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历史演变说明了什么问题和原因,婚姻的历史演变说明了什么

婚姻的婚姻发展史

▲婚姻的起源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但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于是,婚姻出现,妻子成了丈夫的财产。一开始规矩还不严,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所以当时普遍有“杀首子”之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后来,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个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仅是父母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婚姻的演变在人类社会中,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永恒不变的,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发展到原始禁忌、习惯、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21世纪的婚姻有哪些变化

很高兴为你解答此题,但愿能帮到您!总结来说有十大变化: 一、家庭结构小型化。每家3至4人。婚姻的期望随着小康生活的来临而变化,比如对收入的多少,对家务的投入,是否生育不再重视。双方更注重的是:保持亲热,遵守婚姻协议,互相谅解,创造舒坦、静逸的安乐窝。 二、晚婚晚育人数增加。单身不婚者增加,自愿不育者有上升趋势。 三、性教育更科学普遍。年轻人因好奇心导致的轻率性体验减少,但是婚前性行为不会减少,同居数量有可能上升。 四、择偶更注重情趣相投,经济条件重要性降低。男女青年更希望对方与自己同属一个社会阶层。女青年心目中的理想伴侣,是富有幽默感,懂得尊重人,生活充满乐趣,而观点、宗教信仰、家庭背景的影响将淡化。 五、婚姻质量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多数家庭不再凑合,婚姻调适能力的提高,将使家庭生活更丰富、新鲜、幸福。婚姻中男女更加平等,家庭暴力减少,丈夫与妻子共同承担家庭义务。 六、家庭理财方式将由一人为主向AA制过渡。婚前财产公证,婚后夫妇双方在银行开设账户,独立进行经济核算。按婚姻协议,夫妻各自承担自己在家庭生活中的经济义务。 七、家务劳动强度降低,夫妻因家务劳动导致的矛盾减少。家务劳动将社会化,家用电器普及化缩短家务时间。 八、协议离婚、试离婚成为理智分手的首选方式,但离婚率仍会呈上升态势。知识、文化水平越高的人,情感丰富的人,对爱情要求就越高越多,因此离婚的可能性越大。 九、社会对婚外恋继续保持理性态度。人们对婚姻的责任感更多的来自于自我认识、自我约束、自我修正,而不是迫于外在压力。人们要求婚姻的质量和情感,要求性的权利和享受,有了更多选择的自由和自主意识。 十、婚姻自由度增加。婚姻不再是从众行为,结婚与否是个人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单身不婚、“丁克家庭”等生活方式可能成为多样化选择的内容。 总之,21世纪的婚姻变迁,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都将朝着多元的、理性的、进步的,以人为本的、男女更加平等的方向发展。 期待亲能采纳我的回答哟,谢谢!

婚姻进化史 起源与演变

人在进化的时候,无论是生活的方式还是婚姻方式都在随着人的进化而改变,不同的社会方式,所产生的婚姻形态都是不同,可以说婚姻的演变史是多种多样的,那么未来的婚姻模式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知道婚姻的起源。 一、母系社会-----起源 为什么婚姻是最开始起源于母系社会的呢? 这是按母系计算,世袭血统关系的社会组织。 主要是原始农业和家畜饲养的出现,男子主要从事外出事渔猎活动,女子从事采集活动。而渔猎的难度是非常的大的,并且不是每天都可以猎到动物,但是,采集活动只要是环境不发生大的改变,那么,女性的采集每天基本上都可以保持满载而归的,所以采集活动比渔猎活动的获得的食物来源要更加稳定,更具历史考古学家的统计,原始社会中80%的食物都是由女性采集共给食物来源。 也就是说在生产经济生活中取得了主导和支配的地位,就称之为“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的婚姻形态是,“走婚”。 走婚是母系社会中重要组成的部分。 走是一种夜合晨离的一种关系,也可以理解为一夜情。走婚的特点就是,男女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只有在晚上男方会到女方家居住,白天各自忙各自的生活和劳动。一到晚上,男子会用独特的暗号敲开女子的房门。走婚的男女,维系关系的要素是感情,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者性格不合,可以随时切断关系,因此感情的自由度是最高的,在走婚的方面女子占据主导权,女方一旦不再为男子开门,走婚关系就宣告结束。 “走婚”是繁殖的途径,也是男女情感连接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本质是临时组合---随时可以合---随时可以分,的自由式形式。 二、父系社会 这是按父系继承的血统关系的社会组织。 父系的社会组织的出现,主要来自与原始的异常大的自然灾害和环境突变造成的。原始社会的历史中曾经反应出,有数年的时间因为环境的改变,造成了土地干旱冬日暴雪,食物供应嫉妒困难,我们的祖先的饿到只可以在树底下刨种子来维持生命。 种子的发现,也代表着农业与饲养业的出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子在生产部门中突出地位的出现,男子开始占据主导的地位,男子为了保证自己血统的纯正性就开始支配女性来保证自己的血统。 父系社会最突出的模式是,“一夫多妻制”。 由过去以母系部落集体生活存在的群居组织,逐渐演化成以家庭为单位的父系社会。 父系社会逐渐诞生了“私有制”这是人类进化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各种战乱和争斗的根本原因。 婚姻的本质就算继承财产和传宗接代,对于男子而言传给谁?必须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怎么确定这个孩子是我的? 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格控制女子的贞洁----确保女性是自己生育后代的唯一性对象----这种方式简单粗暴却简单有效。 这就确保了财产继承给了自己的后代。 婚姻是一种社会契约,契约的双方就是夫妻,但这份契约的本质并非是夫妻双方,而是男性与其他男性之间划分女性“所有权”的契约。 这样的婚姻关系是不平等的,女性从来没有被当成个体来对待,她自能算是丈夫传宗接代的私有财产。 这个时期的婚姻制度本质上是产权制度。 由此得出,婚姻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和“爱情”没有必然的联系。 三、封建社会 这种婚姻方式演变到极致,尤其是从汉朝开始,儒家文化占据主导地位,“贞操观”和“三从四德”是一直束缚女性的价值观。 女性在封建社会体系下,没有任何生产力,只能依附男子而获得生存,此时女性几乎没有作为人的尊严。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很多的观念都是根深蒂固的,即便是到了近代,无数人都还在受到封建思想的毒害和影响。即便是到了今天在很多的偏远山村,女性属于一个从属物,没有任何的尊严和地位,这样的婚姻的本质是一场交易。 四、现代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度 现代的一夫一妻制的出现主要是有二个原因。20世纪60-80年代 一是生产力的大幅提高,女性不用依附于男性就可以活动生存。 二是男女比列是失衡,因为强烈的男孩偏好,特别是农村地区,追求生男孩的观念一直存在,再加上现代的科技条件发达,使得生男孩变得容易,所导致的男女比列失衡。 所以说婚姻制度的演变是离不开传宗接代和生存,一旦现有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改变,那么婚姻的方式也会随着发生改变。

近代婚姻制度的变迁有哪些参考文献

一、 封建统治下的传统婚姻在传统文化中,婚姻不仅仅是当事人,更是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的实务。所以,家庭夫妻关系的形成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准则,男女当事者个人,对自己的婚姻基本上没有选择的自由。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大多以“门当户对”或家庭经济情况为标准,对于年、貌、品、才,甚至身体状况,是不管的,更别提感情,青年男女毫无自主权可言。男女双方婚前可能都没有见过面,婚后的感情状况普遍不理想,没有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的传统婚姻酿成了许多悲剧。在电视剧与文艺作品中,此类例子枚不胜举。清末的许多学者,都有过失败的第一段婚姻。传统婚姻中,早婚恶习,近亲结婚的习俗的风行。在清末社会,早婚有相当的普遍性,一般青年多在20岁之前完婚,甚至有“有年30抱孙子者,则戚族视为家庆,社会以为人瑞”,少年男女结婚带来的结果是身体易为情欲所伤,父母也不能给子女良好的家庭教育,给整体国民素质影响很大。近亲结婚,出于种种考虑,在偏远地区和皇族内甚为流行,给下一代的质量埋下了很大的隐患,严重影响国民素质。中国有漫长的封建历史,中国妇女一直生活在“三纲五常”的宗族制度之中和男尊女卑的传统伦理中,女子的婚姻全力基本被剥夺。蓄妾,三妻四妾,是旧时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社会贫富贵贱分化和阶级制度的在婚姻制度上的体现。男子可以退婚再娶,女子则不能退婚再嫁,这是封建婚姻的违反人道主义的平等的地方。二、 辛亥革命到新中国成立前的婚姻状况的改变——传统婚姻制度与新式婚姻形式共存清末民初,新世纪初的婚姻在一片热闹沸腾的变革中开始。伴随着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大批进步知识分子展开了对旧时婚姻陋俗的大批判。在新婚姻观的引导下,二十世纪初中国的婚姻习俗开始出现了现代文明与自由的曙光。辛亥革命对传统的婚姻制度的冲击还是相当大的,近代留洋后回来的人带来的人人平等,妇女解放等新观念给城市的青年以重大影响,推翻清的封建统治也让众多的城市民众开始渐渐改变旧的观念,接受新式的婚姻顾念也开始成为新式婚姻制度的开端。青年男女开始先谈恋爱,再结婚。在大城市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受新式观念的影响,原来的旧的观念被渐渐摒弃,慢慢的解放天性,从自由恋爱开始,也接受一夫一妻制度,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人。偏远乡村和传统的家族依旧是传统的形式。梁思成先生和林徽因女士的婚姻即为林觉民和梁启超两位家长包办的。 婚礼的形式开始从简,花费也节省了许多。旧式婚礼的程序极为繁琐,规范了所谓的“六礼”,作为婚礼必要的程序。民国早期,众多有识之士对此进行了猛烈地批判,尤其是在“五四”前后,于是婚礼形式上开始趋于简单,,“往往有借旅馆及青年社结婚者,此亦嫁娶从简之好现象也”。礼俗趋于简朴,摒弃旧婚俗的繁文缛节,更是社会趋于文明,合理的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社会风气的转变,也有利于社会进步。男女的婚姻的年龄也开始正常起来,早婚的现象变少,人们开始重视起自己的教育,事业和革命,结婚年龄从原来普遍的16,7岁到20岁出头,这是社会显著的进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下一代的质量。三、 建国后的婚姻状况和婚姻观念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国家一切都刚刚起步,当时急需一部法律为新的婚姻制度作为新的婚姻规范,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反封建的民主改革,废除在中国已存在数千年之久的封建婚姻陋习于是,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最初几年里,色彩颇浓而革命意义极大的《婚姻法》为中国人的婚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其颁布为起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来。一夫一妻制开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开始在主流媒体的宣传中出现提倡“婚姻自由”,这一切都是过去的年代所没有的,新中国的成立以及《婚姻法》的颁布给中国的婚姻制度带来了质的改变,长足的进步。就在《婚姻法》颁布前一年,法国女权主义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的《第二性》出版。藉这本女权主义的“圣经”,波伏娃表达了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敬意,她坚信社会主义终将消灭男女不平等现象。当然,在这一时期婚姻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自50年代“反右”运动开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处于一个高于一切的年代,成为一切的主题,婚姻如是。其时所谓的“红五类”之间的通婚是理所当然的,而企盼改变命运的所谓的“黑五类”也无一例外地希望能与“红五类”联姻,以便借此获得免于迫害的身份条件。与条件相比,人们对财富、职业的要求似乎并不高。也许在那个均贫富已被制度化的时代,经济方面的任何期待都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人们连爱情也少有期待。爱人,首先应该是革命同志。1978年以后,权力与传统道德共同构建的社会监管体系日益松动,令置身其中的人们感受真切而又应接不暇。少了过度的负担,人们的婚姻重归朴实的爱情。1981年,新《婚姻法》颁行,将“感情破裂”规定为离婚要件,由此,中国人似乎开始意识到,爱情也是婚姻中颇为重要的东西。婚礼也跟上了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潮流,新人穿上了套装西服婚纱、喜宴排场越来越大,婚庆事业也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然而,进入新千年以后, 这是一个规范日渐模糊的时代。80后相继步入婚龄,成为这时期结婚的主力,此时的婚姻染上了80后鲜明的个性色彩-在中国,一些人的爱情开始以“无”的方式蔓延,正如罗素在半个多世纪前在《婚姻革命》里说的,“爱是一种无的力量,如果放任自流,它是不会安于法律和风俗所规定的范围的。”同时,随着物欲与自由主义的膨胀,结婚的决定开始掺杂着更多无关爱情的考量??四、总结婚姻家庭制度是指被一定社会所公认并被人们普遍接受和遵循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体系,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始终受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发展所决定。可以说,经济基础的变化和发展根本上推动了婚姻制度和婚姻观念的的变迁,当然这不是唯一因素。虽然我们不能确定婚姻制度的未来做准确预知,但是纵观变迁,我们并且发展趋势将是趋于合理与完善。 不能说着将最终决定于经济基础,

论述一下我国婚姻制度是如何变革的

自人类形成以来,两性间的合作与争斗便从未止歇。这种有趣的斗争也成为人类社会机器中独具风格的一枚齿轮,将两性、氏族、国家乃至阶级的矛盾与统一、斗争与协作的力量转化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或阻力,在历史的进程中,以并不显眼的角色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力量。从蒙昧到严苛——婚姻制度的进化中国幅员广阔的国土和复杂的地貌为多种制度——包括婚姻制度——的共存提供了条件。从习以为常的婚俗到抢婚、走婚等在常人眼中匪夷所思的制度,正是我国婚姻制度演变的一幅不规则投影地图。婚姻制度的演变最为明显的体现在于婚姻对象的选择,从母系社会的走婚制,到奴隶社会“蒸”、“报”婚制(这种制度即使在贵族阶层也一直延续到春秋时期)到严格的伦常礼教束缚下的模式化明显的婚姻制度,婚姻一方面由蒙昧走向了有序与严谨,从单纯的生物学意义越发具有了社会学意义,婚姻把社会矛盾和摩擦通过生物性的方式加以转移和释放又通过社会性的方式将其社会性和生物性的矛盾冲突转化为推动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的力量;另一方面,婚姻对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从自然作用逐渐被人类所认识和利用,并逐渐沦为人类社会的筹码,由于被过渡奴役而失去了原始推动力量,这可以认为是一种过度的、畸形的进化。这场进化的积极意义在于通过社会性成分的加入促进了群体的稳定,使社会关系足够紧密而不至于过分复杂,并且有利于基因的优化组合。但同时,过大的社会性成分使婚姻之于一般社会活动的个性丧失,从而大大削弱了婚姻转移社会矛盾、转化社会推动力的作用。从主导到附庸——女性的滑坡婚制对阶层社会地位的反映主要体现在财产的占有权和支配权上。走婚制度是女性绝对支配地位的象征,这种支配不但在于物质财产的支配,更在于“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种姓权的支配。父系社会来临之后,女性的滑坡开始剧烈地加速。虽然在中国历史上,由于外族的入侵等原因,女性地位曾经产生过数次复辟,但这种每况愈下的总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奴隶社会时期,“蒸”、“报”的制度反映了一种奇妙的女性地位,一方面,类似物质财产继承的婚姻制度体现了女性逐渐沦为私有财产的悲惨地位,但另一方面,多重婚姻制度也代表了一种配偶选择的自由度,而这种自由度又被女性在这场继承于被继承的角逐中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襄夫人与公子鲍的事例就说明了这种自由度,襄夫人为了达到目的,竟然可以杀死原配偶,虽然这个例子较为极端,但也充分说明了女性的自由地位。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女性的人格地位在伦常的支持下逐渐有所升高,配偶(尤其是元配)的地位得到道德、伦常和法律尊重和保护,但其自由度却被极大地限制。从表面上看,女性的地位似乎有所提高,但其实地位的高低应当以影响力为第一考察因素,因此人格地位的上升只能说明男权阶级统治手段随着社会发展所不得不作的进化,甚至他们会通过提高某个极小群体的女性的地位(贞节牌坊、诰命夫人)来压扎整个群体的生存发展空间。从倾斜到倾斜——两性地位的角力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两性的社会地位长期处于一种倾斜的状态,相对均衡的历史时期过于语焉不详而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166353161缺乏影响力,在历史和文化研究对象中并不占据重点地位。从某种观点来看,适度的倾斜是必然而且必要的,它能确保精英阶层有掌控和支配整个社会力量的自由度和权力,但倘若这种倾斜过度加强,便如同在一个封闭的匣子里灌了接近满的水银,虽然水银的体积占了绝对优势,但其流动的自由空间也变得极小。对妇女自由度的封闭同样严重破坏了男性自身的择偶自由度。“男女授受不亲”的规则将女性禁闭在深闺,既使女性难以接触异性,同样使男性对女性的接触受到极大限制,在这种状况下婚姻的成功率和优化率大大下降,这不可谓不是一种作茧自缚。男女地位的对比对这会发展的影响可以从历代盛衰中看到,凡是能两性地位较为和谐健康的时期,如汉唐,社会稳定性和繁荣程度都令人称道,反之往往则必然存在一定社会问题和隐患。古代社会,两性地位最强力的复辟者非武则天莫属,可惜然里终究无法悖逆社会发展的规律。武则天时代过后,女性的社会地位剧烈地衰败下去,而中国社会风尚也日益僵化失去生命力,可谓之一叹。

古代婚姻制度的演变与特点,古人结婚与现代有何区别?

古代婚姻和现代婚姻的区别是古代的女子在婚后大多都是依赖于自己的丈夫的,并且因为三从四德的封建思想,所以古代女子的地位非常低。虽然在唐宋时期,女子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也是依赖于夫权的,而到了明朝之后,女子的地位依然是处于男尊女卑的阶段,所以在古代,婚姻对于女子而言是一种束缚,而对男子而言,则是强调男权的一种方式。

现代的婚姻因为处在男女平等的社会,所以女子的地位大大提高后,即便双方过不下去的话,可以离婚。婚姻对女子来说并没有什么束缚,也因为是在地位平等的状态下的,所以现在的女性在婚后也是有话语权的,而古代的女性则是没有话语权。

在古代,男子娶了正妻后是可以纳妾的,而在现代,都是实行的一夫一妻制,所以如果丈夫另娶的话,就是犯了重婚罪,是要坐牢的。但是对于古代女子而言,因为处在一个男权的社会里,所以古代女子仕途听从自己丈夫安排的,在家的地位很低,即便自己的丈夫想要纳妾的话,那么作为妻子的话,是不能反对的。如果反对的话,就会被认为善妒。在古代,女子和男子结婚时,都会有婚书,以及三媒六娉,而女性主要是依靠自己的丈夫生活。同时还要承担起繁衍子嗣的责任。而在现代婚姻中,虽然有结婚证,但是却可以自由的离婚,也不用担心子嗣的问题,女性也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不用依赖丈夫。现代的女性和古代的女性相比而言,因为不需要靠人养活,所以在生活以及个人情感上,有更多的自主权。而古代女子则是因为封建思想的影响,从而将女性束缚在闺阁之中,并且以“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来教化女性,实际上是男权的一种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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