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改名字的条件,二次改名有2个曾用名
如何更改第三次姓名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首先告诉你,多大年龄都可以改名字的,而且你的户口现在在哪里就要到哪里的户籍部门去改,不过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则户籍部门是不会给你改的,因为大家都以自己的名字不好听或为理由不喜欢就去改的话,户籍部门就不用干其他的工作了您说对吧?再说,你们对改名字的具体操作步骤又不是很清楚他们能够推脱的事为什么不推脱?和你们也没什么关系没什么亲戚,你说是不是?如果顺利,一天就可以改完,而且除了工本费外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需要公证)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下面我来教你更改名字的具体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学校.单位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 (超过16周岁就应该公证的,可他们也有的时候抽风,不要先公证,万一他们不要就省200块钱的)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
二次改名有2个曾用名吗?
不是,只有一个。因为第一个是曾用名,第二个是现用名。
如果改了三次名字,那我们的户口本上就会出现三个曾用名,因为每一个名字都代表你曾经使用过,这些曾用名的存在只是方便公安机关在做调查时更好地找到本人,所以每一个名字都不能去掉,如果执意去掉,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正当的理由,和公安机关所需的证件才能取消。
我们在正常填写资料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写曾用名的,曾用名大部分时间都只会在我们的户口本和公民档案中出现,所以不用担心自己有多个曾用名。
根据《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
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
不长记性 女人的天性改过多次姓名,户口曾用名栏全写么?
曾用名栏里必须写全,如不全建议查询户籍档案后至户籍地补全。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啊?
Maru, 日语里面是圆圈的意思, 但通常用在男孩名字最后,翻译成“丸”比如霸王丸,绯雨闲丸等,其实就是粪球的意思,和中国传统男名“狗蛋”有异曲同工之处--好养活这可不是瞎掰的呀.自己查字典:) 很多日本船只也用这个名字比如日吉丸。
人一生能改几次名字?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姓名条例》,一个人一生只能改名三次。第一次是未成年时由父母为其取的名字;第二次是成年后自己可以申请更改名字;第三次是因婚姻、离婚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名字。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个省份对于姓名变更的规定可能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隐私保护、安全等问题),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进行额外的姓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