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婚姻发展史简图,人类婚姻发展的历史阶段

人类婚姻的发展历史 人类婚姻的发展历史简单介绍

1、群居杂交时代:人类初始,群居野生,艰难求活,“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缉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蓄积之便,无器械、车舟、城郭、险阻之备”。 2、血缘家族行辈婚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女之间有了越来越明显的分工,同时人类智力逐步发展,思维也在进步。这时母子和父女等不同辈的婚姻渐渐消失,但包括兄妹婚姻的同辈婚姻没有禁止。 3、 氏族外婚制:随着人类活动的扩张,不同血缘家族男女的性行为开始增加,神话传说常有“郊野受孕”的故事,当时不同血缘家族之间的婚姻是违背道德规范的,所以只好用神话来解释怀孕现象。 4、 对偶婚制:合作必然取代分裂,男女群婚逐渐转为固定对偶式婚姻,双方不仅产生了合作方式的新经济模式,关键是男方参与了抚养后代的任务,于是增添了父亲的角色。并且形成了以男方为主体的宗亲关系,为父权社会的产生打下基础。 5、一夫一妻制婚姻。它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从原始社会后期父系氏族的兴起开始,这一时期由于社会分工,男性逐渐成为生产的主力,女性逐渐退出生产领域,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男性开始主导经济,并且有了剩余生活品,私有制诞生了,有了私有财产。男人为了把私有财产留给自已的后人于是便有了固定配偶的要求,要求女性只允许有自己一个配偶以便确定谁是自己的后代,致此一夫一妻制诞生了。但此时男性的配偶不只一个女性,只要你有钱可以拥有多个女性,但妻只有一个,所以一夫一妻制的前一阶段严格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一婚姻制度一直延续到公元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施行。

趣谈两性6--原始版的“我们结婚吧”

作者      排云一鹤 第六节最    原始版的“我们结婚吧”           所谓婚姻,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是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的组合方式。人类的婚姻在表现形式和结合方式上受社会环境的影响,造就了多种多样的婚姻模式。从科学的意义上看,如果没有婚姻,很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不利于人类的优良繁衍。         远古人类初始的婚配是杂乱无章的,没有长幼的限制,也不存在生父、生母、兄弟姐妹这样的概念,婚配更多的是为J身体的愉悦和享受,没有任何的社会义务。这就是人类婚姻发展史的第一种形态--乱婚,也叫杂婚。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看对眼,双方愿意就可以嘿咻了,完全本能,没任何顾虑。当然,那个时候生产力极其低下,吃饭都是很困难的问题,更别说盖房子娶媳妇儿了。而且当时人也不多,也就没必要分那么清楚了。         随着原始人越来越多,人类开始群它居生活。生活条件、自然环境仍然十分恶劣,吃的也很困难,为了能够生存,人们就开始抱团儿取暖。找一些跟自己关系好的,和谐默契的,大家配合好,一起围猎。这样,就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而有这种关系的大抵都是血亲关系。因为那个时候,其它动物是人的食物,同时,人也是其它动物的食物。“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不是血浓于水的血亲关系,根本就无法齐心协力。于是,就以血缘关系组成一个生存群体。所有人都在这个群体内婚配,绝不允许别的群体过来挖墙角。相当于给自己画了一个圈,圈内,大家都是自己人,圈外就是别人的了。于是出现了人类婚姻发展史上的第二个阶段--群婚。         群婚制的出现,标志着婚姻家庭制度初步产生。群婚制又称集团婚,它是指原始社会中一定范围内的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群体婚姻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婚姻家庭形式。群体婚姻制度与混合婚姻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一定范围内的血缘关系中,性别关系受到了限制和排斥。群婚制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血缘婚制和亚血缘婚制。         血缘群婚,也称血婚制或血缘婚制,是指原始社会一定范围内同辈男女之间互为配偶的一种婚姻形式。它是群婚制的低级阶段,是在一个血缘群体内,同辈分男女之间可以互为夫妻,排除了直系亲属之间的两性关系。这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婚姻禁忌,它结束了人类杂乱的两性关系时期,开始进入婚姻家庭时代。       随着人们认知的不断提高,原始人逐渐有了生父,生母的概念,人们也逐渐实行了按年龄大小、辈分进行婚配。渐渐地,人们对血缘关系认识加深,已经有了兄弟姐妹的概念。同时,人们也似乎感觉到了,近亲配婚会给后代不好的影响。于是,人们已经开始禁忌直系亲属之间婚配,但表亲可以,人类进入了亚血缘群婚制。         其实,表亲婚配直到现在也没有消失。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还有发生。“亲上加亲”,最著名的表亲婚就是《红楼梦》里面的贾宝玉了。无论宝玉是要娶薛宝钗这样的“姨表亲”,还是林黛玉这样的“姑表亲”,都是表情婚。           到了母系氏族社会,孩子都是跟随母亲住,按母亲的血缘关系来论辈份。随着群落间接触频繁,同时群落向氏族过渡,逐渐出现了氏族婚姻。这种婚姻形式下,本氏族的兄弟姐妹也不能通婚,必须在通婚的对方是氏族里的女子或男子中寻找配偶。这样,父亲是集体父亲,母亲是集体母亲,成为共夫共妻,所生子女属于女方氏族。       氏族婚的配偶范围逐渐缩小,异性的同辈男女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同居,就变成了对偶婚。对偶婚的男女,分别在自己的父母氏族里生活,成年男子到异性女子氏族过着“暮合朝离”的同居生活。两性的结合并不固定,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情况仍然存在。         中华民族是炎黄子孙。炎帝母亲任姒“游华阳,有神龙首,感生炎帝”;黄帝母亲附宝“见大电绕北斗枢星,然而怀孕”生黄帝。这是古人为避“私生子”之嫌而编造的神话,却真实地反映了“知母不知父”的时代特点。         中国海南岛黎族,把对偶婚称为“放寮”。异性青年男女,可以到对方的“寮房”自由的结交性伴侣。云南纳西族称对偶分为“阿注婚”,对内称“主子主米”(最亲密的伴侣),也称“走婚”,“走访婚”。         对偶婚虽然是男女双方自愿选择的结果,但在同居期间,双方仍享有结交新欢的权利,互不干涉。由于它是介于群婚与一夫一妻制之间的过渡性婚姻形态,随着母系氏族社会的衰落,原来不是固定的对偶婚,逐渐演变成一夫一妻制。对偶婚的男女实行长期的同居,形成一夫一妻的个体婚。         中国古代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相传完成于尧舜、夏禹之际。舜娶尧之二女和象图谋害舜,“二嫂使治朕栖”,尚未脱离对偶婚的遗习。《尚书·舜典》的“敬敷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中没有夫妻的伦理道德规范,说明夫妻关系尚不稳定。到了禹娶涂山氏之女而生启,夫妻关系才正式固定下来。         当社会财富开始私有,但尚未出现阶级,这时的一夫一妻制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产生了爱情的萌芽。爱情是具有专一性和排他性的,这是排斥群婚的一大进步。二是夫妻占有共同经营的家庭经济。这使个体家庭从母系氏族中成功分离出来。这种经济生活带来了爱情的自私性,这时一对爱情男女可以大声说:“我们结婚吧!” 请看第二部,阶级社会里的婚姻关系  约100节

(简述题)原始社会人类婚姻形态是怎样演变的?

一、群婚群婚又称杂乱婚,是原始时代的第一个婚姻形式。这种婚姻形式以没有固定配偶为特点。人类尚未摆脱动物的野性,当时也没有道德伦理的相关概念,人类为了繁衍,不分年龄和辈分,更没有亲属的概念。《列子汤问》中曾说这个时代是“男女杂游”,就是说这种混乱的婚姻形式。二、血缘婚血缘婚又称族内婚,是原始时代第一个产生婚姻制度的婚姻形式。这种婚姻形式是以同一个集团中,同辈之间可以产生婚姻关系,排除不同辈分亲属之间的婚姻为特点。但是这种婚姻关系有个典型式样,就是同辈之间的男女互为共夫或者共妻。一旦有女子怀孕产子,不知道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只知道孩子的母亲是谁,母亲也知道哪个是自己生产的孩子。这就形成了后面发展成母系氏族一个很大的原因。由于血缘婚所生产的子女多为畸形,对人体素质造成的危害,威胁到了人类的发展,人类开始在氏族群中实行某些禁忌,进而发展成为亚血族婚。三、亚血族婚又称族外婚,或者伙伴婚。这种婚姻形式开始排斥同胞兄弟姐妹间的婚姻关系,最终禁止旁系兄弟姐妹,即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和曾孙之间的婚姻关系。这样,本氏族的兄弟或姐妹就必须在通婚的对方氏族中寻找伴侣,但是仍旧是共夫和共妻的形式,生产的子女依旧是“不知其父,只知其母”。这种婚姻形式下,男子死后,要葬在自己出生的氏族墓地,不能和女方姐妹同墓合葬,其所生的子女归女方所有,死后同母亲合葬,不能同父亲合葬。这也是古书中所说的“感天而孕”的情况,因为那时候的人类还不能理解生殖与性行为的关系,而归为上天的神力创造的原因。四、对偶婚对偶婚是介于亚血族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个婚姻形式。即异姓同辈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实行一男一女对偶同居关系,以女子为中心,男子只有在女子家中过夜的权利。是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约束而稍有固定的婚姻形式。男女各自的伴侣可以想换就换,不受约束,所以子女仍旧是“知母不知父”的状态。早在群婚制时期,对偶婚现象就时有发生,很长时间内,两种婚姻形态是并存的。在对偶婚盛行时期,也有一名男子与多名女子,或者一名女子与多名男子的牢固结合。现今很多少数民族的风俗中仍有对偶婚形式的体现。五、赘婚赘婚即男嫁女娶,俗称“倒插门”。是男嫁女娶,从女居的婚姻形式。在对偶婚时期,男子到女子家过夜,有时参加女家劳动,有时参加自己家劳动,但是所生子女归属女方。到了一夫一妻制时期,则是女子嫁到男家并在男家劳动,所生子女也属于男方。由于当时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为了弥补女子“从夫居”的损失,有能力的家庭会拿出一定的彩礼给女家作为赎金,建立女嫁男娶的婚姻形式;但是一些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缺少钱财,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自己的子弟到女家从事一定期限的无偿劳动,以实现换到妻子的婚姻关系,这就是古书说的“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男子给女家劳动的时间有长有短,长则几年,短则几月。此间,男子要接受女家的监督,并经受各种艰苦的考验,以证明自己有养家糊口的能力,才被允许结婚或入赘,这算是一种考验,故又称“考验婚”。

人类婚姻的发展历史 人类婚姻的发展历史简单介绍

1、群居杂交时代:人类初始,群居野生,艰难求活,“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缉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蓄积之便,无器械、车舟、城郭、险阻之备”。 2、血缘家族行辈婚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女之间有了越来越明显的分工,同时人类智力逐步发展,思维也在进步。这时母子和父女等不同辈的婚姻渐渐消失,但包括兄妹婚姻的同辈婚姻没有禁止。 3、 氏族外婚制:随着人类活动的扩张,不同血缘家族男女的性行为开始增加,神话传说常有“郊野受孕”的故事,当时不同血缘家族之间的婚姻是违背道德规范的,所以只好用神话来解释怀孕现象。 4、 对偶婚制:合作必然取代分裂,男女群婚逐渐转为固定对偶式婚姻,双方不仅产生了合作方式的新经济模式,关键是男方参与了抚养后代的任务,于是增添了父亲的角色。并且形成了以男方为主体的宗亲关系,为父权社会的产生打下基础。 5、一夫一妻制婚姻。它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从原始社会后期父系氏族的兴起开始,这一时期由于社会分工,男性逐渐成为生产的主力,女性逐渐退出生产领域,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男性开始主导经济,并且有了剩余生活品,私有制诞生了,有了私有财产。男人为了把私有财产留给自已的后人于是便有了固定配偶的要求,要求女性只允许有自己一个配偶以便确定谁是自己的后代,致此一夫一妻制诞生了。但此时男性的配偶不只一个女性,只要你有钱可以拥有多个女性,但妻只有一个,所以一夫一妻制的前一阶段严格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一婚姻制度一直延续到公元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施行。

人类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什么?

人类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乱婚、伙伴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婚姻。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

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

婚姻的本质和意义

婚姻是为了社会关系的稳定,为了感情的需求,繁衍后代只是婚姻的结果,当然,不可否认,婚姻对于男女关系和家庭的稳定以及后代的养育培养是很重要的。

但是婚姻的根本是出于感情的交换,感情上需要一个稳定的伴侣,所以出现了婚姻,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稳定的爱情关系,就连繁衍后代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稳定夫妻关系建立社会和谐的作用。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

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

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势,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

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总有一个主夫。

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

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种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能将其与婚前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免和结婚、婚姻关系等法学念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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