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结婚的标准,从提亲到结婚的流程

古代的法律规定结婚年龄吗,是多少岁?

古人在婚嫁年龄上是有法律条例规定的,自先秦到明清千年之间,男女普遍结婚的年龄有所区分,一般成年男子满二十周岁,女子满十五周岁便可嫁娶。

一、崇尚礼法的春秋时期

春秋时期依旧遵循旧礼,认为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当时各个诸侯国出于战争的需求将男女法定的结婚年龄稍稍往上提了一些。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就曾经下令要求齐国男女的婚嫁年龄要比周礼中规定的至少要年轻十岁。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的墨家、法家都曾提倡早婚,一来是因为在战乱时期的人们普遍寿命较短,同时也是为了向战场上输送大量的成年兵力,如此这般就可看出提倡早结婚的目的性了。

二、秦朝立法

最早将婚嫁年龄做明确规定并写进法律中的是秦朝,在秦法中有明确的表示,男子身高六尺五寸后行弱冠礼,女子身高六尺二成年后方可嫁娶。这里的结婚与年龄道无直接关系,决定权在于身高。秦朝对于男女嫁娶是有立法的,官府需要受理男女二人方可登记结婚。

三、两汉后的早婚制度

到了两汉之后,早婚现象就极为普遍了。首先是两汉的皇室早婚就很平常,国家立法要求女子年十五以上就可嫁人,若三十之前还未嫁,便要征收五倍的赋税。汉代的男子结婚年龄就要更早了。汉代的婚俗直接影响后面的历朝历代对于结婚的年龄规定。自汉代之后,普遍男子十五六,女子十三四便可结婚。

四、两宋晚婚新思潮

宋朝时诸多朝代中对男女婚嫁年龄上较为开放的一个朝代。法定婚龄虽然延续了唐代的婚姻习俗,有法律条文规定男十五、女十三便可婚嫁。可宋朝中对此婚俗持反对意见的大臣极多,同时他们也身体力行地用晚婚来直接对这项制度进行抵制。历史数据统计,宋代男女的普遍结婚年龄在十七八岁,这在奉行早婚的封建社会中,实属是思想上的求新求变。

从提亲到结婚的流程提亲 一篇文章告诉你全部

从提亲到结婚的流程提亲

一、提亲

1、准备

男方上门提亲,穿着一定要整齐,要有礼貌,恳请女方父母同意你们的婚事,得到肯定之后再确认婚期,提亲之前应该由女方家确定日期,表示尊重,提出的时候,由男方对女方家长说“我爸妈想找时间来家里拜访一下,不知您何时有空”。

2、选择提亲的日子

一般人家不大在意提亲的日子,只要是风和日丽的周末就可以了,如果有讲究和忌讳,那就是农历正月、七月不要提亲,农历的双号、或者农历公历都是双数的日子提亲会比较讨喜。

3、提亲时需要讨论的内容

婚事:确定双方家长皆同意这段婚姻。

婚期:婚期的挑选与选定。

正常来说,经过提亲后,女方家长才愿意将准新娘的生辰八字交给男方去择日;不过,也有是女方决定日期的,可以先表示希望可以在哪一月份或是订婚多久后再结婚,达成共识后,取得生辰八字再进行择日。

聘金:聘金分为大聘及小聘,男方要主动问女方的看法及意见,如金额大小,及是否收聘金等。

二、 订婚

提亲之后就是订婚仪式的举办了,订婚仪式一般是结婚仪式的“预备役”,也是需要新人好好重视的。

1、双方父母商议

不管订婚宴在哪里办,双方父母肯定要先见一面的,因为订婚是结婚的预备役,是很重要的时刻,订婚的时候,双方父母需要协商很多婚前细节。

2、下聘礼

订婚过程中,聘礼是绝对不能够少的,这也是自古以来中国人订婚的重点,现在的聘礼基本上包括四金或者礼金等,这些都要根据男方的经济情况来决定,不需要攀比,男方只要用心了就可以,当然最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尽量满足女方的要求。

3、确定订婚地点

父母见面协商的时候肯定也要确定订婚的地点,然后再决定是家里吃饭还是选择酒店等具体地点,如果是比较小型的订婚仪式,双方父母和新人在场就可以了,如果举办稍微大型一些的订婚仪式,那么宴请宾客人数和座位安排是要提前考虑清楚的。

三、 结婚仪式

最后就是结婚仪式的举办了,结婚仪式一般会比订婚隆重一些,因为会有一些仪式。

1、 接亲

首先男方要去女方家里接亲,这里根据地方习俗不同会有祭祖、接亲游戏、向女方父母敬茶等环节,等到接了新娘到男方家里,再向男方父母敬茶。当然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习俗,具体的安排还需要各位新人咨询下当地的长辈。

2、 婚宴

不同地区的地方习俗不一样,有些地方是吃中饭的,有些地方则是晚宴,所以这里会存在一些区别,婚宴则是结婚仪式的重头戏,有各种详尽的仪式,还有亲人讲话、婚礼游戏、饭后敬酒等环节。

中国古人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有制定相关的规定。我国古代其实是一个“早婚国家”,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略有不同,比如唐代,男15岁、女13岁以上;明代,男16岁、女14岁以上。《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而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00钱。唐朝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

提亲定亲到结婚流程表 超级详细的流程表

在我们国家的习俗里,结婚是需要经历3个步骤的,分别是提亲到定亲(订婚)再到结婚,那很多新人表示不清楚里面的一些流程,以及很多人经常把提亲和定亲混淆一起,那么接下来本网站就来给大家详细的分享下吧。 提亲定亲到结婚流程表 一、提亲 提亲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男方带着礼物和诚意去女方家说明想娶他家女儿的愿望。这个场合一般是双方父母和新人们。 1.提亲时间一般在早上时间, 2.新人不要插嘴:让大人们自己谈,以表尊重。 3.提亲前:新人服装要整齐,要有礼貌,告诉他们你们打算要结婚了,获得同意后,再确认定亲的日子,询问女方父母亲可以的日期及时间,表示尊重。 4.提亲日期:不用看日子。农历正月、七月不宜提亲。农历双号提亲。有的长辈喜欢有6的日子。 5.提亲人数:最好是双数,6人(不含小孩)。双亲一定要到(或家族的长辈代表或有力人士出席)+准新郎,老一辈的人提亲只要媒人到而以。 二、定亲(订婚) 定亲也就是代表这个婚事定下来了,指女方同意男方的求婚,女方父母也同意娶女儿的要求。然后双方父母张罗好一切事情,准备告诉所有的亲戚朋友来宣布男女方关系。订婚后,两个人就是未婚夫和未婚妻。 1.定亲双方沟通好:交流双方地方习俗,这是对女方父母的尊敬,双方父母商讨完定一下订婚当天流程就可以了。 2.提前半年可以给双方充分的时间准备婚礼,定日子前男方要上女方家要新娘的八字,要到后男方父母要拿着新郎新娘的八字找看命的算日子,及伴郎伴娘所忌属相等。 3.所需物品准备妥当、订婚的礼金要准备。 三、结婚 结婚就代表两家人正式成为一家人了,然后看新人们要举办什么样的婚礼,是中式婚礼还是西式婚礼呢?中式婚礼就要根据大家的当地习俗来了,需要新人们了解下当地的习俗和禁忌,因为每个地方的习俗都有所不同,很多东西都是有差别的,所以就不给大家列。西式婚礼要求到没有那么多,基本婚礼流程都差不多,委托给婚庆公司就可以。另外结婚之后一般第三天是需要回娘家的,也称为回门,回门的时候新人两个人都必须要回去,回门的时候记住不能空手去哦,会被人说不礼貌。另外回门的时候服装也要整理好,因为回门的时候会有回门宴,回门宴主要是女方邀请女方的亲戚来参加。

古代男人什么时候结婚 不同时代规定不同

古代男人什么时候结婚

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 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南北朝时期“剩男剩女”要受严惩“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在中国古代,女子婚龄标准,各朝多有变动。其中,上古周代的“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屡被提起。此说出自《周礼·地官·媒氏》篇中,如果照这么说,中国早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国家。从史料来看,实际不然。这个婚龄杠杠,不是现代婚姻中的最低结婚年龄,而是成年男女必须结婚的年龄上限。

中国古代其实是“早婚国家”,特别是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通较低。早的11岁就结婚了。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梁高祖第4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11岁出嫁的。更早的还有在6岁就结婚的,汉昭帝八岁继承皇位,娶 “年甫六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有异,如唐代,“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明代,“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

为解决人口出生和男子婚配问题,有不少朝代采取强制女性出嫁的手段。如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就曾要求,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官府就要给她找老公,逼其强行嫁人。

先秦时期已有“官媒”晋代女性十七岁不嫁“使长吏配之”

在中国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就是给男女牵红线的介绍人,《说文》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定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

过去男女结婚,没有媒人是不成的,即便真是私下定情,也得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叫“采媒”。早在先秦时期就是这样,如《诗经·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说明了当时非媒人不可嫁的现实。

后来不少朝代从法律上规定,结婚必有媒人,如果没有则违反当时的“婚姻法”。如《唐律·名例》疏:“嫁娶有媒”;《户婚》疏:“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到元代,这方面规定更详细了,《元典章·户部·礼婚》:“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籍。”意思是,媒人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得由地方威信高的老人推荐,选诚实守信的已婚妇女报给官方,登记注册,统一管理。

这种媒人是民间性质的,属私媒。而在古代还有一种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剩男”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民政部门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某些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力更大。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剩男”找老婆,给“剩女”找老公,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实是一种分配婚姻,纯是“拉女配”。《晋书·武帝纪》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孩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官媒在先秦时代就存在,一直到清代都设有“官媒”。当时有大量“剩男”被发配到,为了边疆的稳定,后继有人,曾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剩男”,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

唐代不反对女性“夫丧守志”亦提倡“夺而嫁之”

提倡寡妇再婚,也是古代解决单身男子配偶的一个手段。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在这种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与鼓励寡妇再嫁相对应的,是鼓励男人娶寡妇。在古代,一个未婚男人娶寡妇与寡妇再嫁一样,往往被人看不起。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不容易。

为此,古代不少朝代在婚姻上提倡移风易俗。在提倡寡妇再嫁的同时,也设置了再嫁的程序,强行让寡妇嫁人,如《唐律·户婚》之“夫丧守志”规定,丈夫去世后,如果妻子志愿守志不嫁人,别人是不能强行的,但祖父母、父母例外,可以让她强行嫁出去,即所谓“夺而嫁之”。

汉代严格限制富人娶妾 “庶人一夫一妇”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人类男女性别比例是保持一定的,在自然状态下基本上不会有“剩男”或“剩女”。但了解中国古代婚姻史的人都知道,过去不像现代这样实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长时间内,实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男人拥有三妻四妾屡见不鲜。

这样便人为地造成了男多女少,好多适婚男人找不到适龄的女人。由于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不少朝代对男子娶小老婆都加以严格限制,即便是一定级别的官员,能娶多少个小老婆都是有规定的,并不是说有钱就能多娶。

蔡邕所著的《独断》中,记述过汉代的纳妾规定:“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和现代一样,是一夫一妻制。到了元代,更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老百姓(庶人)不得娶小老婆。

周代办“仲春会”鼓励交友 “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造成适婚男子不能及时成家立业的原因很多,除了制度设计和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等诸原因外,很多情况下,是男女缺少谈恋爱的机会,从伦理上设置了“男女授受不亲”这类人为障碍。古人也看到了这一点,觉得不合情理,于是变着法子突破之。

实际上,在古代中国早期,男女交往是相当自由的。先秦时期做得最好,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男女交友的大聚会,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周礼》中的《地官·媒民》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从周代这一规定来看,这项活动是由官方推动的,强制执行,如果到时有人不“奔”,不参加聚会,还会受到处罚。

仲春会为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一个特殊的交往平台,大大提高男女婚配成功率。仲春会一般设在每年阴历的“三月三”,后来的清明节男女“踏春”风俗,便受到了仲春会的影响。

除了这一天,古代正月十五、七月七,也都是单身男女觅偶的良机。七月七又叫“七夕节”,被现代男女戏称为“中国古代的情人节”。可以说,古代为单身男女的婚配也想尽了法子,这对解决“剩男剩女”问题是有效的。

古人对于结婚对象有什么要求?

当我们第一眼看到这个词,马上就会想到男女婚嫁前对双方家庭条件的一个衡量。表示双方家庭条件适当,在这里面还包含着金钱,权利,地位等因素。除了婚嫁标准外,还是古建筑中的组成部分。一、男女婚姻中的婚嫁标准 门当户对,旧时指男女双方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情况相当,很适合结亲。 古人说的:“门当户对”有其合理性。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但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家庭氛围、家庭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是在一个家族一代一代沿袭下来的,即便周围的环境有变化也是不会轻易改变的。两个家庭如果有相近的生活习惯,对现实事物的看法相近,生活中才会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才会有共同的快乐,才会保持更长久的彼此欣赏,也才会让婚姻保持持久的生命力。门当户对的婚姻观念在一般情况下来说,道理上确实符合社会所处的现实环境。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门当户对的世俗观念反而会把真正的缘分永远地天壤相隔开来。二、古民居建筑中大门建筑的组成部分 “门当”和“户对”是古民居建筑中大门建筑的组成部分,这种用于镇宅的建筑装饰现今存留不多了。  “门当”,原指大宅门前的一对石鼓,有的抱鼓石坐落于门础上;因鼓声宏阔威严,厉如雷霆,百姓信其能避邪,故民间广泛用石鼓代“门当”。“户对”,即置于门楣上或门楣双侧的砖雕、木雕。形状有圆形与方形之分,圆形为文官,方形为武官,“户对”大小与官品大小成正比。“户对”1到5品可以为六个,6到7品可以为四个,以下只能为两个,普通大户人家也可以有两个。典型的有圆形短柱,短柱长一尺左右,与地面平行,与门楣垂直,它位于门户之上,且取双数,有的两个一对,有的四个两对,故名“户对”。“户对”用短圆柱形是因为它代表了人们生殖崇拜中重男丁的观念,意在祈求人气旺盛、香火永续。有“户对”的宅院,必须有“门当”,这是建筑学上的和谐美学原理。因此,“门当”、“户对”常常同呼并称。后成了社会观念中男女婚嫁衡量条件的常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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