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重大疾病隐瞒怎么办,不适宜结婚的重大疾病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后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理解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对对方当事人负有告知义务,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对方当事人同意的,当然可以缔结婚姻关系。患病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尽告知义务,即不告知或者虚假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重大疾病未告知而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撤销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除斥期间为一年,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除斥期间,撤销权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民法典对隐瞒疾病可撤销婚姻是什么意思?

杨先生和女友王女士相爱多年,情比金坚。但杨先生一直有难言之隐就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现行《中华人民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虽然二人感情深厚但一直未能登记结婚,这也是杨先生的一个遗憾未能给王女士一个正式的承诺。《中华人民民法典》出台后,为保障公民结婚自由和知情权,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患有重大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从禁止结婚情形变为可撤销婚姻情形。对于一方在婚姻登记前已经告知对方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仍愿意与其登记结婚的,法律不禁止。也就是说只要杨先生在婚前告知王女士自己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王女士知道并且不介意,二人就能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两人终于能有情人终成眷啦。民法典的这一改变既保障了结婚当事人对于对方身体健康的知情权,也保障身患重大疾病人的结婚自由权,更体现了当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隐私权与另一方的知情权发生冲突时,隐私权要让位于知情权。案例二2005年李女士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样精神病,但未发病时,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2009年李女士获得硕士学位,2012年与陆先生登记结婚。2023年李女士与人发生口角致精神病分裂症发作住院治疗。此时陆先生才知道李女士患有精神疾病,懊悔不已。现行《中华人民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陆先生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认定其与李女士的婚姻无效。但在实践中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些隐蔽强,情况复杂,不易被界定,类似李女士这种隐藏近10年的情况, 婚姻无效很难认定。《中华人民民法典》出台后,对于上述案例李女士对于自身患有严重精神病知情却没有告知,若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陆先生可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还可以就此请求损害赔偿。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解释:《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特别提示:《中华人民民法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后,《中华人民婚姻法》将予以废止。(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忠

丈夫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怎么办?重大疾病包括哪些病?

6点至7.30跨了卯时和辰时了,可能会算不准八字男命: 公元1983年2月13日6时0分出生 一九八三年 一月 一日 卯时 劫 食 日 劫八字: 癸 甲 壬 癸 亥 寅 申 卯此四柱后天需补 “火”“土”军属火,你本来的名字挺不错,改称“李四钧”反而不好

重大疾病结婚后可以撤销吗?

有时候年轻气盛冲动结婚,婚后却发现另一方患有一些无法治愈的疾病,这个时候该怎么办?是离婚还是撤销婚姻?最新的民法典对这一问题有了规定,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应当在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其病情或实施情况,如果一方是在婚后才得知配偶患有重大疾病,可以自知道这个事实起的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民法典的这一规定是重在保护无过错方,毕竟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恋人登记结婚后,才发现其患有无法治愈的重大疾病。对于不知情的一方如果离婚可能会遭受流言蜚语,或者由于患有的疾病方是基因方面的疾病,可能最终会为了孩子将来的考虑,而放弃生育。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可能剥夺了无过错方的一定的生育权利。在此也给即将决定登记结婚的人提个醒,带上自己的伴侣去医院做一个婚前检测,给自己也是给他人一颗定心丸。婚前检测包括询问病史、医学检查、知识普及三个部分。其次,婚检可以筛查出的传染病多是能够通过性行为传播的。另外,如果一方明知自己是患有传染性疾病,而故意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婚检就目前的结婚条件来说并非是强制要求的,但其实很有必要,做好婚前检查,可有效预防相关疾病而且能及早采取有效治疗和预防。婚前检查对于维护婚姻稳定、提高婚后生活质量及孕育健康后代等,均有重大现实意义。

婚后发现妻子有重大疾病未告知怎么办

婚后发现妻子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婚后一年发现配偶隐瞒重病怎么办?

有时候年轻气盛冲动结婚,婚后却发现另一方患有一些无法治愈的疾病,这个时候该怎么办?是离婚还是撤销婚姻?最新的民法典对这一问题有了规定,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应当在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其病情或实施情况。可以自知道这个事实起的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民法典的这一规定是重在保护无过错方,毕竟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恋人登记结婚后,才发现其患有无法治愈的重大疾病。对于不知情的一方如果离婚可能会遭受流言蜚语,或者由于患有的疾病方是基因方面的疾病,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可能剥夺了无过错方的一定的生育权利。在此也给即将决定登记结婚的人提个醒,带上自己的伴侣去医院做一个婚前检测,给自己也是给他人一颗定心丸。婚前检测包括询问病史、医学检查、知识普及三个部分。其次,婚检可以筛查出的传染病多是能够通过性行为传播的。另外,如果一方明知自己是患有传染性疾病,而故意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婚检就目前的结婚条件来说并非是强制要求的,但其实很有必要,做好婚前检查,可有效预防相关疾病而且能及早采取有效治疗和预防。婚前检查对于维护婚姻稳定、提高婚后生活质量及孕育健康后代等,均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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