的分工,如果随便把这同男女不平等联系起来,那就未免见识太浅了。既然夫妻双方都对各自的分工满意,而且努力地工作,当然这个类型的夫妻关系最容易安定。可是,如果夫妻间分工的思想基础一开始就是过去那种重男轻女观点,那就不对了。新教育男女共校的思想启示我们:从人性的角度看,男女是完全平等的,教育机会应当均等,只是教育的内容可根据适宜性和对未来的志愿而有所不同。过于强调接受相同的教育,结果将使男女双方都不能发挥各自特点,变成了中性的无特长的人。双方势均力敌的平等合作型家庭如果增多起来,那决不能说是进步。从平等观点看按适宜性进行分工合作才是比较先进的形式。据某项调查宣称,今大的年轻人赞同分工型的人数人压倒多数。3)一方依赖型这个类型指的是,在家庭管理方面不是丈大完全依赖妻子,便是妻子完全依赖丈夫。在家计家务方向一方不负任何责任。如果将一方体弱多病和经常不在家的情况除外,从心理角度看,这个类型出乎意料的多。有时乍一看很像分工型其实是一方在心理上完令依赖另一方,只不过起着助手的作用而已。或者说,主导权完全由一方掌控,另一方几乎没有什么实权。这种情况并非因大妻间的年龄差别而产生,而是来自性格与能力的差别。被依赖的一方并不以此为苦,从安定、平衡这一点看总还是一对合适的夫妻。那种一体感特强的夫妻可能也是这种情况。各种问题都可能在双方之间引起很大的不平衡,而他们仍能不吵不闹,和睦相处。多数人倾向于:在通常情况下妻子依赖丈夫(丈夫优越型)的多,可是现在看来未必如此。无论从经济管理或家务管理上看,丈夫依赖妻子(妻子优越型)的例子多起来了。特别是从心理方面看,表向上丈夫处于有利地位,其实是依赖妻子的。这种家庭(且不算它为惧内型)是很多的。在这种一方依赖的家庭里,如果被依赖的一方突然去世,留下一方的生活将极其悲惨。如果依赖的一方去世,被依赖的一方会突然失去劲头,垂头丧气,不能把夫妻关系上一方依赖型批评为陈旧的类型,也不能说它是异常的形式,从心理方面看,它是微妙的东西。如若认为对方的依赖是一种痛苦,那么夫妻关系使不复存在了。3.从夫妻生活继续的方式看建设型的夫妻,两人总是在共向的生活目标指引下勤勤恳恳地合作。也可称它为有共同目的和志向的类型。所谓共向目标,是指创立家业,教育子女和发展家业等等。总之,是非常具体实际的事情。也正因为如此,两人才能头脑清醒地努力合作。一般说,这样的夫妻是认真、勤奋、积极的,他仍把结婚看成是创造和建设某个事业的出发点。因此,他们在享乐和消费上都有所节制,在通向未来目标的共同努力中感受到生活的意义。因为未来不仅有希望,有面临着需要合作的课题,还有能克服夫妻问许多矛盾的原动力。这样,在他们埋头努力之下,某个目标一部分刚实现,立即又产生下一个新目标,再去追求。夫妻生活就这样好几年好几年地持续下去。当其中某一方即将去世的时候,他(她)会自然地想到:“这条路走到头啦。”刚开始开垦荒地时,这种类型的夫妻很多。不过,这个类型的夫妻关系有个特点,那就是精神生活不很丰富。其次是,在未达到目标以前夫妻尚能一致合作,一旦达到了目标,生活便会失去劲头,以人或某一方懒散起来,终于导致夫妻关系出现破绽。因为使夫妻俩团结一致的力量源泉只是那个目标而已。2)惰性型虽然从恋爱到结婚就像做梦一样不可预测地向前发展着,可是开始过夫妻生活却成了非常现实的事情。小俩口的共同新生活从此便受到外部和社会条件的限制,必须按一定的方式生活。例如,丈夫要在一定的时刻上班下班,而妻子在这期间以一定的格式从事家务。起初新生活确实感到有某种新鲜感,但很快便产生“老一套”的感觉。因此,想使生活变换一下方式,在假日里一起外出旅行等等。但是,如此做环一通以后也失去了新鲜感觉。对象本身的存在已成当然,对自己已不起刺激作用。即使丈夫调动了工作,搬家,生孩子,也只能在短暂的时间里分散一下注意力,而家庭生活仍是同样的方式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希望生活发生变化的期待越大,就越是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某种对生活的厌倦。厌倦经过循环形成一种适应,这种适应就是惰性生活的开始。却也太太平平。3)失望型表面上看起来像惰性型,实际上却要糟糕得多,这就是失望型。这种类型的夫妇当初结婚时百般努力想在两人之间建立—种和谐的关系,在满怀期望之中开始了新的生活。男女青年,人人都对异性和对结婚生活上所抱的希望多少有些过分。希望越是过分,失望的比率也越大。他们把这叫做“幻灭”等等、而这正是对认识现实和改造现实发生兴趣的原因。于是,他们不想积极努力去适应新生活,而是简单地抱着“算了”的态度,这就是这个类型的特点。当然,这类夫妻也有力求消除分歧的,也有竭力忍受分歧的。然而,双方发现在一些生活习惯上合不来,兴趣爱好不一致以及性格不同等都不是一下子所能改正得了的。如果认为分歧很深,夫妻共同生活受不了,那不久便会以离婚告终。虽然一下于到不了那种地步,但假如相互间强调其他理由而忌讳离婚,那就只好通过努人,尽量缩小分歧,使夫妻生活继续下去。这时他们都认定分歧程度的不—致是没有办法的。这样一来,夫妻双方都想消除这种分歧,只是想尽量不便这种分歧给自己带来苦恼,同对方保持适当的距离。不用说,这种情况下,夫妻之间关系变得冷淡又很少交谈。双方都到别处去寻求生活的乐趣,家庭不和睦,要么就是围着孩子转。这样的夫妻经常大吵大闹,不过平时非常安静。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情也会使得对方闷不做声。但是,不作声并不是对对方的默认,而是对对方不存什么希望。这种夫妻都认为自己不幸,越来越形成以自我为中心,事态日渐恶化。可是,一想到“这辈子算了吧”,于是夫妻关系仍照原样维持下去。对对方虽没有全面丧失信心,但在某一个方面已完今丧失了信心,像这样的夫妻例子是很多的。4)一体型所谓一体型是指在长期夫安生活期间,使自己无论在性格、爱好和习惯上都能和对方相适应,夫妻完全成了一个整体。这可说是夫妻关系的理想类型。这样的夫妻,把当初结婚时情绪性的爱情,通过共同的夫妻生活培育成为生活上的人际爱情。他们通过相互体贴、合作和努力创造出一个和谐生活的类型。这个生活类型是在夫妻两人生活历史中培育出来的,只能随两人而存在,别人无法代替,也不可能出现第二次。只要两个人对这个生活类型满意,双方就会把对方看作是实在的生活伴侣,使对方具有无法代替的价值。相敬如宾的老夫老妻所具有的一体感也属这种情况。有些夫妻间的一体型并非精心培育而是自然形成的,从所谓像分看,这种夫妻从一开始就比较和谐。有关夫妻之间也有缘分,最近已由心理学阐明,但缘份里又有无数的组合,内容相当微妙。从旁观者看是有缺陷的东西,一结成大妻后甚至成了对方的优点。两个人所创造的生活类型,只是两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未必有极高的价值。通过这样的一体性生活,两人在思想上和生活态度上都一致起来(“心心相印”)。但是,这种夫妻对社会来说往往是封闭性的。总之,这是一种夫妻两人创造的生活类型。能建立起这样的夫妻关系,一定是最安定的夫妻关系。常有这样的情况,老夫妻一方去世后,不久另一方也相继随之离世,这是因为老人长时期生活在适应的环境里,一旦失去老伴就经受不住这样大的打击而突然崩溃的缘故。这可说是典型的一体型夫妻关系。根据上述各种类型的模型分析可以认为,虽然乍看上去好像过着相同的夫妻生活,但生活方法的实际内容差别很大。夫妻的组合是无限的,各自有其独特的个性和历史。因此,上述类别里还包含着无数的类型。现实中的夫妻正是由各种类型一点点地掺混而成的。
想处理好夫妻关系吗?那就来看看夫妻关系之间的辩证法吧!
夫妻关系重要吗?很重要,因为绝大部份人最后都要步入婚姻殿堂,夫妻关系的好坏,不仅决定着一个家庭的幸福与否,也影响着夫妻双方的个人幸福。既然这么重要,其之间的运作原理就该人人学习,人人懂得。 可现实是,占大部份人不知道夫妻关系其实有着辩证法原理在起着作用。如果知晓了其理,夫妻相处也就有迹可寻,双方幸福也就有了保障。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就是对立统一规律,也就是矛盾规律。矛盾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之间有同一性和斗争性。夫妻作为对立统一的统一体,其实也就着矛盾的一切性质。 一.夫妻关系之普遍性和特殊性 夫妻的普遍性有两层意思,一是婚姻在人类社会中是普遍存在的,有多少家庭就有多少夫妻;二是作为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婚姻,有着一些共性(普遍性),如,有法律承认,双方的结合,双方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等; 这个容易理解,每对婚姻都有自己的不同之处,每对婚姻的双方也各个不同。如每对夫妻的住所不同、经济程度、家庭成员、职业及爱好等不同。 知道了夫妻关系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就要知道作为夫妻,双方不仅应承担起普遍性的责任和主义,尤其要清晰认识到自己婚姻的特殊性及两方各自的个性,不能去完全照搬别的婚姻的生活、相处方式,也不能要求对方去非要学习谁谁谁,更不能强加对方去过不想过的生活。 二.夫妻双方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推动着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发展运动。说明夫妻这一对矛盾统一体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不停的变化的。 这也让我们以动态而非静止的眼光看待双方关系,有助于我们时常反思彼此的关系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原因在哪里?如何改善?彼此都应该如何做? 具体是如何起作用的呢? 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有条件是指两人结婚了才彼此产生了联结,组成了统一体,构成了对立统一矛盾体,没此条件是不可能组成夫妻的; 相对性是指双方在此时间内具有同一性,组成了夫妻,但在彼时间内可能就不是了,如双方离婚。 具不具有同一性,或者说婚姻关系在不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变动的,如何变化呢?这就是矛盾的两方面的斗争性即夫妻双方的互动过程中变化的。 夫妻双方自结婚到有孩子再到抚养孩子这一过程中,夫妻这一矛盾统一体在各个阶段有各个阶段的特殊性,即各个阶段所做的事是不同的,这就要求双方的行为也应有相应的特殊性,即要改变以前的行为习惯,而适应新阶段的情况。 如果有一方不变动,还是老习惯依旧,双方肯定会有纠纷产生。这就警示我们,要注意家庭情况的变化,双方也要随时变化行为以适应当时之境况。 夫妻双方两个人也在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着。两人的职业、爱好、工作环境、圈子不同可能不同,随着岁月流逝,双方肯定都会有所变化,我们要注意对方的变化,及时做好沟通;要不等对方发生质变时,可能为时已晚。 三、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作为对立统一体的夫妻双方,我们要的是同一性即联结,保持婚姻的稳定为主,而非斗争性;斗争的目的也是为了同一性即双方关系的牢固。 所以双方在互动过程中,应时刻注意斗争方式,保证所做的是为了同一,并时刻牢记同一是主要的,分歧是次要的。这样,在处理夫妻关系时,心中有个大框架,而不至于任性妄为。 夫妻之间的辩证法,就是让我们以动态的而变化的而非静止的眼光看待夫妻关系,并相应做好沟通,及时改变自身的行为;而且在处理夫妻关系时,时刻牢记以同一为主,斗争为次。现在的三种婚姻模式 最好的婚姻关系
随着婚姻文化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改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婚姻模式,那么你知道现在的三种婚姻模式是怎样的吗,而最好的婚姻关系又是什么样子的。 一、现在的三种婚姻模式 1、搭伙过日子 这种婚姻模式在以前的婚姻中比较常见,两个人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婚姻更像是完成一种任务,在婚姻当中两个人互不关心,更没有什么浪漫和惊喜,这种婚姻或许能长久相处,但一定不会幸福。 2、相守相知,共度一生 这种婚姻模式是令人羡慕的,两个相爱的人,在婚姻中互相包容,互相迁就,虽然没有轰轰烈烈,但他们只要有彼此就会显得岁月静好。 3、争吵不断的婚姻 夫妻之间相处久了,必然会存在一点矛盾的,但有些婚姻却矛盾不断,夫妻二人随时随刻都在吵架,即便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争得面红耳赤,势要分出个胜负,其实谁赢谁输谁又说得清呢,最终伤害的不过是自己和孩子。 二、最好的婚姻关系 1、互相尊重 最好的婚姻关系必然是要两人能够互相尊重的,多给对方一点肯定而不是埋怨,对方的想法不要急于否定,即便你认为是错的,也要给对方一个台阶下。支持对方的事业和选择。 2、互帮互助 主动做家务活,多为对方分担,在对方比较累的时候给对方捏一捏肩膀,陪对方聊一聊天,给对方一个拥抱,在婚姻中只有互相扶持,互相帮助才能走得更加长远。婚姻的婚姻发展史
▲婚姻的起源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但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于是,婚姻出现,妻子成了丈夫的财产。一开始规矩还不严,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所以当时普遍有“杀首子”之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后来,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个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仅是父母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婚姻的演变在人类社会中,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永恒不变的,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发展到原始禁忌、习惯、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恋爱,婚姻有哪些残酷的规则或规律?
对于恋爱和婚姻,最残酷的规律就是需要门当户对,南男具有一定的金钱,女方具有一定的容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