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形态的演变过程的原因有哪些方面,婚姻形态的演变过程

婚姻进化史 起源与演变

人在进化的时候,无论是生活的方式还是婚姻方式都在随着人的进化而改变,不同的社会方式,所产生的婚姻形态都是不同,可以说婚姻的演变史是多种多样的,那么未来的婚姻模式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知道婚姻的起源。 一、母系社会-----起源 为什么婚姻是最开始起源于母系社会的呢? 这是按母系计算,世袭血统关系的社会组织。 主要是原始农业和家畜饲养的出现,男子主要从事外出事渔猎活动,女子从事采集活动。而渔猎的难度是非常的大的,并且不是每天都可以猎到动物,但是,采集活动只要是环境不发生大的改变,那么,女性的采集每天基本上都可以保持满载而归的,所以采集活动比渔猎活动的获得的食物来源要更加稳定,更具历史考古学家的统计,原始社会中80%的食物都是由女性采集共给食物来源。 也就是说在生产经济生活中取得了主导和支配的地位,就称之为“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的婚姻形态是,“走婚”。 走婚是母系社会中重要组成的部分。 走是一种夜合晨离的一种关系,也可以理解为一夜情。走婚的特点就是,男女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只有在晚上男方会到女方家居住,白天各自忙各自的生活和劳动。一到晚上,男子会用独特的暗号敲开女子的房门。走婚的男女,维系关系的要素是感情,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者性格不合,可以随时切断关系,因此感情的自由度是最高的,在走婚的方面女子占据主导权,女方一旦不再为男子开门,走婚关系就宣告结束。 “走婚”是繁殖的途径,也是男女情感连接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本质是临时组合---随时可以合---随时可以分,的自由式形式。 二、父系社会 这是按父系继承的血统关系的社会组织。 父系的社会组织的出现,主要来自与原始的异常大的自然灾害和环境突变造成的。原始社会的历史中曾经反应出,有数年的时间因为环境的改变,造成了土地干旱冬日暴雪,食物供应嫉妒困难,我们的祖先的饿到只可以在树底下刨种子来维持生命。 种子的发现,也代表着农业与饲养业的出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子在生产部门中突出地位的出现,男子开始占据主导的地位,男子为了保证自己血统的纯正性就开始支配女性来保证自己的血统。 父系社会最突出的模式是,“一夫多妻制”。 由过去以母系部落集体生活存在的群居组织,逐渐演化成以家庭为单位的父系社会。 父系社会逐渐诞生了“私有制”这是人类进化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各种战乱和争斗的根本原因。 婚姻的本质就算继承财产和传宗接代,对于男子而言传给谁?必须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怎么确定这个孩子是我的? 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格控制女子的贞洁----确保女性是自己生育后代的唯一性对象----这种方式简单粗暴却简单有效。 这就确保了财产继承给了自己的后代。 婚姻是一种社会契约,契约的双方就是夫妻,但这份契约的本质并非是夫妻双方,而是男性与其他男性之间划分女性“所有权”的契约。 这样的婚姻关系是不平等的,女性从来没有被当成个体来对待,她自能算是丈夫传宗接代的私有财产。 这个时期的婚姻制度本质上是产权制度。 由此得出,婚姻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和“爱情”没有必然的联系。 三、封建社会 这种婚姻方式演变到极致,尤其是从汉朝开始,儒家文化占据主导地位,“贞操观”和“三从四德”是一直束缚女性的价值观。 女性在封建社会体系下,没有任何生产力,只能依附男子而获得生存,此时女性几乎没有作为人的尊严。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很多的观念都是根深蒂固的,即便是到了近代,无数人都还在受到封建思想的毒害和影响。即便是到了今天在很多的偏远山村,女性属于一个从属物,没有任何的尊严和地位,这样的婚姻的本质是一场交易。 四、现代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度 现代的一夫一妻制的出现主要是有二个原因。20世纪60-80年代 一是生产力的大幅提高,女性不用依附于男性就可以活动生存。 二是男女比列是失衡,因为强烈的男孩偏好,特别是农村地区,追求生男孩的观念一直存在,再加上现代的科技条件发达,使得生男孩变得容易,所导致的男女比列失衡。 所以说婚姻制度的演变是离不开传宗接代和生存,一旦现有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改变,那么婚姻的方式也会随着发生改变。

人类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哪三个阶段

人类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群婚制、偶婚制、一夫一妻制。其中群婚制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

人类婚姻的类型

偶婚制:是一男一女成对配偶的婚姻制度。在成对的配偶中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同居关系,每个男子或女子。

有一个较为稳定的或主要的配偶,并不排除男女双方与自己的主妻或主夫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而且夫妻关系极不稳定。

一夫一妻制:亦称“单偶婚”、“个体婚”是文明世界的体现。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人类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五个阶段。①同辈群婚(代际禁性)→②族间群婚(兄妹禁性)→③男性走婚(一伴为主)→④宗法婚姻(女性限性)→④自主婚姻(互相忠实)

历史上的婚姻形式是什么?

婚姻的形式,简言之就是嫁娶的方法。我国历史上存在过多种婚姻形式。(1)掠夺婚。男子未得女子及其亲属的同意,用掠夺的方法强娶女子为妻,俗名叫抢婚。(2)买卖婚。完全视女子为权利客体,以财物作为价金购买妻妾,把婚姻纯粹看成财物交易关系。(3)交换婚。两个氏族的男方互换其姊妹为妻,或互换其女儿为媳,是对等交换的议婚。(4)服役婚。男子于婚前或婚后,须在妻母家服劳役若干时间,作为娶妻的代价。这其实是买卖婚的变形,不过以劳务代替财货而已。(5)聘娶婚。男子以聘的程序而娶,女子因聘的程序而嫁,“聘”的含义,第一是父母之命,第二是媒妁之言,第三要有聘约。其实,聘娶婚是强迫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它是封建制婚姻的代表形式。(6)选婚与罚婚。挑选良家女子或挑选犯罪者家中的女子纳入后宫,由帝王自己享用或赐给宗室子弟为选婚。对于帝室选不中的犯罪者的妻女,或是断配给臣下,或是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婚配,此为罚婚。两者都属于强制婚性质。(7)赠婚与赐婚。依父母或有权人的意志将其所支配的女子赠送给别人为妻,叫做赠婚。帝王将搜刮来的民女、犯罪者的妻女以及俘虏的女子赐与子弟或臣下,叫做赐婚。两者都属于强制婚性质。(8)收继与续嫁。收继,多数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己妻,个别也有收庶母为妻妾的。续嫁,指姊亡,妹续嫁于姊夫。(9)招赘婚。男到女家落户。赘婿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养老女婿”,一辈子在女家;一种是“出舍女婿”,在女家服役一定年限,仍回男家。(10)养媳嫁。大多是有子嗣后,抱养别家女儿作养女,适龄期再与本家子成婚。(11)指腹婚。又称胎婚,是两家主妇同孕,指腹相约定下婚姻。(12)小女婿婚。男家儿子尚为孩童,因缺少劳动力,娶一个十八九岁的大姑娘为媳。(13)荒婚。公婆或未婚夫病重垂危之际女子嫁到男家冲喜。(14)招夫婚。丈夫死后或生前无力养家,再招一夫共同生活。俗称“拉帮套”、“搭伙”。(15)典妻婚。将妻作为物权客体议价典给他人,典约期满,以价赎回。(16)雇妻婚。将妻出租,按期收取雇金(租金)。(17)虚合婚。为已死亡了的男女举行婚礼。包括两种,一是,又称嫁殇婚、娶殇婚,指男女死者联姻;一是过门守贞,指定婚后,未婚夫死亡,未婚妻仍入夫家为妇终身守节。也有望门终生守寡的,称“望门婚”。(18)转房婚。学术上又称逆缘婚,是古代“夫兄弟”、“妻妹妹”,共夫共妻的残余形式。兄亡嫂转嫁其弟,弟亡弟媳转嫁其兄,姊亡妹续嫁姐夫。(19)表亲婚。通常称姑表婚与舅表婚,是古老的亚血缘婚的遗俗,指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而言。(20)姘度婚。非法同居,古称“野合”、“私奔婚”。(21)共妻婚。是旧社会流行于西藏地区的婚俗,是古代血缘、亚血缘婚的残余变异形式。多为兄弟共妻,结婚时兄为主夫,其余弟为副夫。(22)阿注婚。此婚俗流行于永宁纳西族,“阿注”意为朋友,男女双方皆可称之。是一种以女系为主,临时结交同居为婚的婚姻形式。(23)试验婚。是正式结婚前行试验同居的婚俗。过去西南少数民族中这种婚姻形式较多,是一种自愿婚的萌芽。(24)自愿婚。以男女双方性爱为基础的婚姻,“私奔婚”是自愿婚的古俗形式。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婚姻的起源

早期的人类社会,即原始社会,与动物的群居没有本质上的分别,不存在固定的夫妻关系,更毋庸提婚姻关系。雌雄之间的交配,完全是随意性和随机性,只是自然生存法则的一部分。雄性之间对雌性的争夺,是自然间优胜劣汰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即更强壮的雄性,才可能有机会将自己的基因繁衍延续生存下去。这一阶段雌雄之间的关系,只具有自然属性,没有社会属性。

随着人类的进一步进化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以游猎为生的人类群体,开始形成以部落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组织。各个部落之间,因为各种资源的争夺,经常会有争斗,胜利的一方,常常将失败一方的女性,掠夺为战争的胜利品。抢劫得来的女人,就成为了胜利一方男性的私有“财产”,成为了有主之“物”,男人就会时时守护,不允许其他男人侵犯。这一阶段的男女之交,才具有了固定性和专属性,慢慢发展,就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男女关系,这就是夫妻关系的雏形。

随着经济社会的更进一步的发展和进步,随着社会财富的逐步丰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关系,社会属性的需求逐步取代自然属性的需求。一是为防止近亲之间的繁衍后代,提升后代因素质量的需求;二是为减少男性之间为争夺异性,而普遍发生争斗和冲突的流血事件以及战争,维护社会组织的稳定和和谐的需求;三是为维护最基础的社会单元即家庭的相对稳定,从而维持社会组织的相对稳定的需求。基于以上三种需求,维系固定夫妻关系的制度应运而生,这就是婚姻制度。通过婚姻制度,来约束男女婚配的对象,以及婚配之后男女的归属性,以此来杜绝男性为争夺女性而产生的各种争斗以及各种不稳定的社会因素。所以,婚姻制度的本质,是维系相对固定的男女关系,有序而不乱夫妻关系的重要原则。在古代,淫与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据《诗—雄雌序疏》中的说法,“淫”不为大恶,“乱”则是鸟兽行,曰禽兽行,在诛绝之科也。

聘礼的由来

聘礼,延续了几千年,如今仍然是婚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存在意义与当时已经截然不同。在社会生产非常不发达的先秦社会,男性是家庭组织的主宰,女性是男性的从属品。所以,女性一旦出嫁,就基本上成为了男方的家庭“私产”,所以在出嫁前,男方必须给予女方家庭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就是聘礼最开始的本意。《曲礼》中“女子许嫁缨。”中的“缨”,即贝与皮,贝与皮都是古代的钱币。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曲礼》)。婚姻六礼中,纳征或纳币,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也足已说明聘礼在婚姻之中的重要地位。

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特别是进入封建社会之后,聘礼更多的成为了婚礼的一种过程和形式,而不再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一种补偿。甚至反过来,许多男性通过婚姻,获得大量女方家庭的资助,有些人还因此改变命运。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之后,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仍然给予司马相如百余名仆人、数百万钱币和大量的财物。

秦朝末年的名士张耳和陈余,也都是因为娶了娘家很有钱势的老婆,得到了娘家的资助,才开始显贵。 张耳娶了有钱人家的女儿后,从贫困中摆脱出来,以老婆娘家的金钱支持广泛交游,广招宾客,后来做了魏国外黄的县令,名声日益显现。陈余,也是娶了当地一位有钱人公乘氏的女儿,公乘氏资助他学习游历,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增长了见识才干。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本质

封建社会的婚姻,崇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门当户对。男女婚姻,当事人的男女双方,不能自主,结婚前连面都见不上,完全是听凭父母做主。父母考察好了之后,再请媒婆上门提亲。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父母首要考虑是门当户对,主要还是对方的经济实力,能不能付得起聘礼,能不能有助于婆家的家业,之后才会考虑婆家风门庭。帝皇之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是联姻,是否有助于自家的江山永固;诸侯将相之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是对方的家族实力,是否有助于乘势借力;平常人家,儿女的婚姻,考虑的也是经济实力和未来可能的前途。

至于男女双方的性格是否合拍,容貌是否相悦,将来生活是否和谐,则基本不在考虑之列。秦末的陈平,仪表堂堂、温润如玉,是个标准的美男子、大帅哥,而且学识非凡,才华横溢,却仅仅是因为家里贫穷,拿不出聘礼钱,所以老大年纪了仍然找不到老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结合中国传统婚姻观,谈现代婚姻形态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 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 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 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 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 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 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 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 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 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 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 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 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 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 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目的。直到今天, 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 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 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 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 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 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 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 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 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 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 包括乱伦。“活下去” 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 。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 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但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 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 于是,婚姻出现,妻子成了丈夫的财产。一开始规矩还不严, 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 所以当时普遍有“杀首子”之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后来, 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 任何一个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 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仅是父母待价而沽的商品, 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婚姻的演变 在人类社会中,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永恒不变的, 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发展到原始禁忌、习惯、 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 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 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 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 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 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 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 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 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 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 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 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征在于, 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 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 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 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 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 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 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 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 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 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 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 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 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 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 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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