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行生克关系推断出现何种情况其病为逆,怎样理解五行生克关系

反其道而行:五行生克关系的正用与逆用

五行生克关系之规律有常,亦有变。常理者,顺其道而行之;而变理者,则反其道而行之。然而常理与变理,都是要符合自然的规律,符合五行生克制化表的内在原理,只是规则不同而已,也就是学会所谓的反向思维的问题。这种反向思维取局称为“反局”,也就是逆向相生,是取与正常的事理相反,八字测命五行生克关系中,喜神,用神都要逆向使用之意。 如印可滋身,印太旺,反受其害,则要破其印而就其财;身旺需用官杀制,官杀太旺,身遭其灭,则需食伤以制官杀;财可养身,如财助起官杀,身受其辱。如此等等,取其极端而已。在命局中,所谓极端,是指旺之极端,均超过日主能承受的程度。印太旺,财太旺,官太旺,此等命局如何取用,又如何评断,这就是反局所要讨论的范围。但不管正局也好,反局也好,关健还是根据日主的喜忌,如何选取用神的问题。 在五行生克规律表中,原文所谓“有印多而用财者”,意思是指月令印绶为用,而印绶太旺,用财损印之有余,就是(滴天髓)“君赖巨生”之理,是用神逆用的一种,而用神逆用者,就是有违常理的一种取用方法,取反向相生之意,如身强印重,用财损印,日主赖以得生,就是其中一例。如原文所说汪侍郎命造,辛酉、丙申、壬申、辛亥,壬水日主,生于申月,印绶当权,而又见申日、酉年,地支三金,年干、时干又透出辛金,为壬水印绶。 印绶得令、得势、得地,过于强旺,所谓水赖金生,金多水涩,要去其太过,方能得中和之道。然汪侍郎造,丙火虽可以破印,但丙辛一合,则丙火贪合忘制,不能伤金,则有微病。所幸大运逆行东南木火之地,使丙火合而不化,方能收到损印的功效。这种用法,是透财而损印之太过,权而用之,不过只要印绞根深,见财破则无妨。但若印轻财重而身弱,又无劫财以救,则以财为病,为贪财破印论,又必当用比劫。以劫去其财而救其印,否则,则以破局看,为贫戏之造。 要掌握反局的判断方法,须首先掌握五行制化规律的正用与反用,反生反克的道理。不仅日主有反生反克,而用神、忌神也常有反生反克。反用为逆,徐大升《元理赋》,对反生反克之理,已解释的十分明白。 如:火附木生,木多火塞,以金克木,火赖以存;土从火生,火多土燥,以水制火,土赖以润;金从土出,土多金埋,以木克土,金赖以显;水自金生,金多水冷,以火制金,水赖以温;此即反生之理。 如甲木以戊土为财,四柱见水泛木漂,甲木气枯,没有生机。而见戊土制水,甲木见土制水,水不能漂木,木反以土盘根,木赖以荣,故称为反局。这里的核心,任铁樵在《滴天髓阐微》中说得明白:印虽旺而财星有气,以用财破印。而财星有气者,乃财有食伤之生,而合于日主的需要而已。然而日元需要之物,原局没有,也要待岁运来配合。以上就是五行生克关系制化表规律的正用与逆用。

告诉你五行相生相克的意义 五行相生相克意义解释

1、五行相生:是指事物的相互资生、促进或助长的关系,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其规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木生火,是因为木性温暖,火隐伏其中,钻木而生火,所以木生火。火生土,是因为火灼热,所以能够焚烧木,木被焚烧后就变成灰烬,灰即土,所以火生土。土生金,因为金需要隐藏在石里,依附着山,津润而生,聚土成山,有山必生石,所以土生金。金生水,因为少阴之气(金气)温润流泽,金靠水生,销锻金也可变为水,所以金生水。水生木,因为水温润而使树木生长出来,所以水生木。 2、五行相克:是指事物的相互克制、制约或抑制的关系,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其规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是什么

五行在其规律中都是相生相克,你知道他们的相克关系是什么吗?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供大家学习借鉴,希望对你有帮助! 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介绍 五行生克制化:五行的生克制化规律是五行结构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的自动调节机制。 1、相生规律:相生即递相资生、助长、促进之意。五行之间互相滋生和促进的关系称作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把它比喻为"母"与"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相生关系又称"母子关系".以火为例,生"我"者木,木能生火,则木为火之母;"我"生者土,火能生土,则土为火之子。余可类推。 2、相克规律:相克即相互制约、克制、抑制之意。五行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称之为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这种克制关系也是往复无穷的。木得金敛,则木不过散;水得火伏,则火不过炎;土得木疏,则土不过湿;金得火温,则金不过收;水得土渗,则水不过润。皆气化自然之妙用。 在上述生克关系中,任何一行皆有"生我"和"我生","克我"和"我克二四个方面的关系。以木为例,"生我"者水,"我生"者火;"克我"者金,"我克"者土。 五行中的亢乘与反侮 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关系失常,则事物的协调性便遭到了破坏,从而出现反常的变化现象,在自然界则表现为自然灾害,在人体则表现为疾病。 五行之间的反常现象,主要是“亢乘”和“反侮”。 亢乘,物盛极为亢太过。凡事物亢极则乘。乘,乘虚侵袭,强而欺弱,相克太过。 反侮,五行中并不只存在着顺克,有时也会出现逆克,如旺克衰,强克弱的现象。如:土旺木衰,木受土克;木旺金衰,金受木克;水衰火旺,水受火克;土衰水旺,土受水克;金旺火衰,火受金克,这种逆克,叫反克也称反侮。反侮,反过来欺侮。 五行的代表意思 五音(宫、商、角、徵、羽) 五声(1 、2 、3 、5、6) 五色(青、赤、黄、白、黑) 五味(酸﹑甘﹑苦﹑辛﹑咸)。辛通辣。 五觉(感、知、触、视、察) 本的信息,形名是也 本之形:【本】字五笔字型. 五天为一候(五日) 五行者,古人习惯拿五说事而、轮盘而。

五行相生相克是怎么回事啊?

五行相生相克相生,有相互滋生、促进、助长的意思;相克,有相互制约、抑制、克服的意思。五行相生的规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规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相生含义:木生火,是因为木性温暖,火隐伏其中,钻木而生火,所以木生火.火生土,是因为火灼热,所以能够焚烧木,木被焚烧后就变成灰烬,灰即土,所以火生土.土生金,因为金需要隐藏在石里,依附着山,津润而生,聚土成山,有山必生石,所以土生金.金生水,因为少阴之气(金气)温润流泽,金靠水生,销锻金也可变为水,所以金生水.水生木,因为水温润而使树木生长出来,所以水生木.五行相克含义:是因为天地之性众胜寡,故水胜火.精胜坚,故火胜金.刚胜柔,故金胜木.专胜散,故木胜土.实胜虚,故土胜水.

如何以五行生克关系来阐释五脏疾病的相互传变?

五脏疾病的相互传弯,从五行生克关系来说,有相生关系传变和相克关系传变两类。相生关系的传变,有沿着五行相生次序的传变,称为“母病及子”,有反着五行相生次序的逆向传变,称为“子病犯母”。相克关系的传变,有沿着五行相克次序的传变,称为“相乘”,有反着五行相克次序的逆向传变,称为“相侮”。

五行相克详细资料大全

又作“五行相胜”,指木、火、土、金、水五种自然物质相互克制、相互制胜,是中国古代五行说的内容之一。隋代肖吉的《五行大义·论相克》说:“克者,制罚为义,以其力强能制弱,故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相克”说和“五行相胜”说,本来是古代思想家解释宇宙万物变化的朴素唯物论的理论,在战国末期,被阴阳学派创始人邹衍附会到社会历史领域,认为每一个朝代都受一种五行之德的支配,朝代的更替,正是五行相克、五行相胜的结果,因而提出了“五德终始”说和“五德转移”说,陷入了历史唯心论。《春秋繁露》有《五行相胜》篇,解释五行相胜的道理,并附会了一些社会历史方面的内容。

基本介绍 中文名 :五行相克 类别 :中医药术语 解读,中医套用, 解读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五行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内经》把相克关系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因此,五行相克,实为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行的克制和制约。如以木为例,由于木克土,故“我克”者为土,土为木之“所胜”;由于金克木,故“克我”者为金,金为木之“所不胜”。 中医套用 1、说明五脏之间的生理联系。 五脏的功能活动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的。五行学说不仅用五行特性说明五脏的功能特点,而且还运用五行生克制化理论来说明脏腑生理功能的内在联系,即五脏之间存在着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的关系。 以五行相克说明五脏之间的制约关系:肾制约心即水克火,如肾水上济于心,可以防止心火之亢烈;心制约肺即火克金,如心火之阳热,可以抑制肺气清肃太过;肺制约肝即金克木,如肺气清肃,可以抑制肝阳的上亢;肝制约脾即木克土,如肝气条达,可疏泄脾气之壅滞;脾制约肾即土克水,如脾气之运化水液,可防肾水泛滥。 2、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 五行学说,不仅可用以说明在生理情况下脏腑间的相互联系,而且也可以说明在病理情况下脏腑间的相互影响。某脏有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疾病也可以传至本脏,这种病理上的相互影响称之为传变。以五行学说阐释五脏病变的相互传变,可分为相生关系的传变和相克关系的传变两类。相克关系的传变包括“相乘”和“相侮”两个方面。 相乘,是相克太过致病。引起五脏相乘的原因有二:一是某脏过盛,而致其所胜之脏受到过分克伐;二是某脏过弱,不能耐受其所不胜之脏的正常克制,从而出现相对克伐太过。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间的相克关系而言,相乘传变就有“木旺乘土”(即肝气乘脾)和“土虚木乘”(即脾虚肝乘)两种情况。由于肝气郁结或肝气上逆,影响脾胃的运化功能而出现胸胁苦满、脘腹胀痛、泛酸、泄泻等表现时,称为“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虚弱,不能耐受肝气的克伐,而出现头晕乏力、纳呆嗳气、胸胁胀满、腹痛泄泻等表现时,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是反向克制致病。形成五脏相侮亦有两种情况,即太过相侮和不及相侮。太过相侮,是指由于某脏过于亢盛,导致其所不胜无力克制而反被克的病理现象。例如:肺金本能克制肝木,由于暴怒而致肝火亢盛,肺金不仅无力制约肝木,反遭肝火之反向克制,而出现急躁易怒,面红目赤,甚则咳逆上气,咯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症状,称为“木火刑金”。 不及相侮,是指由于某脏虚损,导致其所胜之脏出现反克的病理现象。如脾土虚衰不能制约肾水,出现全身水肿,称为“土虚水侮”。 总之,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可用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规律来阐释。如肝脏有病,病传至心,为母病及子;病传至肾,为子病及母;病传至脾,为乘;病传至肺,为侮。其他四脏,以此类推。 五行学说认为,按相生规律传变时,母病及子病情轻浅,子病及母病情较重,如清·徐大椿《难经经释》说:“邪挟生气而来,则虽进而易退”;“受我之气者,其力方旺,还而相克,来势必甚。”按照相克规律传变时,相乘传变病情较深重,而相侮传变病情较轻浅。如《难经经释》说:“所不胜,克我者也。脏气本已相制,而邪气挟其力而来,残削必甚,故为贼邪”;“所胜,我所克也。脏气既受制于我,则邪气亦不能深入,故为微邪” 。 由于五行生克规律不能完全阐释五脏间复杂的生理关系,因而五脏间病变的相互影响也难完全以五行乘侮和母子相及规律来说明。《素问·玉机真藏论》已有“然其卒发者,不必治于传,或其传化有不以次”的论述。故对于疾病的五脏传变,不能完全受五行生克乘侮规律的束缚,而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去把握疾病的传变。 3、推断病情的轻重顺逆。 五行学说根据五色之间的生克关系来推测病情的轻重顺逆。由于内脏疾病及其相互关系的异常变化,皆可从面部色泽的变化中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可以根据“主色”和“客色”的变化,以五行的生克关系为基础,来推测病情的顺逆。“主色”是指五脏的本色,“客色”为应时之色。“主色”胜“客色”,其病为逆;反之,“客色”胜“主色”,其病为顺。清·吴谦《医宗金鉴·四诊心法要诀》说:“肝青心赤,脾脏色黄,肺白肾黑,五脏之常。脏色为主,时色为客。春青夏赤,秋白冬黑,长夏四季色黄。常则客胜主善,主胜客恶。” 五行学说还将色诊和脉诊结合起来,即色脉合参,结合五行生克规律来推断疾病的预后。如肝病色青而见弦脉,色脉相符;如果不得弦脉而反见浮脉,则属相胜之脉,即克色之脉,为逆,预后不佳;若得沉脉,则属相生之脉,即生色之脉,为顺,预后较好。如《灵枢·邪气藏府病形》所说:“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其相胜之脉,则死矣。得其相生之脉,则病已矣。” 4、控制疾病的传变。 根据五行生克乘侮理论,五脏中一脏有病,可以传及其他四脏而发生传变。如肝有病可以影响到心、肺、脾、肾等脏。心、肺、脾、肾有病也可以影响肝脏。不同脏腑的病变,其传变规律不同。因此,临床治疗时除对所病本脏进行治疗之外,还要依据其传变规律,治疗其他脏腑,以防止其传变。如肝气太过,或郁结或上逆,木亢则乘土,病将及脾胃,此时应在疏肝平肝的基础上预先培其脾气,使肝气得平,脾气得健,则肝病不得传于脾。如《难经·七十七难》所说:“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这里的“实其脾气”,是指在治疗肝病的基础上佐以补脾、健脾。 疾病的传变与否,主要取决于脏气的有盛有衰。“盛则传,虚则受”,是五脏疾病传变的基本规律。在临床实践中,我们既要根据五行的生克乘侮关系掌握五脏病变的传变规律,调整太过与不及,控制其传变,防患于未然,同时又要依据具体病情辨证施治,切勿将其作为刻板公式而机械地套用。 5、确定治则治法 五行学说不仅用以说明人体脏腑的生理功能和病理传变,指导疾病的诊断和预防,而且还以五行相生相克规律来确定疾病的治疗原则和方法。依据五行相克规律确定治则和治法:临床上运用五行相克规律来治疗疾病,其基本治疗原则是抑强扶弱。 人体五脏相克关系异常而出现的相乘、相侮等病理变化的原因,不外乎“太过”和“不及”两个方面。“太过”者属强,表现为机能亢进;“不及”者属弱,表现为机能衰退。因而治疗上须同时采取抑强扶弱的治疗原则,并侧重于制其强盛,使弱者易于恢复。若一方虽强盛而尚未发生克伐太过时,亦可利用这一治则,预先加强其所胜的力量,以阻止病情的发展。 抑强,适用于相克太过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如肝气横逆,乘脾犯胃,出现肝脾不调、肝胃不和之证,称为“木旺乘土”,治疗应以疏肝平肝为主。又如木本克土,若土气壅滞,或脾胃湿热或寒湿壅脾,不但不受木之所克,反而侮木,致使肝气不得疏达,称为“土壅木郁”,治疗应以运脾祛邪除湿为主。抑其强者,则其弱者机能自然易于恢复。 扶弱,适用于相克不及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如脾胃虚弱,肝气乘虚而入,导致肝脾不和之证,称为“土虚木乘”或“土虚木贼”,治疗应以健脾益气为主。又如土本制水,但由于脾气虚弱,不仅不能制水,反遭肾水之反克而出现水湿泛滥之证,称为“土虚水侮”,治疗应以健脾为主。扶助弱者,加强其力量,可以恢复脏腑的正常功能。 依据五行相克规律确定的治法,常用的有抑木扶土法、培土制水法、佐金平木法和泻南补北法四种。 抑木扶土法:是疏肝健脾或平肝和胃以治疗肝脾不和或肝气犯胃病证的治法,又称疏肝健脾法、调理肝脾法(或平肝和胃法)。适用于木旺乘土或土虚木乘之证。临床套用时,应依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对抑木和扶土法有所侧重。如用于木旺乘土之证,则以抑木为主,扶土为辅;若用于土虚木乘之证,则应以扶土为主,抑木为辅。 培土制水法:是健脾利水以治疗水湿停聚病证的治法,又称为敦土利水法。适用于脾虚不运,水湿泛滥而致水肿胀满之证。 佐金平木法:是滋肺阴清肝火以治疗肝火犯肺病证的治法,也可称为“滋肺清肝法”。适用于肺阴不足,右降不及的肝火犯肺证。若属肝火亢盛,左升太过,上炎侮肺,耗伤肺阴的肝火犯肺证,当清肝平木为主,兼以滋肺阴以肃降肺气为治。 泻南补北法:是泻心火补肾水以治疗心肾不交病证的治法,又称为泻火补水法、滋阴降火法。适用于肾阴不足,心火偏旺,水火不济,心肾不交之证。因心主火,火属南方;肾主水,水属北方,故称泻南补北法。若由于心火独亢于上,不能下交于肾,则应以泻心火为主;若因肾水不足,不能上奉于心,则应以滋肾水为主。但必须指出,肾为水火之宅,肾阴虚亦可致相火偏旺,也称为水不制火,这属于一脏本身水火阴阳的偏盛偏衰,不能与五行生克中水不克火混为一谈。 总之,根据五行相生、相克规律可以确立有效的治则和治法,指导临床用药。但在具体运用时又须分清主次,要依据双方力量的对比进行全面考虑。或以治母为主,兼顾其子;治子为主,兼顾其母。或以抑强为主、扶弱为辅;扶弱为主,抑强为辅。如此,方能正确地指导临床实践,提高治疗效果。 6、指导针灸取穴 在针灸疗法中,针灸学家将手足十二经近手足末端的井、荥、输、经、合“五输穴”,分别配属于木、火、土、金、水五行。在治疗脏腑病证时,根据不同的病情以五行的生克规律进行选穴治疗。如治疗肝虚证时,根据“虚则补其母”的原则,取肾经的合穴(水穴)阴谷,或本经合穴(水穴)曲泉进行治疗。若治疗肝实证,根据“实则泻其子”的原则,取心经荥穴(火穴)少府,或本经荥穴(火穴)行间治疗,以达到补虚泻实,恢复脏腑正常功能之效。 7、指导情志疾病的治疗 人的情志活动,属五脏功能之一,而情志活动异常,又会损伤相应内脏。由于五脏之间存在相生相克的关系,故人的情志变化也有相互抑制作用。临床上可以运用不同情志变化的相互抑制关系来达到治疗目的。如“怒伤肝,悲胜怒……喜伤心,恐胜喜……思伤脾,怒胜思……忧伤肺,喜胜忧……恐伤肾,思胜恐”(《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这就是情志病治疗中的所谓“以情胜情”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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