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发展史,婚姻的历史和未来发展
人类婚姻发展史的历史阶段是
1、群居杂交时代:人类初始,群居野生,艰难求活,“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缉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蓄积之便,无器械、车舟、城郭、险阻之备”。2、血缘家族行辈婚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女之间有了越来越明显的分工,同时人类智力逐步发展,思维也在进步。这时母子和父女等不同辈的婚姻渐渐消失,但包括兄妹婚姻的同辈婚姻没有禁止。3、 氏族外婚制:随着人类活动的扩张,不同血缘家族男女的性行为开始增加,神话传说常有“郊野受孕”的故事,当时不同血缘家族之间的婚姻是违背道德规范的,所以只好用神话来解释怀孕现象。4、 对偶婚制:合作必然取代分裂,男女群婚逐渐转为固定对偶式婚姻,双方不仅产生了合作方式的新经济模式,关键是男方参与了抚养后代的任务,于是增添了父亲的角色。并且形成了以男方为主体的宗亲关系,为父权社会的产生打下基础。5、一夫一妻制婚姻。它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从原始社会后期父系氏族的兴起开始,这一时期由于社会分工,男性逐渐成为生产的主力,女性逐渐退出生产领域,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男性开始主导经济,并且有了剩余生活品,私有制诞生了,有了私有财产。男人为了把私有财产留给自已的后人于是便有了固定配偶的要求,要求女性只允许有自己一个配偶以便确定谁是自己的后代,致此一夫一妻制诞生了。但此时男性的配偶不只一个女性,只要你有钱可以拥有多个女性,但妻只有一个,所以一夫一妻制的前一阶段严格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一婚姻制度一直延续到公元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施行。
人类婚姻的发展历史 人类婚姻的发展历史简单介绍
1、群居杂交时代:人类初始,群居野生,艰难求活,“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缉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蓄积之便,无器械、车舟、城郭、险阻之备”。 2、血缘家族行辈婚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女之间有了越来越明显的分工,同时人类智力逐步发展,思维也在进步。这时母子和父女等不同辈的婚姻渐渐消失,但包括兄妹婚姻的同辈婚姻没有禁止。 3、 氏族外婚制:随着人类活动的扩张,不同血缘家族男女的性行为开始增加,神话传说常有“郊野受孕”的故事,当时不同血缘家族之间的婚姻是违背道德规范的,所以只好用神话来解释怀孕现象。 4、 对偶婚制:合作必然取代分裂,男女群婚逐渐转为固定对偶式婚姻,双方不仅产生了合作方式的新经济模式,关键是男方参与了抚养后代的任务,于是增添了父亲的角色。并且形成了以男方为主体的宗亲关系,为父权社会的产生打下基础。 5、一夫一妻制婚姻。它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从原始社会后期父系氏族的兴起开始,这一时期由于社会分工,男性逐渐成为生产的主力,女性逐渐退出生产领域,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男性开始主导经济,并且有了剩余生活品,私有制诞生了,有了私有财产。男人为了把私有财产留给自已的后人于是便有了固定配偶的要求,要求女性只允许有自己一个配偶以便确定谁是自己的后代,致此一夫一妻制诞生了。但此时男性的配偶不只一个女性,只要你有钱可以拥有多个女性,但妻只有一个,所以一夫一妻制的前一阶段严格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一婚姻制度一直延续到公元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施行。
我国是哪一年有的婚姻制度?是公元多少年?谁创立的婚姻...
人类婚姻制度的发展,继偶婚制以后,是专偶婚制。专偶婚制又有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一是旧式专偶婚制;二是现代专偶婚制。其中,欧洲中世纪时期的旧式专偶婚制与中国封建时代的旧式专偶婚制之间又有很大的差别。与群婚制、偶婚制相比,无论是旧式专偶婚制还是现代专偶婚制,它们的共同之处有如下几点:1.婚姻关系趋向“专属”关系。婚姻当事人双方都将另一方视为自己的专属配偶;婚姻关系比较稳定,婚姻当事人的结合,往往要经过一定的手续或仪式,以取得相关人们的认可。2.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彼此无法分开。紧密结合起来的专偶婚制和家庭制度,构成了整个社会制度(经济的、的、文化的)建立其上的基石。与专偶婚制相应的家庭是父系家庭,家庭的世系是以男子来计算的。维系专偶婚制家庭内部各成员的关系有两种:一种是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等;另一种是姻缘关系,如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嫂子和小叔子的关系等,其中,夫妻关系在维系家庭成员的各种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其重要性和亲密程度甚至超过人们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在专偶婚制时代,家庭成了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单位、生活消费单位和财富占有单位。3.在专偶婚制中,婚姻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属于同一个家庭,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因此,夫妻关系不仅仅是性伴侣关系,还是生活伴侣关系。由于专偶制时代的财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以家庭为单位占有的,因此,夫妻双方共享家庭财富,贫富与共;夫妻双方还可以彼此分享对方的地位和荣誉(多数情况下是女方分享男方的),荣辱与共。4.马克思认为,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专偶婚制时代,婚姻成为改变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一个重大契机。原来彼此毫无关系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通过婚姻结成了夫妻关系,而夫妻关系是所有人际关系中最亲密最重要的关系。因此,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成夫妻关系时,就意味着这个男人背后的社会关系网,和这个女人背后的社会关系网,彼此建立了联系。因此,婚姻不再是男女双方当事人自己的事情,会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利益。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婚,可能意味着两个家庭的联姻,或者意味着两个家族的联姻,如果一个国王的女儿嫁给另一个国家的国王或王子,甚至可能意味着两个国家的联姻。5.在专偶婚制时代,婚姻也成为当事人改变自己的身份、地位、财富占有状况的重要契机。灰姑娘嫁给王子,就成了王妃,连王公大臣们都要在她面前弯腰致敬;穷小子成了亿万富翁的乘龙快婿,就挤进了富人的行列,等等。因此,专偶婚制时代的婚姻往往伴随着强烈的功利目的。但与此同时,一种鄙视婚姻的功利目的,强调婚姻应以当事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观,也始终存在于整个专偶婚制时代,并不断地发展滋长。下面我们再来简单谈一下旧式专偶婚制与现代专偶婚制的区别。总的来说,旧式专偶婚制是一种不平等、不自由的婚姻制度,现代专偶婚制是一种贯彻了现代社会平等、自由、理念的婚姻制度。二者之间的具体区别有以下几点:1.旧式专偶制度主要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农业和畜牧业时代相适应;现代专偶婚制主要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工业和社会化大生产时代相适应。在农业和畜牧业时代,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和生活单位,在社会化大生产时代,在工业生产的绝大多数领域里,工厂或企业取代了家庭作为社会基本生产单位的地位。但家庭还保留着社会基本生活消费单位的职能,尽管有种种迹象表明: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消费方式也越来越趋向社会化。2.旧式专偶婚制中的男女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一点,在中国封建时代的旧式专偶婚制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在这种婚姻组成的家庭中,男人完全处于统治地位,女方只能顺从和忍让,“夫为妻纲”被认为是维系整个封建制度的“三纲”之一。而现代专偶婚制则主张婚姻当事人男女平等;3.中国的旧式专偶婚制还表现为:男方可以三妻四妾,而女方必须从一而终。在中国旧社会,已婚女子如果与外人通奸,是要被家族长辈以极残酷的方式处死的。现代专偶婚制则坚持完全意义的一夫一妻制原则。在这一点上,欧洲中世纪的专偶婚制有所不同。在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小说中,充满了对骑士与贵妇人婚外情的歌颂;直到十九世纪,在巴尔扎克小说描写的法国贵族上流社会中,贵妇人有婚外情人是普遍现象,哪个贵妇人没有情人才是一件很丢脸的事,这些贵妇人可以跟她们的情人公开出入上流社会,而她们的丈夫照例不闻不问。4.旧式专偶婚制是一种最蔑视当事人意愿的婚姻制度。在中国旧社会,婚姻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庭或家族利益大于婚姻当事人个人利益。欧洲中世纪也大致如此。而现代婚姻制度则强调当事人婚姻自由的原则。5.中国的旧式专偶婚制没有离婚的概念,只有休妻的概念。休妻的权力掌握在男方手中,如果女方具有封建时代约定俗成的七种“恶行”: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男方都可以以此为借口一封休书将其休回娘家去;而女方则无任何主动脱离男方的权利。现代专偶婚制坚持的婚姻自由原则,则包括离婚自由,而且在离婚问题上,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6.中国的旧式婚姻制度还表现为将传宗接代视为婚姻的最主要目的。男女双方结婚的最大目的是要生儿子(生女儿不算),为家庭和家族传承香火。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即男女婚姻当事人,无论对父母多么好,如果不能生出儿子来,使家庭和家族能够传承下去,那就是最大的不孝,不仅对不起父母,而且对不起列祖列宗。“无子”也因此被列为男方抛弃女方的七种理由之一。现代专偶婚制则破除了这种封建观念。现代专偶婚制比起旧式专偶婚制来是社会历史的巨大进步,但是,现代专偶婚制所贯彻的平等、自由、等原则,仍然具有商品社会法权的特点,即在平等的形式下掩盖着实质上的不平等;在自由的形式下掩盖着实质上的不自由。关于这些,这篇文章中就不分析了。婚姻的婚姻发展史
▲婚姻的起源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但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于是,婚姻出现,妻子成了丈夫的财产。一开始规矩还不严,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所以当时普遍有“杀首子”之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后来,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个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仅是父母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婚姻的演变在人类社会中,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永恒不变的,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发展到原始禁忌、习惯、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级别婚为什么是历史上第一种有婚姻规则的婚姻形态?
离别婚为什么是历史上第一种有婚姻规则的婚姻形态? 按目前公认的考古发现,人类大概已经有了三百万年的历史。在这三百万年左右的历史当中,人类婚姻关系可以大致分为以下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乱婚。这个阶段主要存在于原始社会,大概持续了两百多万年。因为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吃饭问题都很难解决,更别说盖房子娶媳妇儿了。而且,人又不多,也就分不那么清楚了。因此,原始人就过着杂乱无章的两性关系,没有长幼的限制,也不存在生父、生母,兄弟姐姐这些个概念。所以,“性”更多的是一种身体的愉悦和享受,而没有任何的社会义务。这就是人类婚姻发展史上的第一种婚姻形态:乱婚。有的也叫“杂婚”。第二个阶段:血亲群婚。这个阶段主要存在了人类开始群居之后,氏族社会形成之前。因为随着原始人越来越多,找吃的也就变得越来越困难。怎么办呢?一方面是利用工具。把石头磨尖就是石器,能削东西。把树木削尖就是木器,能当标枪扎动物,这方面的作用是不断提高生产力。另一方面是抱团取暖。既然人多了,那就找几个跟自己关系好的,大家配合好,一起围猎,这方面的作用是提高生产效率。而这个关系好,主要就是血亲关系了。因为这个时候,其他动物是人的食物,人也是其他动物的食物,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不是血浓于水的血亲关系,根本就没法齐心协力。于是人类就迎来了婚姻发展史上的第二个阶段:血亲群婚。就是以血缘关系组成一个生存群体,所有的人都在这个群体内发生关系,当然了,这个群体也绝不允许别的群体前来发生关系。等于说是给自己画了一个圈,圈里大家都是自家人,圈外就都是别人了。血亲群婚又分了四个不同时期:一是无级别婚,就是一个群体内的所有男子和所有女子都可以无差别发生关系,这跟第一个阶段的乱婚差不多,区别就是乱婚的范围是整个社会,血亲群婚的范围只能是他们的这一个群体。二是级别婚,就是开始按年龄大小来婚配了。三是辈分婚,这个时候已经产生了“生父”和“生母”这些概念,婚配只能在同一辈分中进行。四是表亲婚,这个时候已经有了“兄弟姐妹”的概念,即使是同一辈分,直系亲属之间也不需要婚配,但表亲可以。其实表亲婚配,直到现在,也没有消失。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还有发生,叫“亲上加亲”。而最著名的表亲婚,就是《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了,无论他是娶薛宝钗这样的“姨表”,还是林黛玉那样的“姑表”,都是表亲婚。 第三阶段:氏族婚。这个阶段主要存在于母系氏族社会的早期和中期,因为上一个阶段的血亲群婚,容易产生不孕不育和胎儿畸形,所以慢慢地人们开始去族群外部婚配。因为孩子都是母亲生的,而又搞不清楚孩子的父亲具体是谁,所以孩子都是跟随母亲住,也只能按母亲的血缘关系来论辈分,所以初期的氏族社会又称母系氏族社会。氏族婚的主要形式又分以下三种:一是族外级别婚,就是按年龄大小划分级别,同级别的男女只要不是直系或旁系亲属就可以婚配,所以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说,一个澳大利亚的黑人,跑到几千公里外,也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女人结婚。二是两合外婚,就是两个部落之间婚配。比如公羊部落和山羊部落,两个部落内部通婚都不行了,那就公羊部落的男人和山羊部落的女人婚配,同时山羊部落的男人和公羊部落的女人婚配。两合外婚主要存在于群体向氏族的过渡时期。三是环状联系婚,就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的部落呈环形婚配。比如刚才的公羊部落和山羊部落,两个部落之间相互婚配,也不行了,也出现了不孕不育和胎儿畸形发育等问题,怎么办?那就再找一个部落来平衡。比如,又找到了一个黄羊部落。那就公羊部落的男人和山羊部落的女人婚配,山羊部落的男人就不能再找公羊部落的女人了,而是找黄羊部落的女人。黄羊部落的男人再找公羊部落的女人,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环形。所以,环状联系婚,至少得有三个部落。第四个阶段:对偶婚。这个阶段主要存在于母系氏族社会后期,因为人类社会越来越复杂,生产力不断提高,慢慢地就产生了私有制。家里有余粮了,让谁来保管啊?就像你手里有闲钱了,交给谁攒着啊?当然是媳妇!所以,这个时候,群婚慢慢地就不适合了,人们慢慢地开始固定自己的婚配对象。当然了,固定婚配对象可不是就固定一个。一个男子可以固定几名女子,同样一个女子也可以固定几名男子。所以,到最后还是不知道孩子到底是谁的,确定不了亲生父亲,就只能继续跟着母亲生活。因此,这个时候仍叫母系氏族社会,只不过已经到了母系氏族的晚期。因为虽然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但肯定就在那几个固定的男子之中,这就已经开始显露父系氏族社会的曙光了。对偶婚的类型也很多,比如我国云南永宁纳西族盛行的“阿注婚”,就是氏族群婚向对偶婚过渡的实例。“阿注”就是朋友的意思,互为阿注就是互为男女朋友,夜晚一起住,白天谁也不用管谁,过着“暮合朝离”的生活,即使生了孩子也是女方照管。 第五个阶段:一夫一妻制婚姻。这个阶段从原始社会后期就开始形成了,主要存在于父系氏族社会至今。因为第四个阶段的对偶婚,已经大概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谁了,随着社会的分工,男人的作用越来越大,女人慢慢就开始专职在家里养孩子了,那么一个女人也就固定只有一个丈夫了。因为靠一个男人就够吃饭了啊!如果靠两个,那将连一份饭都没得吃。有的杠精会问,那男的要靠不住呢?如果连吃饭都靠不住的男的,你觉得他能找到一个愿意成为他“妻子”的女人吗?这个问题很残酷,至今都是这么现实,不用讨论。所以,一夫一妻制婚姻中,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男人!那一夫一妻制婚姻中,是不是一个男人也只能有一个女人呢?当然不是!别说古代皇帝贵族有什么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了,就是那个靠偷吃贡品的“齐人”,也是有着“一妻一妾”的。不过请注意,无论是“一妻一妾”还是“一妻多妾”,“妻”都只有一个,“妾”只要你有钱,只要你“妻”同意,随便。所以,直到了民国的时候,一个小军阀都能娶上几十房姨太太。那么,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男人,同时一个男人也只能有一个女人,真正的“一夫一妻制”“一妻一夫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现的呢?我们中国是从1950年5月1日开始实现的! 这就是从历史上开始,有婚姻的各种形态延续至今,已经有了很多的改善
婚姻的婚姻发展史
▲婚姻的起源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但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于是,婚姻出现,妻子成了丈夫的财产。一开始规矩还不严,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所以当时普遍有“杀首子”之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后来,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个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仅是父母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婚姻的演变在人类社会中,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永恒不变的,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发展到原始禁忌、习惯、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