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小孩改名申请最佳理由,孩子二次改名最佳时段

小孩子改名什么理由更容易通过

小孩子改名更容易通过理由:1、姓名中带有生僻字。目前公安部门的字库是最完善的,生僻字能打出来,但在其他部门的电脑上,却只能以拼音或者来代替。因为生僻字电脑打不出来。在生活与工作中给你的人际交往和沟通会带来许多的麻烦,也会给人际交往带来影响,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为了改名申请的最佳理由。2、名字读起来让人产生歧义。姓名中因为有谐音,便很容易让人产生歧义,并引起人们的嘲弄或者尴尬的情景出现,同时成为人们开玩笑的谈资,产生某种滑稽的效果。在所有申请改名的理由当中,谐音产生歧义的情况也是最多的,这种情况也是属于申请改名字最好的理由。3、重名。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数。重名太多的情况下就应该改名。重名也必定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这也是改名字的正当理由。4、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现在年轻人基本上不按族谱来取名,免不了会发生和祖上重名的现象。名字和祖辈上的人的名字重名。民警经过核实清楚后,一般也会帮对方办理。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夫妻离婚后需要给孩子改名的也不少,这样的情况一定要经过孩子的生父同意后才能通过。6、有特殊情况的。其它特殊需要改名的情况,比如对于入赘、过继或被人收养而要求变更改姓名的,只要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机关也会准予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名字不满意,重新起名,最佳时机在什么时候?

每一个人都有名字,但是大多数人的名字都不是自己起的,而是一出生的时候父母就为你起好了名字。有的人会喜欢父母所起的名字,有的人却并不喜欢父母起的名字。属于后者的人,他们就会想要自己重新起名。

不过,重新起名也有相应的最佳时期。首先,在你觉得你的名字给你的交际带来影响的时候,可以选择改名。有的父母为了自己孩子的名字是与众不同的,所以他们就会特意取一些生僻字。

虽然这种名字会在第一时间上抓住大家的注意力,但是也会给名字本人带来一定的影响。因为通常来说生僻字的知名度并不是特别高,因而有也就会导致很多人记不住你名字的情况。

即使有些时候大家想要跟你套近乎熟络一下,但是由于不知道你的名字应该要怎么念,也就会放弃了这一个念头。

并且,倘若你觉得自己最近很长一段时间的运势都不是特别好,那么也不妨给自己重新起一个名字。虽然我们想要获得成功的话,最主要的还是得依靠自己的努力。但是,如果你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不顺利的话,这难免会让自己产生一种消极的态度。

这个时候,倘若我们重新起了一个名字,那么也就意味着我们想要重新开始了。这个新的名字并不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它还代表着我们的一种决心。我们已经决定好了要跟过去不顺利的事情做一个告别,以此来迎接未来崭新的生活。

申请改名字最佳理由

改名字理由都有哪些七种理由可以改名:1、申请人的姓名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2、姓名中带有生僻词,电脑打不出来;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4、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此类小孩改名跟母姓较多);6、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7、有特殊情况的。五种情况最想改名:1、因为封建思想,要在姓名中加五行的字;2、姓名中有生僻字,电脑录入时很麻烦;3、和闽南话谐音,念起来有歧义;4、父母离婚后,孩子跟母亲姓需要改名;5、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在手工录入户籍信息时有笔误或口误情况,造成户口页上的名字不是实际上取的那个字。《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5)其他证明。需要提醒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记录,包括毕业证、社保证卡、公积金帐户、甚至婚姻证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则的话,遇到需要审查相关证件时,姓名不符将带来无尽的烦恼。

儿童有几次改名的机会

没用,一本日历一个样

小孩改名字申请书理由怎么写

更改姓名申请书的写法如下: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xxx,性别:x,民族:xx

出生日期:20xx 年 x 月 xx 日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户籍住址:xxxxxxxxxxxx

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xxx”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xxx”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及《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愿贵所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 年 x 月 xx 日

孩子改名需要什么理由才能通过

觉得自己喜欢就好,如果和得来,其他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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