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患有不该结婚的病是什么,影响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是什么

一是指定传染病;二是严重遗传性疾病三是有关精神病:有关精神病,是指 精神分裂症 、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规定不宜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有:(1)严重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是指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是指什么呢

在过去的法律规定中下列疾病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很多疾病已经开始可以治愈,所以民法典出台之后,已经删除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条款。取而代之的是,患有重大疾病,结婚前应当告知,否则对方有权要求撤销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影响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在一定的领域是有神奇的效果,比如说古代战争,还有一些阵法,不过现在用处不大了,要说那些算命呀,就是瞎扯淡!

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有: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不宜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缺维生素A:指甲出现凹陷线纹,头发枯干,皮肤粗糙瘙痒,夜盲症、干眼炎,记忆力减退心情烦躁及失眠等。缺维生素B1:脚气病、消化不良、对声音过敏、厌食,小腿会偶有疼痛感。缺维生素B 2:口角溃烂,失眠、头皮屑增多,眼角膜发炎,出现各种皮肤性疾病,精神倦怠。缺维生素B 3:舌头肿痛,口臭,口腔溃疡,情绪低落。缺维生素B 6:舌苔厚重,嘴唇浮肿,头皮特多,口腔粘膜干燥,肌肉痉挛。缺维生素B 12:行动易失平衡,身体时有间歇性不定位置痛楚,皮肤苍白,毛发稀黄,手指脚趾常有麻刺感。缺维生素C:骨质和牙质疏松,伤口难愈合,牙床出血,舌头有深痕,易患感冒,微血管破裂,虚弱。缺乏维生素D:佝偻病,软化病,头部常多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