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嗑卦怎么是上上卦,革卦是上上卦吗
噬嗑(下震上离)
噬嗑卦为易经第二十一卦,卦象:下震上离(下雷上火),为雷电交加之象,卦德为震为动,上卦为离为明,全卦阐述了以德治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噬嗑,亨,利用狱。彖传说,腮帮鼓动,口腔中有食物,这就叫噬嗑,噬嗑卦是亨通的,象征办事明察,威明结合。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意为双脚被套上枷锁,用以限制其行动,是惩罚犯罪的举措,是没有过错的;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偷吃肉,被割鼻的处罚,也无害;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吃腊肉,中毒较轻,没有什么大害;因六三身居不正,所以爻辞中以中毒比喻,凡事应当顺其自然,不合用之人,不适当的行事,若是强行求之,必然会为日后埋下隐患;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吃带骨头的干肉,吃到铜箭头:在艰难中要坚持守正,吉祥;阳居阴位,只要坚持守正,终获吉祥;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吃干肉,吃到黄金,固守正道,勤勉努力,终可无害;爻辞中干肉是利禄的象征,黄金是财富的象征,六五爻身居尊位,所得所享皆与自己地位相宜,其他爻无法与之相比; 上就,何校,灭耳,凶;肩上扛着刑具,耳朵被割掉,凶险;上九爻为卦中的离上爻,处于穷极之境地,既无可承继财产,又无朋友相帮。处境非常艰难; 本卦寓意必须用刑法除去强暴做梗的小人,社会才能安宁;
解读易经(第三十二卦)——恒卦
三十二、恒卦
恒卦是易经下经中的第二卦,总的第三十二卦。本卦为异卦相叠(巽下震上)。上卦为震,震为雷,下卦为巽,巽为风。从自然界看,风雷激荡,使宇宙常新。从社会解读看,震为阳,巽为阴,阳上阴下,正像君贵民贱,男尊女卑,所谓永恒不变的纲常。“君子”应该坚守此道,持之以恒。所以卦名曰恒。
“恒”是恒久的意思,指事物存在的一种稳定平衡正常的秩序。这种秩序是在阴阳推移变化交相感应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脱离了变化的过程,不会有正常的秩序,假如没有正常的秩序,变化就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因而恒与动、常与变结成了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保持了必要的张力。
恒久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变化中趋于稳定平衡,唯有稳定平衡,事物才能恒久而不已地持续发展。关于这种恒久之道,《系辞传》作了全面的表述:“《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恒卦继咸卦发展而来,咸卦侧重于从阴阳交感的角度讨论“变则通”,恒卦则是侧重于从稳定平衡的角度讨论“通则久”,这两卦的共同的着眼之点就是一个“通”字,所以咸卦谓之“咸亨”,指失事物之相感有亨通之理;恒卦谓之“恒亨”,认为恒之道可以亨通。
所谓“通”,其实质性的含义指的是阴阳两大交通往来,双向互动,协调交济,相辅相成,这既是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所达成的理想状态,也是持续发展、变化日新的动力之源。这种亨通之理,内在地蕴含于咸、恒两卦的卦爻结构之中。就恒卦而言,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这就是《彖传》所说的,“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
第一,恒卦巽下震上,震为长男阳刚,巽为长女阴柔,“刚上而柔下”;咸卦艮下兑上,兑为姹女阴柔,艮为少男阳刚,“柔上而刚下”。看来咸、恒两卦的组合结构不同,刚柔上下的位置相反,说实话其 *** 同贯串了一条交通往来、双向互动的亨通之理,只是在处于交感之时,变而求通,少男应当本着和谐悦乐的原则主动向长女追求,以男下女,交感的过程才能顺利进行。一当长男长女结为夫妇,组成家庭,就应当本着稳定平衡的原则,男在女上,男主外,女主内,建立正常的秩序。固然如此,秩序由和谐而生,交感之情是第一性的,男上女下之序是第二性的,所谓恒久之道,其根本精神在于恒久于通,唯有通才能久,能通则不能久,所以恒卦在阐明了“刚上而柔下”的秩序性的原理之后,又着重从三个方面反复阐明交相感应以求通的和谐性的原理。
第二十一卦 噬嗑卦
我是郑宏鹏,樊登读书会隰县分会会长,每天一篇文章之053。噬嗑卦是第二十一卦,严明刑法。在观卦观察民情、教化百姓之后,讲怎样用法度治理百姓,这两卦是一文一武、恩威并施,两种手段一起用。噬嗑卦的卦辞:噬嗑,亨,利用狱。噬嗑卦是亨通的,适合对罪犯施用刑狱。“狱”字左边是反犬旁,中间一个“言”,右边又一个“犬”,《说文解字》说“狱”是两边两条狗守住中间的“言”,狗之“言”就是狗的叫声,也就是两只狗守住并发出叫声,体现了一种震慑力。所以“狱”有监狱的意思,另外还有一个意思是打官司,噬嗑卦就是讲怎么治理监狱、严明法度、打好官司,是一种公平公正的手段。《彖传》的解释: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卦其实是颐卦中间含了一根棍子。颐卦是上下各一根阳爻,中间四根阴爻,好比一张嘴上下都有牙齿,中间是空的,所以颐卦是讲养生、怎样进食的,成语“颐养天年”就源于这里。而噬嗑卦中间第四爻也是阳爻,也就是颐卦上下的牙齿中间还咬着一根棍子,这就是“颐中有物”,想把棍子咬住一定要用力,就是噬嗑卦。“噬嗑”都是口字旁,“噬”是用牙齿咬东西,“嗑”是把嘴合起来,噬嗑卦通过这种形象表明施行刑法要像牙齿咬东西一样有力。“噬嗑而亨”:噬嗑卦为什么能亨通呢?我们来看它的结构:上卦为离卦,下卦为震卦,六根爻中有三根阴爻、三根阳爻,阴阳交错、刚柔相济,所以是亨通的;“刚柔分”:噬嗑卦中的阴阳爻分开了,表明执行法律的时候一定要善恶分明;“动而明”:“动”指上面的震卦,“明”指下面的离卦,行动要光明,想公正必须公开,光明磊落;“雷电合而章”:震卦为雷,离卦为闪电,执行刑法的时候要像雷电一样迅速猛烈而准确; “柔得中而上行”:六五爻是卦中最重要的一爻,是阴爻又居于上卦的中间,阴爻是柔弱的,与刚性的刑法刚柔得济,表明虽然对危害大众的人执行法律要严明猛烈,但这是为了维护公正,为了爱护大众,是一种爱心的体现,所以执行法律的人心中要柔弱、慈悲、仁爱,不能为了惩罚而惩罚;所以“虽不当位,利用狱也”:虽然六五爻是阴爻居阳位,不当位,但对治狱是非常有利的。假如这里是阳爻居在第五位来执行这些刑法,是阳刚之爻来做阳刚的事情,就太过了,反而不利,所以六五爻虽然不当位但非常有利。再看《象传》的解释: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噬嗑卦的形象是火雷噬嗑,电闪雷鸣,构成了威严凌厉的场景,不是有一个成语“雷厉风行”嘛。先王看到这个卦象就要严明刑法、整治法令,明确惩罚之道,要按照时令来做,应时而为。《易经》第三十二卦 恒卦启示:持之以恒,天下化成
《易经》第三十二卦 恒卦 雷风恒 震上巽下 恒卦卦辞: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本卦辞的意思是:亨通顺利,没有灾祸,利于坚守正道,利于前去行事。 人生启示:持之以恒,天下化成 恒卦位于咸卦之后,《序卦》中说道:“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咸卦描述男女感应,推及夫妇之道;在迅速引发情感之后,接着要考虑的是长久维持,所以出现了恒卦。 恒卦,是异卦相叠,巽为下卦,震为上卦。震为男、为雷;巽为女、为风。震刚在上,巽柔在下。阳刚在上而阴柔在下,雷风相激,顺势而动。刚柔呼应,相互助长。阴阳相应,常情,故称为恒。 恒卦象征恒久之意。卦辞极力赞美恒久之道,认为能持之以恒者,不但可致亨通,并可济成三事,无咎害,利于守正,利于有所往。 恒卦亨通没有灾难,利于守正道,是持久坚持之道,是天地运作不停之道。前往有利,是终结之后又会有新的开始的意思。日月运行于天际,永远发出光明,四时运转变化,永远不会停止,圣人长久保持自己的圣人之道,天下的百姓就会受到教化。明白恒久的道理,天地万物的性情就能够明白了。 恒卦启示的是恒久与变化相互作用的人生哲理,告诉人们做事要有信心和持久,因为成功就是长期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这也是人们所说的“有恒者事竟成”。 “君子以立不易方”,就是说君子要坚定自己的立场,不轻易改变自己的初衷。“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虽然在浮躁的社会中,有些人看似是一夜成功,但是若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所有的成功都是以长期的努力和准备为基础的,如果不是这样得到的成功,也难以长久。周易全集《噬嗑第二十一》原文赏析与注解
噬嗑第二十一
【题解】
噬嗑卦为异卦相叠(震下离上)。上卦为离,离为阴卦;下卦为震,震为阳卦。阴阳相济,刚柔相交。像刚齿破物,柔舌试味,齿舌配合,自能去粗取精,比喻恩威并用、严明结合。所以,卦名曰噬嗑。噬嗑卦阐释刑罚的原则。法治是的根本,为排除障碍、保障善良、维持秩序,往往不得不采取刑罚手段。罪恶必须及早阻止,以防蔓延。应当采取重罚主义,“小惩大戒”。刑罚为不得已的手段,难免使人犹豫,遭遇挫折,然而却又不能废止。所以,必须中庸﹑正直﹑明察﹑果断,刚柔并济,坚持原则,公正执行。否则,一旦泛滥,就难以收拾。
【原文】
噬嗑[1]:亨,利用狱。
【注释】
[1]嗑:合。
【译文】
噬瞌卦:亨通,有利于打官司。
【解析】
刑法是迫不得已而使用的手段,最终的目的还是帮助人们改正错误。因此,刑法必须中庸、公正。一旦过分严厉地使用,就会造成难以收拾的残局。
【原文】
《彖》曰:颐中有物[2],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3]。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注释】
[2]颐中有物:口中含物而咀嚼。
[3]章:显明。
【译文】
《彖辞》说:口中含物而咀嚼,因此卦名为噬瞌。其卦辞说“通泰”。本卦下卦为震为雷为阳,上卦为离为电为阴。所以说,刚柔相济,雷电交合,光彩炳然。喻指人敢于行动,而明察机宜。六二之爻居下卦中位,六五居上卦中位,阴柔居处恰当而渐次上升,虽六三、六五阴爻处于阳位,但并无大碍。所以说:“讼狱仍能取胜。”
【解析】
执行刑罚要严明,刚柔并济才能收到实效。同时,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中正廉明。
【原文】
《象》曰:电雷噬嗑,先王以明罚敕[4]法。
【注释】
[4]敕(chì):修正,整理。
【译文】
《象辞》说:本卦下卦为震为雷,上卦为离为电,雷电交合是噬嗑的卦象。先王观此卦象,取法于威风凛凛的雷、照彻幽隐的电,明其刑法,正其法令。
【解析】
实施刑罚只是为了严明,规范人们的行为。因此,不能过分严厉,只要能达到目的就可以了。
【原文】
初九:屦校灭趾[5],无咎。《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注释】
[5]屦:通“娄”,曳、拖。校:木制刑具,加于囚犯颈者谓之枷,加于手者谓之梏,加于足者谓之桎,通谓之校。这里指桎。灭:伤破,磨破。
【译文】
初九:脚上带着刑具,磨破了脚趾,但没有大的灾难。《象辞》说:“脚上带着刑具,磨破了脚趾”,使之不重犯过错。
【解析】
对于犯错的人加以处罚,目的不是为了惩治他,主要还是起到警示作用,防止他再犯更大的错误。
【原文】
六二:噬肤灭鼻[6],无咎。《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注释】
[6]噬:啮,咀嚼。肤:鲜美之肉。灭鼻:遭受割鼻之刑。
【译文】
六二:吃了嫩肉,遭受割鼻之刑,没有什么灾祸。《象辞》说:“吃了嫩肉,遭受割鼻之刑”,是因为六二之爻居于阳爻之上,就像人享受了非分之福。
【解析】
实行刑罚的时候不能手软,因为刑罚是为了改正错误而设立的。只有适当的惩罚才能起到警示作用,避免更大的祸患产生。
【原文】
六三:噬腊肉,遇毒[7]。小吝,无咎。《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注释】
[7]遇毒:中毒。
【译文】
六三:吃腊肉,中毒。这是小灾难,没有大的祸患。《象辞》说:“中毒”,是因为六三阴爻居于阳位,就像人不称其位。
【解析】
六三属于阴爻柔弱,不在中位,阴爻阳位不正。所以,“象传”说“位不当”。象征优柔寡断,会有小的挫折。但排除障碍之后,还是不会有过失。这一爻说明:执法者在其位不谋其事,优柔寡断又不能主持公道,就会招致人民的反抗,引来更大的祸患。
【原文】
九四:噬干胏[8],得金矢。利艰贞,吉。《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注释】
[8]胏(zǐ):带骨头的肉。
【译文】
九四:吃带骨头的干肉,发现骨头中有金属箭头。卜问艰难之事,结果是吉利的。《象辞》说:“卜问艰难之事,结果是吉利的”,但目前仍处于艰难之中,尚未进入光明之境。
【解析】
九四属于阳爻刚毅,又在象征明的离卦中,刚而明,必须警惕,不可轻率。九四又属于刚爻在阴位,容易动感情,因而以固守正道告诫。在这一卦中,这是最好的一爻。但却必须以“艰贞”为条件,并不完全顺利。所以,“象传”说:“未光也。”这一爻说明:当你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坚定决心,迎难而上,克服重重阻力,最终会逢凶化吉。
【原文】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9]。贞厉,无咎。《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注释】
[9]黄金:金矢。
【译文】
六五:咀嚼干肉,发属箭头。卜问获得危险之兆,但最终并无灾祸。《象辞》说:“卜问获得危险之兆,但最终并无灾祸”,是因为六五之爻居于上卦中位,位象得当,可以化险为夷。
【解析】
六五属于阴爻柔顺,位于外卦至尊的中位,是以君权刑罚,又能适中,自然容易使人信服。“黄”是土的颜色,土在五行的中央,黄色代表中央,象征中庸。“金”象征刚强,指九四。裁决适中,又得到刚毅的九四辅佐。不过,刑罚毕竟是不得已的手段,必须坚守正道,而且谨慎用刑,才不会发生过错。这一爻说明:一定要坚守正道,小心行事,这样就不会有大的过错,更不会招致祸患。
【原文】
上九:何校[10]灭耳,凶。《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注释】
[10]何:通“荷”,背负。校:这里指枷,加于颈脖上的刑具。
【译文】
上九:肩上带着枷锁,磨破了耳朵,凶险。《象辞》说:“肩上带着枷锁,磨破了耳朵”,是因为其人不听劝阻,触犯了刑律。
【解析】
上九已达到刑罚的极限,罪大恶极。正如“系辞传”所说:“累积的恶行,已经不可掩饰;罪状的重大,已经不可消解。”所以说,肩上带着枷锁,磨破了耳朵,占断凶险。“象传”说:这是由于平时不听忠告,才犯下大错。这一爻说明:如果使用刑法不当,不但难以遏制犯罪行为,还会招致犯罪行为的泛滥,引来更大的灾难。
解读《周易》噬嗑卦第二十一(上)
解读《周易》噬嗑卦第二十一(上)震下离上噬嗑:亨。利用狱《白话》:噬嗑卦象征咬合,亨通,利于施用刑法。 《解说》:一、从卦象上看,上离火,代表电光,下震动,代表雷动,也就是一副雷电交加的景象。因此,取此象为噬嗑,象征咬合。既于内给其内心以震动,又于外让其眼看到光明,看到希望,就如同改造曾犯罪的犯人。 二、从上下两卦所代表的卦义来看,上离,代表附着,下震,代表动,就如同口的上下两齿,上齿附着食物,下齿咬动,两齿合拢时,将上齿附着的食物咬断,从而上下两齿得以合拢。所以取此卦义为噬嗑。 三、从卦 形上看,底部初九一阳爻,就如同下齿,顶部上九一阳爻,就如同上齿,中间九四一阳爻,就如同食物。上下齿动,咬中间食物,所以称噬嗑。 四、将嘴中食物咬断,上下两齿得以合拢,人得以咀嚼、进食,当然是亨通的,所以说“亨”。将间在上下齿之间的食物咬断,使本应亲密相合的上下齿得以相合,重归于正常,就如同将小人、坏人间除,使人们得以和睦相处,重归于好,所以说“利用狱”。 五、从另一方面说,下卦震卦 ,象征既让人受到处罚,内心产生震动、触动,有所悔改,有所醒悟。上卦离火,代表光明,又让其不让其绝望,能看希望,心悦诚服的安心接受改造,这不正是设置监狱的目的和意义所在吗?!改造犯人的目的,是让其重新做人,回归社会,而不是把其一棒子打死,永不得翻身。所以说““利用狱”。 六、《易传系辞传》说:“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对于这句,确实让本人费解,这种理解、体悟,是从何得来的?是否说明本人还有理解不深不透的地方。 七、注意,此卦与颐卦的区别。颐卦上卦是艮,代表上齿,不动,下卦震,代表下齿,动。人吃东西时,上齿不动,下齿动,所以称颐,象征颐养,代表吃东西的样子,人因此而得以颐养。而噬嗑卦则不同,下卦震,代表下齿,不动,是主卦。上卦离火,代表光明、附着,只是起辅助作用,是客卦。上下齿配合,才得以咬合,所以称“噬嗑”。 八、至于上卦为雷动的震卦、下卦 为离火的丰卦,与噬嗑卦 的区别,读者自可先用心体会,有不解处,后面解读丰卦时,再讲解两卦的区别。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白话》:〈彖传〉说:嘴巴中含有食物(将其咬合),所以称为噬嗑。咬合后,可致亨通,譬如刚柔上下先各自分开,然后相互配合,交相运动从而得以咬合的意思非常清楚。此时震雷闪电交加而咬合在一起的意义非常显著而明显。此时柔和者处得中道并能向上奋行,尽管不当纯柔之位(但正好刚柔兼济)。所以利于施用刑法。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白话〉:《象传》说,雷电交加,象征“咬合”,先代君王因此严明刑罚,肃正法令 《象辞》说:《噬嗑卦》的卦象是震(雷)下离(火)上,为雷电交击之表象。雷电交击,就像咬合一样;雷有威慑力,电能放光明,古代帝王效法这一现象,明其刑法,正其法令。 《注引〉:《正义》曰:“噬嗑;亨”者,噬,啮也;嗑,合也。物在于口,则隔其上下,若啮去其物,上下乃合而得“亨”也。此卦之名,假借口象以为义,以喻刑法也。凡上下之间,有物间隔,当须用刑法去之,乃得亨通,帮云“噬嗑 亨”也。“利用狱”者,以刑除间隔之物,故“利用狱”也。 《启悟》 :我们对于曾经偶尔犯有罪过之人,当在对其进行处罚、改造,让其因刑罚的处罚,感受痛苦和触动过同时,应当加强思想教育,进行思想上的改造,帮其认清曾经的错误,从而产生悔改之心,并且,给其出路,让其看到光明和希望,从而因真心悔改、安心改造而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不可一棒子将其打死,永无出头之日,如果这样,只能逼其走上绝路、不归之路!对于孩子的过错,做为大人,更是当小心谨慎,不要过多批评、责罚,更一般情况下不得进行简单粗暴的打骂。孩子毕竟是孩子,哪有不犯错的!犯错了,要有耐心,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方法,进行正确的批评、教育和引导,批评、责罚后,还得对其进行耐心的情感沟通和思想教育,帮其认识到错误所在,为什么会犯错,以后该如何改,让其不致看不到希望。如果只是一味责罚甚至打骂,只是会适得其反,让其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逼他走得越来越远!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白话》:脚上戴着的刑具,遮盖住了脚趾。没有咎害。 〈解说〉:屦,JU,四声,在脚上穿戴;校,木制的刑具。 初九居下卦之始,处无位之地,象征社会底层的小人。处“噬嗑”卦之世道时,象征小人所犯之过较轻,因此仅仅受到脚戴刑具、没其脚趾,使其不能行走的小小惩罚,所以说“屦校灭趾”。让其受到小小惩罚,有所警醒、慎戒,利于其吸取教训,长记性,不致再犯,或者甚至积小过成大错,对于其今后的发展来说,当然是好事,所以说“无咎”。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白话》:〈象传〉说,“脚上戴着的刑具,遮盖住了脚趾”,说明初九不至于继续前行再犯过错。 《注引》:〈王注〉:无位之地以处刑初,受刑而非治刑者也,凡过之所始,必始于微,而后显于著。罚之所始,必始于薄,而后至于诛。过轻戮薄,故“屦校灭趾”。桎其行也,足惩而已,故不重也,过而不改,乃谓之过,小惩而大诫,乃得其福,故“无咎”也。 《释疑》:〈译注〉解读“灭”为“伤灭” ,含伤害灭除的意思。用在这初九爻里,还能解说得通,但在本卦其他各谈及“灭”爻辞,就不太通了,因此,我认为“灭”当作没灭、淹没的意思解读。 《启悟》:孔子在《系辞传》里说道:“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 小人(社会底层的人,非今日所言小人)因为思想认识不高,只看到眼前利益,重视利害关系,不在乎仁义礼这些东西,他们 犯了错,不会主动去改(圣人不一样,能自我悔过并补救。其实我 们又有几个不是这样的小人,几时能自己发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的?),对于小人的最好办法,就是孔子所说的“小惩而大诫”,当他犯有小过的时候,及时对他进行适当的惩罚,让其能在被迫和小的痛苦中受到触动,从而产生悔改,不致于犯错后,仍不知错,不知收敛,而越积越深,越走越远,终至犯大罪,而最后无可救药,则悔之晚矣。 对待小人犯小过后的处理办法,其实也可沿用到社会上任何人的类似情况,对于小孩犹当如此,当其犯有小错时,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甚至以为只是小事,不必小题大作,殊不知“小时偸针,大时偸金”,恶习越积会越深,及至深了,再改也难,不如在最初、最细微的小事上,就及时处理,将坏的苗头,制止在萌芽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