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起源于什么时候,婚姻最早出现在什么时候

婚姻制度的起源是什么?

300万年前:

人猿时期,我们的祖先刚刚学会佝偻着直立行走,他们的膝盖还无法捋直。不同种群中雌雄人猿实行完全混乱的“婚姻”形态(其实他们尚无“婚姻”概念,一切还只为了物种的生存和繁衍):多夫制、多妻制、专一配偶制。

300万年前—200万年前:

石器时代早期,蒙昧中的人类除了狩猎和逃命之外,在部落内部还盛行毫无节制的性关系——每个女子属于每个男子,同样每个男子也属于每个女子。这就是群婚制。孩子们只知道母亲,对“父亲”却一无所知。女人在当时对男人从来就不会要求承诺或要求他们负责任。

100多万年前:

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人体的自然分工逐渐使我们的先祖意识到,老夫少妻和老妻少夫不利于优生优育。从事狩猎、采集活动的中青年人与从事家务劳动和孩儿照管的老人之间产生了极其明显的精力差别。性生活便出现了以辈分划分的界线。人类进入了长达近100万年的“血缘家族”时代——班辈婚或辈行婚。

四个婚姻危险期:

第一个危险期:

孩子出生时夫妻两人的压力骤然加大,原来的嬉戏和娱乐大大减少,性生活质量下降。孩子到来所产生的“三角”关系,改变了原来的“两人世界”,夫妻对婚姻同时感到紧张、困惑、茫然。

第二个危险期:

婚后四至五年这时期夫妻容易觉得生活平淡乏味。丈夫工作了多年,却见不到什么光明前途,更加懒于做家务;妻子既要工作又要照顾孩子,忙得不可开交,夫妻都没有闲情卿卿我我,这时候他们有可能另觅知音。有位社会学家调查了七十位与有妇之夫有染的女性,发现这些婚外情多半始于单纯的友谊。当丈夫或妻子把本应说给对方听的知心话向别人倾诉时,夫妻双方都难辞其咎。

第三个危险期:

婚后七年左右社会学家的调查发现,夫妻在婚后第六至十年之间,对婚姻的满足程度降至最低点。而实际上,离婚发生率也在婚后第七至十年形成高峰。这时候,夫妻双方应以最大的忍耐,最多的关怀来帮助对方,以保证婚姻的质量。

第四个危险期:

婚后二十年左右这时候,男女双方身体状况逐渐发生变化。妻子进入更年期往往烦躁不安,担心自己魅力全失,丈夫则为日渐衰老而忧心忡忡———精力不再充沛,才思不再敏捷,打篮球打不过儿子,提升全然无望。此时他正需要理解和安慰,而妻子也恰恰有同样要求。如果夫妻不能彼此给予,那他(她)就可能到其他异性那里去寻觅。

中国最早的“婚姻”一词,是从何演变而来?

婚,其本义指男子娶妻,黄昏举行喜宴,又引申为合法的配偶关系。 姻,结亲的男家,指夫或夫之父。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势,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总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种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能将其与婚前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免和结婚、婚姻关系等法学念混为一谈。

婚姻的起源

婚姻的起源来自于人类始祖女娲娘娘。女娲是人类婚姻礼制的始祖母。女娲在民间社会有着崇高的地位,跟这一点有很大的关系。民间神话云:女娲造了很多泥人,他们在地上活蹦乱跳的,很可爱,但是,女娲发现一个麻烦——这些小泥人终会死去。上帝的麻烦是,亚当夏娃受到了蛇的引诱。而女娲的麻烦是,没有人引诱这些小泥人。女娲苦恼了一阵子,终于决定亲自上阵,引诱泥人——让他们结婚生子。女娲遂成为中国婚姻制度的鼻祖,或者说,中国史上的第一个媒婆,为此,中国古代史书称她为高媒。

婚姻的起源

婚姻的起源来自于人类始祖女娲娘娘。

女娲是人类婚姻礼制的始祖母。女娲在民间社会有着崇高的地位,跟这一点有很大的关系。民间神话云:女娲造了很多泥人,他们在地上活蹦乱跳的,很可爱,但是,女娲发现一个麻烦——这些小泥人终会死去。上帝的麻烦是,亚当夏娃受到了蛇的引诱。而女娲的麻烦是,没有人引诱这些小泥人。女娲苦恼了一阵子,终于决定亲自上阵,引诱泥人——让他们结婚生子。女娲遂成为中国婚姻制度的鼻祖,或者说,中国史上的第一个媒婆,为此,中国古代史书称她为高媒。

结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结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答:法定年龄结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结婚”这词是从什么时代兴起的?

另外,《尔雅》对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这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婚”。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

时至今日,我们已很难指出上述三种说法孰是孰非,因为经过千余年的演变,不但婚姻的意义有了更完备的发展,甚至姻亲的关系也扩大了许多。

现代有的社会学家给婚姻下的定义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社会风俗,经过某种仪式而结合的关系。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礼,而且要依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或社会认可的习俗。男女经过婚姻关系而结成夫妇,双方家庭也因此结为则亲。

男女嫁娶的关系远比婚姻的起源要早。

这是由于“性”是人类一种原始的生理需要,所以两性关系是远从有了人类就同时存在的。但原始社会中的嫁娶只是一种“自然现象”。人类知识发展以后,男女关系逐渐有了规范,形成种种婚姻制度或婚俗。这时候,男女间的嫁娶已经成分一种“社会现象”。因此,婚姻关系必须经过国家法律的许可,或社会习俗的认同,男女也必须经过婚姻关系,才能称为夫妇,建立家庭。

为什么要有婚姻?

原始社会中的自然嫁娶现象,已经可以满足人类原始的性生理需要,那又为什么还要建立婚姻关系,设立制度与规范,建立起这种“人性的枷锁”呢?

婚姻制度最初发生的原因与时代,现在难以查证。我们只能从婚姻所发生的一些作用,去追溯婚姻发生的可能原因。德国社会学家梅勒·李耳曾经把婚姻的动机归纳成经济、子女和感情三个原因,这个说法已被世人所普遍同意。

在早期的婚姻关系中,经济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从《诗经》的一些片断记载,我们可以察知早朋妇女对家庭经济的协助,《诗经》说,“掺掺女手,可以缝裳”,“女执懿筐..爱求柔桑”。

《礼记》也说,妇女要做丝、麻、布、帛的事。酿酒也属于妇女份内的工作。过去我国有些地方有男子早婚,娶年纪较大的妻子,即所谓娶“大娘子”的风俗,这主要目的也是辅助家庭经济。

在我国历史上,繁衍后代,传宗接代,一直是婚姻的主要原因。《礼记》所说的“下以继后世”就是这个意思。“孔子家语”曾以无子为七出条件之一,孟子也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到了汉朝,妇女不生子,甚至要因而入狱。北魏时代,有官员建议对于无子而不肯纳妾的人,科以不孝之罪。一直到清朝戊戌变法前后,女学兴起,女子开始接受教育,社交范围越来越广,求自由的思想越来越高涨,她们对自己的感情有了新的认识与主张,对婚顺制度也有了新的见解,追求自由恋爱的人越来越多了,有的甚至为恋爱而牺牲。现代的婚姻多以感情因素为主。男女彼此相悦,觉得有共组家庭,晨昏相伴的需要,于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迈入婚姻生活。

经济、子女、感情三种因素与婚姻的关系,随时代而有不同,中外皆然。在上古时代,经济第一,子女第二;中古时代则是子女第一,经济第二;到了现代,则以爱情第一,子女第二。这种演变,反映了人类自代价值的发现与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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