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要避讳名字,古人避讳父母名字
名字对人来说有多重要?为什么会有避名讳的说法?
中国讲究百家姓,名字就是一个人,一个家族,一个民族的传承。因此,你说名字,名字重不重要呢?如果你忘记了你的名字,就意味着你忘记了你的历史,忘记了你的祖先,忘记了你的过去,就代表你的存在是不完整的。没有历史的人,没有记忆的人,没有背景的人,没有回忆的人,又怎么会有未来呢?忘记了自己的过去,忘记了自己的祖先又怎么能走好未来的路呢。
日本的电影千与千寻里面讲的,千寻他的父母,因为偷吃了神灵的食物,被变成了猪,千寻为了让自己的父母重新返回成人类,在寻求救助的过程中认识了白龙,白龙就是一个,被夺去了名字,而忘记了自己过去,最终沦为了魔女的手下的一个小男孩。故事的最后,千寻不仅帮助白龙找到了自己的名字,也终于将自己的父母,重新转化成人类。
在中国的古代,历代的君王对名字是非常忌讳的,他们认为,自己名字中出现的某一个基字,只能代表自己个人使用,是非常神圣,是天授予的是具有神权的含义,是不允许其他平民百姓与其共享的,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是为了保持自己的神圣性和独一无二。
我们身在这个世间,人和人的长相是不同的,人和人的性格也是不同的。但在你形容,你小学的某个同学,你初中的某个朋友,你大学的前男友,你单位同事的时候你不能用性格来描述他,而为了简明扼要的,在记忆中快速的搜取这个人的信息,那么就是通过姓名,因此,只要我们活着,名字就会伴随我们一生,成为我们的标签,它既是我们性格的反映,也是我们过去生活的回忆和痕迹。
古人取名的那些讲究:好听的名字背后到底有哪些忌讳?
取名的忌讳
随着风水命格文化的发展,“好命”与“好名”的联系,古人对于名字也愈发重视了。很多人的名字开始引经据典,如“柳如是”取自“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公子扶苏取自“山有扶苏,隰有荷华。”此后,便开始有了一系列的避讳,首先最重要的便是避统治者名,其次在《礼记·曲礼上》曾说过,"名子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 这取名之人,不能以国家命名,不能以山川日月命名,更不能取疾病的名称。
当然,这只是在《礼记》中的规定,随着时代的发展,起名忌讳的条目也越来越多。如约定俗成的不能以牲畜为名,不能以器币为名。唐代的陆龟蒙在《小名录》中记载: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也。还有个最特别的,如今很流行的重字名,在古代女性眼中是避之不及的。在当时人眼中,身份低贱者用名,一般侍妾、青楼女子多双名,如元稹妾名“莺莺”、秦淮名妓“陈圆圆”。女子双名读起来,让男人有一种愉悦感,当然,男人不能取重字名。此后,在读音上也渐渐有了要求,一般取名都取“双声叠韵”,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一个双音节词中两个字的汉语拼音的声母相同,如刘希夷、沈既济。
古人取名也有流行字
如今取名,“子”“梓”“涵”这样的字很多见,有趣的是,古代也是有流行字存在的。例如在现在看来很好听的,王羲之,王献之。那是由于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取名特别青睐“之”字。相同的还有,裴松之、寇谦之。另外“僧”这个字在当时也很流行,南朝梁有一名将领叫王僧辩,梁武帝的医师叫姚僧垣。这些取名大多是受当时社会环境的影响。
在“子涵”、“梓萱”这波大风潮逐渐过去后,现在的取名倾向又开始朝着“男楚辞,女诗经”的复古风靠拢。总体而言,名字只是一个被赋予美好意愿的代号名称,真要与命运联系到一起实在有些牵强。但一个好听而富有深意的名字,的确可以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古代姓名避讳的原则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便产生了避讳的方方面面:1.国讳指举国臣民,甚至包括皇帝本人,都必须遵循的避讳。本指皇帝本人及其父祖名字;故又称君讳、公讳。后来扩大,讳及皇后及其父祖的名字、皇帝的字、前代年号、帝后谥号、皇帝陵名、皇帝生肖等等。 秦始皇正月出生,取名“赵政(赵正)”,《史记索隐》在《秦楚之际月表》“端月”下注称因避始皇讳,改“正月”为“端月”。又,一九七五年底,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考古发掘战国末至秦代墓葬中出土了大量秦代竹简,有一批叫做《语书》的竹简,其中几处遇到“正”字,都作“端”字,如“以矫端民心”,“毋公端之心”等,“端”应为“正”。显然是为了避始皇讳而改的。但在《史记·李斯列传》“将军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谋”,并不讳“正”。 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于是把楚地改为“荆”。 吕后名雉,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 汉文帝名叫刘恒,于是把恒娥改名“嫦娥”,把恒山改为“常山”,齐国权臣陈恒于是也就成了“田常”。 汉武帝叫刘彻,汉初有个知名辩士叫蒯彻,史书上就改称蒯彻为“蒯通”。 汉宣帝名刘询,故荀子在汉代成为“孙卿”。 汉光帝名叫刘秀,曾一度把秀才的名称改为“茂才”。 汉明帝叫刘庄,当时竟把《庄子》一书改称为《严子》。 宋仁宗名赵祯,蒸包子蒸馒头的“蒸”字就得改为“炊”字。 更有甚者,宋高宗名构,为避“构”字而牵及“够”等字达五十多个! 宋钦宗名赵桓,故齐桓公宋代成为齐威公。 王嫱字昭君,避晋文帝司马昭讳,改称“明君”或“明妃”。 晋简文帝郑后小字阿春,用作书名的春秋改为“阳秋”。晋人孙盛所撰史书因名《晋阳秋》。 唐太宗名世民,唐人行文用“代”字代替世字,用“人”字代替民字;观世音略称为“观音”,民部改称为“户部”。 女真族唐时服属于契丹,因避契丹主宗真之讳,尝改称为“女直”。 唐代宗名豫,薯蓣曾经改名为“薯药”;宋英宗名曙,薯药又改名为“山药”。 清代入关代明的第一朝皇帝世祖名福临,为了缓和民族矛盾,曾下诏布恩,特许臣民可不避讳福字,假惺惺说:“不可为联一人,致使天下之人无福。”乃口血未干,有清一代竟大兴骇人听闻的文字狱,其中多有涉及避讳的奇谈怪论。 康熙年间,因明大学士朱国祯生前在经清人庄廷鑨冒名出版的《明书》中曾直书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名,辗转株连冒名的出版者以及修订、校阅、写序、署名、刻字、印刷、卖书、藏书、官员等达数百人,处死刑者七十余人。 雍正年间,主考官查嗣庭摘用《诗经》中的“维民所止”作为试题,经人告发说题中“维止”二字是暗示将“雍正”砍头示众,病死狱中惨遭戮尸枭首,儿子处斩,兄侄流放。 乾隆年间,内阁学士胡中藻引用《周易》中的爻象之说,以“乾三爻不象龙”为试题,题中有“乾龙”二字,龙与隆同音,竟判定是影射乾隆皇帝被送上断头台。举人王锡侯删改钦定的《康熙字典》,重编作《字贯》,触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帝名,判处斩刑,封疆大吏也因失察革职治罪。2.家讳家讳,是家族内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作法。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事物。它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伦理观念的体现。又称私讳。 如淮南王刘安父名长,他主持编写的《淮南子·齐俗训》中引《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时,改为“高下相倾,短修相形”。 南齐谢超宗的父亲叫凤。有一次他去拜访王僧虔,然后又去看他的儿子王慈。王慈正在练毛笔字。当时王氏子都以书法见称于世。谢灵超看到王慈练字,随口问道:“你的书法和虔公比怎么样啊?”王慈因为他触犯了家讳,毫不客气地回敬道:“我和父亲相比,犹如以鸡比凤”。谢超宗因此狼狈而退。 晋朝有个叫王忱的人,一天去看望桓玄,桓玄用酒招待他,王忱因为刚因过药忌冷酒,因此叫仆人去“温酒”,谁知桓玄听后突然大哭起来,原来他的父亲叫桓温,一听“温”字就要痛抽水流涕,王忱讨了个没趣,只好匆匆告辞。 今天的人,恐怕没有谁因为听到与父母名字相同的字就痛哭流涕的,在我国古代,这种事情却屡见不鲜,这样的人也因此会获得别人的尊敬呢? 这种方式也会成为排挤异已、打击仇敌的一种手段。南朝梁时的殷均,因恬静好学,官至国子祭酒。武帝命他娶了永兴公主,但永兴公主很不喜欢他,每次召入,都命人在墙壁上写上他父亲的名字,而在古代,这样的人也是层出不穷的,并以此为荣。 袁德师因为父亲名高,便不吃糕这种食物;徐积父因为父亲名石,从来不用石器,不踩石子遇上非过不可的石桥,便让人背着他跑过去;北宋吕希纯因为父亲名公著,便不断著作郎;刘温搜因为父亲名岳,便终身不听音乐,不到嵩月、华山等五岳游玩;韦冀的父亲名乐,由于乐是个多音字,即可读作音乐的乐,又可读作快乐的乐,因此韦冀一生中不仅不听音乐,不游高山大岳,不饮酒做乐,甚至不参加可以使之“快乐”的活动,真是不可理喻。 最令人惋惜的怕要算唐朝号称“诗鬼”的李贺了,就因为他父亲名叫晋肃,“进”与“晋”音同而犯家讳,便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他才华横溢,也终无用武之地,终生不得志,27岁便郁郁寡欢而死。韩愈因此愤而作《讳辩》,质问道:“父亲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如果父亲叫仁,儿子岂不是不能作人了吗?”但他的这篇文章,却遭到了士大夫们的攻击诋毁。 家讳并不全是避父亲的讳,也包含避母亲的讳,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各种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 子辈需要避长辈的讳,奴仆也要避开所有主子的讳。北齐的熊安,一次去见和士开、徐之才。徐父名熊,和父名安,他因为自己的名字和他们犯讲讳,于是将自己的姓,名的第一个字都改了,自称为觫觫生。为了讨好主子,也不怕自己触霉头了。 《红楼梦》中这样例子很多。林之孝的女儿原名红玉,因为犯了宝玉的讳,只好改为小红。薜蟠的老婆叫夏金桂,更是厉害。她在家时,不许人口中带出“金桂”两字来,凡人有不留心,误道一字者,他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一日她与香菱说话,香菱不小心忘了忌讳,金桂的丫环便说:“你可要死!你怎么叫起姑娘的名字来?” 凡避讳者,都须找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来代替。司马迁的父亲讳谈,《史记》中因此无一“谈”字,连赵谈都改成了赵同,废弃了编着书字应求完备的宗旨。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因为讳“申序”,向来不为别人作序,如果必须作这类文字,则改为“叙”,后觉不妥,又改为“引”。这种办法虽然勉强可行,但已经明显地妨碍了文字的准确性。如避讳“长”字及同“长”相同的音,琴的长短还可勉强称为“修短”,而肾肠则不能改为“肾修”了。因此那时的人们在避讳问题上真是费尽了心思。 中国民间流行着这样一个巧媳妇的故事:有一个巧媳妇的公公叫王九。有一天王九的朋友张九、李九,一个提着一壶酒,一个拿着韭菜来请他喝酒。因为王九不在家,请这个儿媳妇代为传话。等王九回来,儿媳妇对他说:“张三三,李四五,一个提着连盅数,一个拿着马莲菜,来请公公赴宴席。” 好在是个巧媳妇,倒也拐弯抹角地把话传清楚了。若是遇上一个笨点的媳妇,结果会怎样?传说一个女人的丈夫亲属中有叫羊、狼、河、芦等名字的。一次她告诉丈夫在河的对岸的芦苇丛中有狼在窃羊时说道:“看呀!在潺潺者的那边的索索者当中,一只嗥号者正在拖走一只咩咩者。”这恐怕是避家讳的极致了。 家讳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唐律》中规定: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不得“冒荣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长安县任职;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职。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职,一经查出后削去官职,并判一年的刑罚,无怪乎古时的人对讳咿恐避之不及呢。但比起国讳,家讳中寄寓着对长辈们的亲敬、崇仰与怀念之情,带有更多的自发生。3.内讳实际上也是家讳,所不同的是指避母祖名讳,如《宋书·谢弘微传》:“从叔山多,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于世。”内讳也就是“妇讳”,《礼记·曲礼上》载:“妇讳不出门。” 圣讳,即“为贤者讳”,亦即对封建社会所推祟的圣人贤者的名讳。圣讳并不像国讳、家讳那样严格、那样广泛。在封建时代,既有朝廷规定的圣人讳,又有人们自发的为圣贤避讳。圣讳各朝略有不同,一般有孔子、孟子、老子、黄帝、周公等。汉以后皇帝之名有时也称圣讳。 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而且这时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甚至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徽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 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征在”,在列入避讳之列。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从皇帝表平民百姓,从和面到口头,无不对这个“丘”字避而远之。写起来或缺一笔成“”,或写作“某”,或用朱笔圈之。读起来或读为“区”,或读作“休”,不一而足。从宋代起,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多挂了一个耳朵,写作“邱”,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后,在“孔家店”的呼声中,一些姓“邱”的学者才愤愤不平地把这个挂了近千年的耳朵去掉,重新姓了“丘”。 在民间也有自发地对圣贤避讳的现象。 宋人郑诚非常敬仰诗圣孟浩然,有一次他经过郢州浩然亭时,感慨地说:“对贤者怎么能够直呼其名呢?”于是把浩然亭改为孟亭。4.宪讳指对上司官员的名讳。因下属官员对上司长官称“大宪”、“宪台”,而对他们的名字要避讳,所以称宪讳。如晋羊祜死后,荆州人为避祜之嫌名,“户”改为“门”。宋田登作州官,将“点灯”改为“放火”。5.个人讳顾名思义,就是对自己名字的避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官僚自恃权势,命令手下人避其名讳,这叫自讳其名。这些旧时官员,他们一方面受君主和上级的控制管制,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为专制帝王及上级讳名讳耻。另一方面,对其下属、对百姓,他们又改换成另外一副面孔,盛气凌人,让人为他避讳。 宋时有州官田登,自讳其名,州境之内皆呼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岛依例放火三日。”时人讥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南宋的钱良臣也有讳其名,他的小儿子颇聪慧,凡经史中有“良臣”二字的,读时均改为“爸爸”。一天读《孟子》,“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遂将其改读为“今之所谓爸爸,古之所谓民贼也。”原想尊敬,反成辱骂了。 还有一位老兄姓赵名宗汉,他把“汉”字据为已有,规定下属及其家人遇到其它地方的“汉”字,都要改为“兵士”。一天,他老婆去拜罗汉,他儿子正在跟老师学习《汉书》,仆人向他禀报时说:“夫人请和尚来家供奉十八罗兵士,公子请老师,在教《兵士书》”。 这种自讳其名,其实只是自抬身份罢了。 另一种个人讳是上级长官或有权有势者并没有要求,但一些下级官吏和身分低微的人敬畏他们的权势或为拍马屁,而避其名讳。 五代时的冯道,历朝为相。一天他的门客给他讲老子的《道德经》,可书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话中竟有三处犯讳。为了避讳,门客灵机一动,将这句话改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令人啼笑皆非。 这种个人讳,在旧社会中并没有得到礼法的承认,而且这些官吏的权势也有限,并不像皇帝那样至高无上。所以国讳是老虎屁股摸不得,而这种个人讳的屁股还是可以摸一摸的,尤其是碰上一些不畏权势,敢于犯上的人。 宋朝宣和年间,有一个人名叫徐申干,任常州知府,自讳其名。州属某邑的一位县令一日来禀报,说某事已经三次申报州府,未见施行。因为话里出现了一个“申”字,于是除知府暴跳如雷,大声喝斥说:“作为县令,你难道不知道上级知州的名字吗?是不是想故意侮辱我?”谁知这位县令是一位不畏权势的人,他马上大声回答说:“如果这事申报州夜而不予答复,我再日报监司,如果仍不见批复,我再申报户部,申报尚书台,申报中书省,申来申去,直到身死,我才罢休”。他不管犯不犯讳,雄赳赳地说了一连串的“申”字,这才扬长而去。这位知州虽然气得不得了,但也无法定他的罪。 但在封建时代那种等级森严的社会,“为尊者讳”的紧箍咒紧紧钳住了人们的思想,像这位县令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的,有些人就因为犯了这些有权有势的人的名讳,而受到了处罚。 宋代的杨万里任监司,一次出巡察某州,州府的歌妓为他唱“贺新郎”词。其中有“万里云帆何日到”,杨万里听后马上插话说:“万里昨日到”。这使当地太守感到很狼狈,便下令将这位歌妓送往监狱。当时像这位歌妓一样命运的人一定数不胜数的。古代人取名字是有很多禁忌的,古代人取名有什么避讳呢?
古代人取名字其实也没有多大的避讳,只要不是和皇帝啊,这样的贵族农民或者是怎样就可以因为和皇家的人重名的话,不仅特别尴尬,而且是特别不礼貌的一件事情,严重的话可能会有不好的后果。为什么中国古代的皇帝要求臣民必须避皇帝的名讳?
相信大家都知道古时候皇帝圣人都要避其名讳,那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其实里面大有讲究的,而且在中西方文化中都大有表现。
比如在西方神秘学中就认为如果一个魔法师的真名被别的魔法师知道了,就有可能会被其他魔法师所操控。在中国古代同样也有类似的说法,比如道教典籍《女青鬼律》中就有说到“知鬼姓名皆吉,万鬼不干。”
传说中的白泽也是因为知道所有妖怪的名字,黄帝令它做《白泽图》普告天下,家家户户都会收藏,白泽更是被称为百妖之王。在《抱朴子》中就有专门记载诸多妖怪的真名,并说“但知其物名,则不能为害也”其中还记载知道妖怪的名讳,就能控制妖怪的法术。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说法呢,总结一下可以分为3点:首先很早之前就有仓颉造字,鬼神皆哭的说法。可以说文字本身就有神秘性,另外古人们也认为名字和本质是密不可分的,可以通过外在之名,掌握物质本质。在古代同辈互称名表示绝交,皇帝跟孔子的名更是被视为禁忌,在书中和称呼时都要避讳。
当然还有很重要一点,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和远古时期人类原始巫术有关。早期人类相信,通过获取对方身体的某一部分, 比如头发,指甲等,就能用来诅咒或控制。所以当人们把真名视作身体的一部分时,就要努力的去保护它避免受到巫术的侵扰。
所以大家仔细想想,其实平时工作学习中,呼唤你全名的人真的并不是那么多,同学朋友之间会有各种稀奇古怪的称呼,父母亲戚一般喊你小名,工作之后公司也会喊你小王小李小张代替,其实到如今人们潜意识里还是有些避讳使用全名。
古代取名有哪些忌讳?为什么不能和皇帝同字?
不能和皇帝同名,不能和皇族同名,和贵族也不能出现同名的情况,名字里不能出现9和5这两个数字,不能和皇亲国戚的名字相同。这是由于和皇帝同字就会导致别人出现误会,而且会被看成是藐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