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态几种类型,婚姻状态四种类型填写
婚姻类型查询表,婚姻的分类有几种?
提起婚姻类型查询表,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婚姻的分类有几种?另外,还有人想问婚姻状态四种类型,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填表婚姻状况怎么填写?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婚姻的分类有几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婚姻状态四种类型
1、未婚:婚姻状态填写的未婚,也就是说是成年了但是出于没有结婚的状态,至少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婚姻存在的,也就是法律认证的单身身份。
2、已婚:已婚其中其实也被细化为初婚,再婚以及复婚三类,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被统称为已婚,如果想要真实的了解是已婚的其中那类,那么只能问本人了。
3、离婚:离婚相信大家都知道,就是以前结过婚,但是现目前是处理离婚单身的状态,也就意味着是单身,只是曾经有过婚姻事实的存在。
4、丧偶:这个主要是因为婚姻存续期间,但是另一半因为某种因素导致了去世,所有这种情况下婚姻状态是被叫做丧偶。
扩展资料:
婚姻状态属于个人的隐私,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个人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婚姻的状态也只有自己是最清楚的,别人是没有办法窥探到自己的隐私的。
婚姻状况的查询系统只有国家政法机关以及民政机关可以有资格去查询的,作为平常人以及没有国家必要的情况下,也就只有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可以登录的,但是他们自身签有保密协议,所以不能泄露别人隐私的,所以查询系统一般人也是无法使用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婚姻状况
婚姻的五种状态?
婚姻的五种状态:一、婚前同居,这是最常见的婚姻形式,也是最普遍的一种。二、婚外情,这是最不可取的婚姻形式。三、半路夫妻,这也是一种婚姻形式,但是这种婚姻形式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因而,这种婚姻状态也是一种不稳定的婚姻状态。四、形婚,这是一种特殊的婚姻状态,这种婚姻状态的形式是一种“假结婚”,但是,这种婚姻形式的稳定性也是很不稳定,一般来说,这种婚姻形式的稳定性是比较差的。五、丧偶式的婚姻,丧偶式的婚姻也是一种特殊的婚姻状态,这种婚姻状态的形式是一种“假离婚”,但是,这种婚姻状态的稳定性也是很不稳定的。户口本婚姻状况有几种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般就是四种,包括未婚、已婚、离异和丧偶,如果想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未婚、离异和丧偶都是可以的。通常来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有以下几种:1、空白:当事人未成年或者未婚或者已婚但是户口在原籍未迁移的;2、未婚:当事人的户口迁出过原籍,但是迁移时并没有结婚的;3、已婚:当事人已经结婚,并且已经更新户口本的婚姻状态的或者当事人已婚而且户口已经迁入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落户的;4、离异:当事人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且当事人更新过户口本状态的;5、再婚:当事人离异后,已经重新组建家庭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状态四种类型
婚姻状态四种类型是未婚、已婚、丧偶、离婚。婚姻状况是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年满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在婚居方面所处的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
婚姻状态四种类型未婚指一个人成年以后仍然是一个人生活而没有配偶的婚姻状态。
从法律层面,已婚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已经有了婚姻的事实,同时意味着有了配偶。已婚的情况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
丧偶指配偶死亡。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户口本婚姻状况有几种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的户口本婚姻状况信息一共有四种,分别是未婚,已婚,离异,丧偶,这几种状态之中,包含了公民初婚,再婚,还有复婚的情况。公民婚姻信息应该自觉及时更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