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婚事宜,想结婚了没对象怎么办
江苏结婚风俗及流程是什么?
一、江苏结婚风俗
江苏结婚通常分两天进行。头一天是发嫁妆,女方把嫁妆拉到男方家或者新房。东台土话叫发轿。这里有个细节:“绳被毯”,这是个方言说法,翻译成普通话就是缝新人床上盖的被子。布置新房,通常在“绳被毯”工作完成之后开始。
二、江苏结婚流程
1、结识
男方和女方在结婚之前,都需要有一个结识的过程。以前的结婚习俗中,男女双方那个一般是根据“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相识,然后确定结婚相关事宜。现在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大多数男女都是自由恋爱,随后告知父母安排结婚事宜。也有一些新人是相亲认识的,但认识之后也会有一个自由恋爱的时间。
2、订婚
男女双方有了结婚意愿的时候,就需要确定一下关系,举办订婚仪式。订婚的日期需要挑选一个好日子,然后双方亲戚长辈聚在一起,做一个见证。这个时候长辈会给新人一些见面礼,在江苏地区一般是几千元钱的吉利红包。
3、彩礼
男女双方订婚之后,男方就需要送彩礼到女方家,也就是传统文化中的下聘。以前的彩礼一般是家具、家电、首饰之类的,现在基本上都是。
4、合婚
下聘之后,男方就会讨要女方的生辰八字,然后和男方的一起拿去给专人合婚。八字合婚传统婚嫁习俗中流传下来的,现在江苏地区也很流行。指得是在男女双方八字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最吉利的日子,举办结婚典礼。
5、结婚
江苏地区的结婚当天习俗比较多,但具体的仪式流程和其他地方的没有什么区别。女方出嫁的前一晚,家中会准备一个灯,一直点到天亮,寓意夫妻白头偕老。婚礼当天早上,会有一些亲朋好友到女方家添妆,送一些小礼物,说一些吉祥祝福语。随后男方前来迎亲,进行婚礼仪式。
6、洞房
在江苏地区,结婚当晚是有闹洞房游戏的。这些游戏一般比较简单,不会太出格,是为了拉近新娘新郎之间的距离。另一个方面,将洞房闹得比较热闹,能够驱散一些不吉利的东西。
想结婚了没对象怎么办?
这种情况,我建议你去婚介公司试,我有个朋友的女儿就是去婚介公司介绍的,很快就找到了对象,你也可以去试,不过,你一定要先了解一下婚介公司的情况,看他们的信誉怎么样,如果他们的信誉不好,就算了。我有个朋友的女儿也是去婚介公司介绍的,现在他的女儿都已经结婚了。我的朋友也是去了婚介公司,后来也很快就结婚了。你可以先去了解一下,看看他们的信誉怎么样,如果他们的信誉很好,就可以试试。
登记结婚注意事项
哪些情形不予登记结婚?结婚登记能否委托代理? 一、不予结婚登记的的情形有哪些 男女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无他人强迫或第三人干涉,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完全是自愿的,符合婚姻法规定申请结婚的条件、要求。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不予登记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这是因为: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的婚姻,均属近亲婚配,其结果是使后代容易具有相同的病态基因,使一些隐性遗传学疾病发病率增高,如先天性耷哑、先天性鱼鳞病、先天性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脊柱裂、癫痫等,为提高全民素质,减少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禁止表兄表妹之间的近亲婚配是十分必要的。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是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理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双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均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二、结婚登记能否委托代理 结婚登记,不能请人代理,必须由申请结婚的双方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县以上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其他任何人不能代为行使这种民事权利。 代理,是一种民事活动,是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在授权范围内,由被代理人对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负责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只适用限于不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以下四种活动不能由代理人代理: (一)意思表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由其亲自表示,如遗嘱结婚登记; (二)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债务,如特定演员的演出合同; (三)当事人约定不得代理的行为; (四)违法行为。 结婚登记,是一种意思表示十分严格的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它涉及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表示,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行使。 如果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一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可在双方当事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登记。 双方当事人亲自进行登记,还可以避免包办、强迫、买卖、干涉婚姻自由等违法婚姻的发生。 得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不只是减少生育,更是要优生,重质量。因此,在婚姻法中明文规定了的一些疾病不能结婚。具体是哪些呢?我就为您整理出这方面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 结婚的禁止要件,是指人们在结婚时必须排除的条件,是婚姻的障碍。这是从消极方面来规定的,故又称消极要件。我国现行婚姻法从三个方面对此作了规定。 (一)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 禁婚亲是指禁止结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其立法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基于优生学上的要求。二是基于伦理道德的要求。一定范围的亲属关系结婚,尤其是近亲间的通婚,往往被认为有悖婚姻伦理,难以被人们所接受。有的国家禁止一定范围的姻亲结婚,主要就是伦理观念的作用,与优生没有关系。 (二)禁止重婚。 重婚是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我国法律要求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已有配偶的男女在配偶死亡或双方离婚前都不得再行结婚。已有配偶又再行与其他异性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行为是重婚行为。所以,我国法律禁止重婚要求申请结婚的男女必须没有存续着的婚姻关系。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而且也是违反刑法的行为。禁止重婚也是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通例。 (三)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或规定某种特定的疾病是婚姻无效或得以撤销的原因,是出于保护当事人和他人的权益及维护社会利益的需要。综观外国的有关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可分为两类: 一是严重的精神方面的疾病,如先天性痴呆、精神病、精神耗弱等。患这类疾病的人通常是无行为能力人,且在结婚后有将精神方面的疾病遗传给后代的可能。 二是重大不治且有传染性或遗传性的身体方面的疾病,患者结婚会严重危害他方和后代的健康。此外,有些国家还规定,有生理缺陷而不能为性行为者,禁止结婚。其立法理由显然是以婚姻的自然属性为依据。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步伐,越来越多的国人走出国门,也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我国,涉外婚姻也越来越多,那么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一、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应在哪里办理登记手续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二、中国公民申请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双方须具备哪些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本人和未婚夫(妻)的合影照片; 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3、外国侨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护照或可证明其身份和国籍的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具备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证明。 三、哪些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 四、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台港澳同胞结婚须具备哪些条件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台港澳同胞结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婚姻法的规定;男方满25岁,女方满22岁;男女双方不得患有未经治愈的麻风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当一方为外国人时,在不违反中国婚姻法原则的前提下,可考虑其本国法律。 五、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到国外生活应了解的有关事宜 以下说明与加拿大人的涉外婚姻为例;婚后在加拿大应有的权利; (1)结婚三年后,可以申请加拿大国籍; (2)加拿大一方配偶在结婚的同时要出具承担对方婚后十年的经济担保证明,这种担保是无条件的,即使婚后离异,加方仍有此项义务;在加拿大离异的有关规定: (1)除非加拿大一方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婚后的义务,原中国公民一方不得提出离异;如提出将被遗送回原籍; (2)加拿大人一方可以提出离异,离异后仍负有对其配偶为期十年的经济担保义务。 结婚登记要注意啥? 结婚时如何办理 婚姻登记 ?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办理婚姻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办理婚姻登记的费用又是多少呢……诸如此类的问题是不是也是您所想要知道的呢?我将一一为您解答这些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 一、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 :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婚前检查大约100元左右,很多地区也免费做的,因为比较提倡婚检,这样有利于优生优育嘛,虽然结婚登记是没必要出事婚检证明,但个人觉得在登记前进行婚检是对双方都比较负责任的做法,还是有必要的。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垂直的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当事人双方源于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间、表(堂)兄妹之间、叔叔与侄女之间。)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当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两种情形。 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起算 随着社会开放程度和接受程度的加大,未登记结婚就在一起生活的男女并不少见,像这样未登记结婚的可以补办结婚登记,那么补办结婚登记的.登记效力是从什么时候算的呢?具体解答请阅读下面的文 网友提问: 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关系如何认定?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起算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一、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关系 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在一起居住生活是一般认定是同居关系,如果要实事求是的处理起来就要分成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这一时间为分界点,也就是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且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在实践中承认其是事实婚姻,认定夫妻关系成立;如果是《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应认定为同居关系,也就意味着男女双方不能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等等。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根据《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32条第3款明确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相对方离婚的法定原因。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二、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起算 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双方都没有配偶,又都符合法定的结婚年龄,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没有受到干涉,也没有法律禁止结婚情形等的,可以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同居有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同居时不具备结婚实质要件,如未达法定婚龄,对于这种情形,登记的效力不能追认到登记之前,也就是说补办登记结婚的效力应从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二是同居时双方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是未领结婚证,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后,男女双方即确立夫妻关系”,1994年2 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追认补办前的同居行为,等于承认事实婚,因此,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不能溯及既往。也就是说效力还是从登记起算。 复婚也要办理结婚登记吗? 婚姻自由不只表现在结婚自由上,同时也表现在离婚上。一些人在冲动中离了婚,而冷静下来后却发现婚姻没到非离不可的情况。那么此时如果双方协商好后准备复婚,也需要像结婚时一样进行结婚登记吗?我就为您整理出怎么复婚,希望能够帮到您。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一、复婚也要办理结婚手续吗 复婚,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 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才算合法确立。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离婚后,不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关系同居,这种事实上的复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在法律上不予保护和承认。 复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是国家对公民婚姻关系的成立进行审查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实施,防止包办、买卖婚姻和重婚现象发生,承认婚姻关系恢复的重要法律程序,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二、复婚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复婚也是一种结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产生与消除一样均须经过法定程序。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 或调解书 )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这样,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不经复婚登记,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相亲遇到合适的人就结婚好吗?
爱情幸福甜蜜,我们每个人都在追求幸福美满的爱情。……当我们遇到合适的人的时候,有的人会立刻做出选择,与对方闪婚。对于这种情况,我认为并不合适。……之所以我认为不应该选择闪婚,是因为结婚是终身大事必须深思熟虑、即使对方条件合适也要进行全面考察,以及只有长时间交往才能对对方有全面了解这三方面原因。1,结婚是终身大事,必须深思熟虑,不能轻易做出选择。对于日常生活中的些许小事,我们可以经过简单思考做出决定。但是对于关系重大的大事,就必须慎重对待了。……结婚是终身大事,必须经过深思熟虑才能做出决定,决不能轻易做出选择。……因此,闪婚是并不妥当的一种做法,即使对方适合自己,也不能闪婚。2,即使相亲对象条件合适,也必须进行全面考察之后才能确定是否结婚。相亲时了解到的情况只是所有情况当中的一部分,并不全面。而如果要想与一个人结婚的话,就必须对对方有深刻的了解,才能确定对方是否真的适合自己。……这就需要对对方进行全面考察。只有如此,才能找到如意伴侣。……因此,我们在婚姻这个问题上不能选择闪婚,必须全面考察之后再做决定。3,恋爱过程中只有经过长时间交往才能对对方有全面了解。恋爱的过程不仅仅是双方培养感情的过程,更是两个人之间全面了解的过程。……通过比较长时间的互相了解,对对方的情况有全面的认识,自己才能最终确定对方是否真的适合自己,这样才能与真正适合自己的人结婚,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因此,我们在相亲时即使遇到合适的人,也不能闪婚,而应该通过比较长时间的交往,对其进行全面考察之后再做决定。结婚的礼仪规矩
传统婚俗--议婚议婚,又称“议亲”,是商议男女婚姻之事的最初阶段,旧时包括“求婚”、“过帖”、“相亲”等几道程序,到准备定婚为止。在这一过程中,往往是由男女双方父母根据对方的门第、家境及品貌等条件决定婚事成否,男女当事人是没有多大发言权的。“无媒不成婚”,议婚初始,一般是由男方家长委托媒人或托靠亲友、邻里前往女方家中求婚,又叫“提亲”。这一程序相当于“六礼”中的“纳采”。如果女方家长答允考虑结亲,男方便再次托人或由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名字和出生日期,以便“开八字”,请阴阳先生“合婚”,审看男女双方的命相是否相合。山西长治一带称之为“取四柱”,雁北一带称之为“换婚单”。具体做法就是,把男女双方的生年、月、日、时“四柱”干支写在绢帛或麻纸上,然后请人卜算,看双方相互间命相有无克异。民间一般认为,男女生肖犯“对冲”的不宜婚配。所谓犯“对冲”,是指子、午相冲,丑、末相冲,寅、申相冲,巳、亥相冲,辰、戌相冲,卯、酉相冲,共“六冲”。各地历来都有“白马怕青牛,兔、龙泪交流,猪、狗不到头,蛇、虎如刀错,羊、鼠一旦休”之类的俗语。这些说法纯属无稽之谈,现在大部分地方都不再讲究了。这一程序相当了“六礼”中的“问名”。提亲男女双方“八字”相合后,两家即择吉日传换庚帖,晋北一带叫“送契”,重新写明男女各方的生年、月、日、时等事项。至此,亲事算初步定下。按照忻州、长治等地的说法,是女方“有主了”;在晋中一带,则说女方“问出去了”。这一程序相当于“六礼”中“纳吉”的前一部分内容。由于现在不再时兴合婚,“过帖”这道手续自然而然也就免了。合八字在具备订婚条件的情况下,男女两家还要“相亲”,又叫“相门户”、“看屋里”,即男女两家约定时间见面,最后议定婚事成否。现在山西各地仍有这种习俗,不过“相亲”的主角已由双方家长变为男女双方当事人,“相亲”的意义已不在于认亲家,而是通过面对面的接触,进一步加深相互了解。男女双方初次见面时,一般由媒人或介绍人引见,两人对面而坐,互相窥视对方的形貌举止,正所谓“对像”是也。关于“回门”礼节按照我国婚俗习惯,结婚三天,新娘便要偕同新郎一起回娘家,也称“回门”。这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礼节。新娘家老人心里非常重视三天回门,因此新郎事先天论是从思想上还是在礼品上都要有所准备,争取给岳父岳母留下愉快的好印象。礼品事先备齐,买新娘家老人喜欢的礼品,礼品一般有四件。回门一般在上午九、十点钟动身。新郎新娘应参加婚礼那样认真修饰、打扮,保持婚礼上那漂亮、俊美的形象。回到娘家,新郎、新娘首先要问候老人。这时,新郎就应改口,跟新娘一样称岳父母为爸爸、妈妈,要叫得自然、亲切,对待亲友和邻居也应表现出亲切热忱,彬彬有礼,见人先打招呼,以礼相待。就餐时,新娘要陪着新郎,一一向父母、亲友和邻里敬酒,感谢大家对自己新婚的祝福。饭后,不要急于回家,应再陪父母聊一会儿,听听他们的教诲,然后再告辞回家。并应主动邀请二位老人和兄弟姐妹到自己家里做客,也可邀请亲友、邻里。
结婚的步骤,越详细越好。
见面——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小伙子到了二十岁左右,父母就张罗着托介绍人说媳妇。兴平的婚俗,是经中间人介绍后,青年男女双方,彼此要进行见面交谈。见面地点一般设在介绍人家里,或兴平县的街道、或村口的树下、或南岸地的小路上。通过交谈,或吃上一餐饭,双方有好感,没意见,可继续进行二次、三次接触。第一次见面后交谈,一般介绍人不再介入,由男女双方自行联系。此间,双方还可到对方家里走访。男去女家时,必须带礼品;女去男家时,一般由男方相引,男方父母必须给姑娘“见面礼”,衣物或红包(封钱)。如女方慨然受之,则视为没意见,下步可行“订婚礼’。
订婚——男女青年双方,以及家里人互相了解没意见后,由介绍人同两家商定地点(男方家里;或兴平的酒店、城镇的饭馆)举行订婚仪式仪,男家购置订婚衣物,礼品,并负责办宴席,女家通知至亲届时到场。席间给双方父母及介绍人敬礼,双方父母及至亲,给儿女赠物或赠钱。订了亲,男方父母会把多年的积蓄拿来给儿子或在城里买房子,或在老家的庄基地建新房。不论怎么样,把家里收拾的干净温馨。订婚后,男孩还会让人捎信主动约女方不定期出去逛或者吃饭,买衣逛店,加深了解,联络感情。看日子——两家定婚后数月或几年,或是因为男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或是各方面条件成熟,男家同女家议定结婚日期,在婚前一月左右,男家同介绍人一起,带上肉、酒、果子、糖等礼物到女方家。要回女方生辰,商量结婚的好日子。女家设宴招待,如没意见,席间就议定婚前急办事项与有关手续。日子确定后,女方要请人赶制嫁妆,一般包括被褥等居家生活必备用品。
结婚——结婚日期多选在三、六、九或五一、十一、元旦等喜庆日子,或找风水先生选一个良辰吉日。新婚头天男方家张灯结彩、杀猪择鱼,过油焯菜,好不热闹。请来总管,村里父老乡亲前来帮忙。晚上,就开始宴请前来参加婚礼的各位宾朋。条件好的,还会请一些歌舞团前来助兴,还有震耳的铁铳“轰隆、轰隆”地向人们宣告农家人喜事的降临。(次日一大早,即结婚当天,新郎一家的行人就抬着四色礼(莲菜、烟、酒、肉)、糖果之类的礼品,一路高高兴兴来到女方家迎接新娘子。男方的迎亲队伍进女方门后,经过拜祖先,敲新娘的房门,藏新娘鞋子,做游戏,拍全家福等环节,大概十点钟光景,装好嫁妆,招呼女方亲戚乘车,准备返回。前几年在接亲的路上会有村上和朋友拦车过分地索要烟酒,后来兴平市出台政策,禁止这种不文明的婚闹,情况得到了大大的缓解。经过一路“过关斩将”,迎亲的车队回到新郎家门口,下车的大挂鞭炮、铁铳也随之响起。然后由新郎家嫂子或者伯母辈的娶女客把新娘扶下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