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女婚嫁年龄,怎么看自己大运流年运势
在古代的时候,男女之间的适宜婚龄是多少?
古代对婚嫁限制不是很严厉,一般成婚都是较早。从历史中对婚嫁制度来看。各个朝代只是规定了男女多少年岁可以结婚。并无记载提前结婚会有什么刑罚。而古代各个朝代所推行的婚嫁年龄也是不一。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历史上婚嫁年龄都规定的很小。但到没到年龄都是可以成婚的。一、古代对婚嫁年龄的规定
秦之前是没有婚嫁制度的。不论什么年龄都可以成婚。到了春秋时期,人们皆信儒家。而儒家也有男子二十,女子十五便为成婚年龄一说。却均不是国家制度。到了唐朝,唐玄宗时期才有正式法令规定,男十五,女十三可婚嫁。一直延续到清朝。唐以上帝王推行的婚嫁制度均不是很明确。但可以看出男女成婚年龄都是过早。二、婚嫁过早的原因
我们也知道,古时人均年龄都不是很大变会去世。而又战乱四起。国家不但需要经济,也需要年轻男儿去奔赴沙场。所以古代帝王为保证人口兴盛,限制的成婚年龄都是很小。女子有生育能力时便可成婚。而男子多是有后了就要被招募参军出征或被拉去当壮丁。种田的大多是年龄比较大或是退役男子。古代要治理好一个国家也是相当难的。既要保证国家经济。又需要人手保家护国。所以在婚嫁之上上才不得不规定早早成婚。以保持人力充足。三、古代贵族富人的婚娶
古代贵族和富人们的婚嫁又是另一个层次了。正室需门当户对。而孩子小时便会买来童养媳以伺候生活。到了能行人伦之事后便会有诸多媒婆找上来为其纳妾择偶。但正室还是要求比较严格的。所以古代贵族富人一般都是先有妾,后有妻。所以说古时的婚嫁。几乎都不会限制过早结婚。制度只是大致规定个虚数。让世人以此为标杆。并无实际作用。
13、14岁如今只是初中生,为何古人就要结婚生子?
因为古人的生活水平医疗水平很低,战乱也多,因此人的寿命很短,很多老百姓只有3、40岁的寿命,因此,早早结婚生子是为了延续下一代。
古代女子几岁可以出嫁?男子几岁可以娶妻?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扩展资料:南北朝时期“剩男剩女”要受严惩“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在中国古代,女子婚龄标准,各朝多有变动。其中,上古周代的“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屡被提起。此说出自《周礼·地官·媒氏》篇中,如果照这么说,中国早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国家。从史料来看,实际不然。这个婚龄杠杠,不是现代婚姻中的最低结婚年龄,而是成年男女必须结婚的年龄上限。中国古代其实是“早婚国家”,特别是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通较低。早的11岁就结婚了。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梁高祖第4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11岁出嫁的。更早的还有在6岁就结婚的,汉昭帝八岁继承皇位,娶“年甫六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有异,如唐代,“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明代,“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解读古代结婚法定年龄:唐代男15岁女13岁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古代严惩“剩男剩女”: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牢古代的女子为什么在年龄很小的时候就可以生育?
从女性的生理构造上来说,当女子来了初潮之后就已经具备了生育能力。根据每个人的生理发育情况不同,有些女子早,有些女子晚,但一般都在10-16岁之间。大部分在12-13岁左右就会来第一次月经了。因此,古代的女子在很小的年纪就嫁人怀孕了。在古代对于年轻男女的婚嫁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在西周时期必须在20岁之前就完成婚嫁,而到了战国时期这个年纪就提前到了15岁。如果超过了年纪还没有结婚,那么父母就必须要负担很重的税负,对于普通人家而言,根本就负担不起。所以,大部分的父母都会按照规定,早早就把女儿给嫁出去了。在古代没有先进的生产力,而人力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指标。如何衡量一个城池是否兴盛发达,一个很重要的考量就在于人口。为了让国家更加壮大,就必须要不断地繁衍人口。古代的医疗技术比较差,女子生育的风险很高,再加上近亲结婚的现象多,出现畸形、智障的概率很高。女子越早结婚生子,这样就有机会能够生育更多健康的孩子。在古代基本上女子在20多岁就已经完成了生育的任务,女子一旦超过了30岁就会觉得自己的年纪已经大了,不再考虑生育的事情了。如果丈夫还想要孩子,可能就会给他们安排一些妾室。古代女子生育得多,又没有进行科学地坐月子,因此大多数女性都在生育的时候或多或少留下了一些病根子,这也是古代女性寿命都比较短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女子在当时只是男人的一个附属品,必须要完全地依附男人生活。“三从四德”在当时可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而是每个女人必须要履行的枷锁。古代男女婚配年龄,古代女子的结婚年龄是多大?各个朝代有什么不同...
提起古代男女婚配年龄,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古代女子的结婚年龄是多大?各个朝代有什么不同?另外,还有人想问古代女子几岁可以出嫁?男子几岁可以娶妻?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古代结婚的年龄,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古代女子的结婚年龄是多大?各个朝代有什么不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古代结婚年龄
不少人对古代结婚年龄倍感好奇,着实想了解古代男人的结婚年龄。据了解,每个朝代的结婚年龄都有所不同,但唯有一点和现在不一样,那时候提倡早婚。
西周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将头发全部挽至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表示成年。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也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是为成年(《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不得成婚。
《周礼》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女子因故晚嫁的,最多不超过二十三岁。有的史籍说女子十五而嫁。说法不一。但是,后来的结婚年龄显然是大大提前了。《韩非子》: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记载,汉代结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其后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历代法律也大都是提倡早婚的。
古代女子结婚年龄
历朝关于婚龄的法规,有两类:一是常规的,确定法定婚龄,规定男女到多少岁才可结婚;一是临时的,视当时社会情况而定,这种法规就一朝而言偶见,但纵观古代史可以发现它们的共性:为解决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而制定。
春秋时越王勾践宣布;“女子十七岁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国语·越语上》)把男20岁、女17岁定为最迟结婚年龄。
汉惠帝时,谁家要有女儿15岁以上至30岁还没有嫁人,罚款600钱。
西晋的晋武帝在泰始九年下令:“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晋书·武帝纪》)女儿到了17岁父母还不把她嫁出去,就要强行把她配人。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下诏:男20岁,女15岁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
越王勾践的法令出现在春秋五霸争雄、吴越战争以越国惨败而结束的时候。汉惠帝、晋武帝、唐太宗则在大规模的长期战争之后,即都是长期战争或刚刚结束的时候,战祸使很多人死亡,造成人口锐减。
早婚不利于身心健康,也不利于生育,同时还代表着重大社会问题的出现。因此,“大爷法”还是不要出现为好。
中国古代法定结婚年龄,明朝男16岁,女14岁我国古代其实是一个 “早婚国家”,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略有不同,比如唐代,男15岁、女13岁以上;明代,男16岁、女14岁以上。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记载,梁高祖的四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在11岁就出嫁了;汉昭帝8岁继位,娶了刚满6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媒人牵线 派对相亲
在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文》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
过去男女结婚,没有媒人是不成的,即便真是私下定情,也得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叫“采媒”。早在先秦时期就是这样,如《诗经·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说的就是当时非媒人不可嫁的现实。
但实际上,古代男女之间的交往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封闭。先秦时,官府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男女交友的大派对,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周礼》中的《地官·媒民》说,“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从周代这一规定来看,这项活动是由官方推动的,强制执行,如果到时有人不“奔”,不参加聚会,还会受到处罚。
仲春会为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一个特殊的交往平台,大大提高男女婚配成功率。仲春会一般设在每年阴历的“三月三”,后来的清明节男女“踏春”风俗,便受到了仲春会的影响。
除了这一天,古代正月十五、七月七,也都是单身男女觅偶的良机。七月七又叫“七夕节”,被现代男女戏称为“中国古代的情人节”。可以说,古代人为单身男女的婚配也想了不少法子,这对解决“剩男剩女”问题是有效的。
男大当婚 女大当嫁
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人们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在周代,已到适婚年龄的男女的终身大事还被列入了官方议程,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官员。而在晋代,如果女子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嫁人,官府就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在这种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
上有规定 下有处罚
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亦制定了相关法令: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处罚的。譬如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这也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而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00钱。唐朝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到老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