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最佳理由,45岁改名申请最佳理由

小孩改名申请最佳理由怎么写

小孩改名申请的最佳理由如下:重名太多、寓意不好、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和祖辈中的人重名、夫妻离婚、在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

1、重名太多,在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中造成很大不便。

2、寓意不好或者谐音不好,读起来有歧义,极大影响个人生活和小孩的心理健康。

3、名字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电脑打不出来,录入时很麻烦,对生活极为不便。

4、孩子的名字和祖辈中的老人名字相同或者相近,对祖先不尊重,所以想要改名。

5、夫妻离婚后,小孩跟母亲同住,想要改名。

6、在同一个班级里有和小孩重名的,对学习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更改姓名所需的材料

1、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用A4纸和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2、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仍在读书的由学校盖章)。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

5、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更改姓名的15条理由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具体的程序是: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改名的理由写什么

怎么还信这个呢?

更改姓名的15条理由是什么?

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根据《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要求改名的也出现有这种情况:警方曾经收到过几位出家人的改名申请,对方要求用法号来代替俗家姓名。比如,一位俗家名姓王的僧人,法号和名字截然不相同,但他强烈要求更改原来的名字为法号史。尽管叫起来有点奇奇怪怪的,这位僧人却很满意,为此民警也只好受理了这为姓王的僧人的改名申请。

孩子改名需要什么理由才能通过

觉得自己喜欢就好,如果和得来,其他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改名的理由有哪些?

改名的理由:

1、姓名中带有生僻字。

目前公安部门的字库是最完善的,生僻字能打出来,但在其他部门的电脑上,却只能以拼音或者来代替。因为生僻字电脑打不出来。

在生活与工作中给你的人际交往和沟通会带来许多的麻烦,也会给人际交往带来影响,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为了改名申请的最佳理由。

2、名字读起来让人产生岐义。

姓名中因为有谐音,便很容易让人产生岐义,并引起人们的嘲弄或者尴尬的情景出显,同时成为人们开玩笑的谈资,产生某种滑稽的效果。

在所有申请改名的理由当中,谐音产生岐义的情况也是最多的,这种情况也是属于申请改名字最好的理由。

3、重名。

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数。重名太多的情况下就应该改名。重名也必定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这也是改名字的正当理由。

4、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现在年轻人基本上不按族谱来取名,免不了会发生和祖上重名的现象。名字和祖辈上的人的名字重名。民警经过核实清楚后,一般也会帮对方办理。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夫妻离婚后需要给孩子改名的也不少,这样的情况一定要经过孩子的生父同意后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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