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制度的演变,鸡的桃花劫是什么生肖

婚姻进化史 起源与演变

人在进化的时候,无论是生活的方式还是婚姻方式都在随着人的进化而改变,不同的社会方式,所产生的婚姻形态都是不同,可以说婚姻的演变史是多种多样的,那么未来的婚姻模式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知道婚姻的起源。 一、母系社会-----起源 为什么婚姻是最开始起源于母系社会的呢? 这是按母系计算,世袭血统关系的社会组织。 主要是原始农业和家畜饲养的出现,男子主要从事外出事渔猎活动,女子从事采集活动。而渔猎的难度是非常的大的,并且不是每天都可以猎到动物,但是,采集活动只要是环境不发生大的改变,那么,女性的采集每天基本上都可以保持满载而归的,所以采集活动比渔猎活动的获得的食物来源要更加稳定,更具历史考古学家的统计,原始社会中80%的食物都是由女性采集共给食物来源。 也就是说在生产经济生活中取得了主导和支配的地位,就称之为“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的婚姻形态是,“走婚”。 走婚是母系社会中重要组成的部分。 走是一种夜合晨离的一种关系,也可以理解为一夜情。走婚的特点就是,男女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只有在晚上男方会到女方家居住,白天各自忙各自的生活和劳动。一到晚上,男子会用独特的暗号敲开女子的房门。走婚的男女,维系关系的要素是感情,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者性格不合,可以随时切断关系,因此感情的自由度是最高的,在走婚的方面女子占据主导权,女方一旦不再为男子开门,走婚关系就宣告结束。 “走婚”是繁殖的途径,也是男女情感连接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本质是临时组合---随时可以合---随时可以分,的自由式形式。 二、父系社会 这是按父系继承的血统关系的社会组织。 父系的社会组织的出现,主要来自与原始的异常大的自然灾害和环境突变造成的。原始社会的历史中曾经反应出,有数年的时间因为环境的改变,造成了土地干旱冬日暴雪,食物供应嫉妒困难,我们的祖先的饿到只可以在树底下刨种子来维持生命。 种子的发现,也代表着农业与饲养业的出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子在生产部门中突出地位的出现,男子开始占据主导的地位,男子为了保证自己血统的纯正性就开始支配女性来保证自己的血统。 父系社会最突出的模式是,“一夫多妻制”。 由过去以母系部落集体生活存在的群居组织,逐渐演化成以家庭为单位的父系社会。 父系社会逐渐诞生了“私有制”这是人类进化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各种战乱和争斗的根本原因。 婚姻的本质就算继承财产和传宗接代,对于男子而言传给谁?必须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怎么确定这个孩子是我的? 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格控制女子的贞洁----确保女性是自己生育后代的唯一性对象----这种方式简单粗暴却简单有效。 这就确保了财产继承给了自己的后代。 婚姻是一种社会契约,契约的双方就是夫妻,但这份契约的本质并非是夫妻双方,而是男性与其他男性之间划分女性“所有权”的契约。 这样的婚姻关系是不平等的,女性从来没有被当成个体来对待,她自能算是丈夫传宗接代的私有财产。 这个时期的婚姻制度本质上是产权制度。 由此得出,婚姻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和“爱情”没有必然的联系。 三、封建社会 这种婚姻方式演变到极致,尤其是从汉朝开始,儒家文化占据主导地位,“贞操观”和“三从四德”是一直束缚女性的价值观。 女性在封建社会体系下,没有任何生产力,只能依附男子而获得生存,此时女性几乎没有作为人的尊严。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很多的观念都是根深蒂固的,即便是到了近代,无数人都还在受到封建思想的毒害和影响。即便是到了今天在很多的偏远山村,女性属于一个从属物,没有任何的尊严和地位,这样的婚姻的本质是一场交易。 四、现代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度 现代的一夫一妻制的出现主要是有二个原因。20世纪60-80年代 一是生产力的大幅提高,女性不用依附于男性就可以活动生存。 二是男女比列是失衡,因为强烈的男孩偏好,特别是农村地区,追求生男孩的观念一直存在,再加上现代的科技条件发达,使得生男孩变得容易,所导致的男女比列失衡。 所以说婚姻制度的演变是离不开传宗接代和生存,一旦现有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改变,那么婚姻的方式也会随着发生改变。

婚姻的婚姻发展史

▲婚姻的起源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但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于是,婚姻出现,妻子成了丈夫的财产。一开始规矩还不严,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所以当时普遍有“杀首子”之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后来,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个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仅是父母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婚姻的演变在人类社会中,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永恒不变的,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发展到原始禁忌、习惯、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及历史类型如下: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及历史类型一、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婚姻家庭制度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制度,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因而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在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与人类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形态。群婚制群婚即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群婚制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种。1、血缘群婚制血缘群婚,就是按照辈份划分婚姻集团,同一辈分的男女之间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也互为夫妻。??血缘群婚排斥了不同辈分之间的通婚,这一进步是自然选择规律发作用的结果。2、亚血缘群婚制亚血缘群婚,又称普那路亚家庭,或伙婚制,是群婚制的高级阶段。亚血缘群婚,仍然是同辈分男女间的集团婚,但排斥了兄弟姐妹间的通婚。亚血缘群婚制,是指若干数目的姐妹和若干数目的兄弟共同结婚。拓展资料:?典型的形式是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特点:配偶的范围比群婚制缩小,关系相对稳定;但与一夫一妻制相比,男女结合的很脆弱,容易解除。因此,它既有群婚的特点,又有一夫一妻的雏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家庭制度在历史上经历哪些阶段,为什么最后实行一夫一妻制

母系社会好像是一妻多夫,后来封建社会是一夫多妻,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就是一夫一妻了 因为人多了太闹腾了.

婚姻制度的演变

法律分析:1、原始群婚。原始群婚是人类早期祖先进行的一种两性偶合关系;

2、血缘婚姻。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进步,原始人群逐渐分化,形成了不同的集团部落;

3、亚血缘婚。亚血缘婚又称为伙婚,此种婚姻与血缘婚姻的最大区别就是血缘婚姻只是禁止父辈和直属下辈之间进行通婚,而伙婚除此之外,还禁止同辈兄弟姊妹之间产生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原始社会时期婚姻形态的演变?

一、群婚

群婚又称杂乱婚,是原始时代的第一个婚姻形式。这种婚姻形式以没有固定配偶为特点。人类尚未摆脱动物的野性,当时也没有道德伦理的相关概念,人类为了繁衍,不分年龄和辈分,更没有亲属的概念。《列子汤问》中曾说这个时代是“男女杂游”,就是说这种混乱的婚姻形式。

二、血缘婚

血缘婚又称族内婚,是原始时代第一个产生婚姻制度的婚姻形式。这种婚姻形式是以同一个集团中,同辈之间可以产生婚姻关系,排除不同辈分亲属之间的婚姻为特点。但是这种婚姻关系有个典型式样,就是同辈之间的男女互为共夫或者共妻。

一旦有女子怀孕产子,不知道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只知道孩子的母亲是谁,母亲也知道哪个是自己生产的孩子。这就形成了后面发展成母系氏族一个很大的原因。

由于血缘婚所生产的子女多为畸形,对人体素质造成的危害,威胁到了人类的发展,人类开始在氏族群中实行某些禁忌,进而发展成为亚血族婚。

三、亚血族婚

又称族外婚,或者伙伴婚。这种婚姻形式开始排斥同胞兄弟姐妹间的婚姻关系,最终禁止旁系兄弟姐妹,即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和曾孙之间的婚姻关系。

这样,本氏族的兄弟或姐妹就必须在通婚的对方氏族中寻找伴侣,但是仍旧是共夫和共妻的形式,生产的子女依旧是“不知其父,只知其母”。

这种婚姻形式下,男子死后,要葬在自己出生的氏族墓地,不能和女方姐妹同墓合葬,其所生的子女归女方所有,死后同母亲合葬,不能同父亲合葬。这也是古书中所说的“感天而孕”的情况,因为那时候的人类还不能理解生殖与性行为的关系,而归为上天的神力创造的原因。

四、对偶婚

对偶婚是介于亚血族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个婚姻形式。即异姓同辈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实行一男一女对偶同居关系,以女子为中心,男子只有在女子家中过夜的权利。是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约束而稍有固定的婚姻形式。

男女各自的伴侣可以想换就换,不受约束,所以子女仍旧是“知母不知父”的状态。早在群婚制时期,对偶婚现象就时有发生,很长时间内,两种婚姻形态是并存的。

在对偶婚盛行时期,也有一名男子与多名女子,或者一名女子与多名男子的牢固结合。现今很多少数民族的风俗中仍有对偶婚形式的体现。

五、赘婚

赘婚即男嫁女娶,俗称“倒插门”。是男嫁女娶,从女居的婚姻形式。在对偶婚时期,男子到女子家过夜,有时参加女家劳动,有时参加自己家劳动,但是所生子女归属女方。到了一夫一妻制时期,则是女子嫁到男家并在男家劳动,所生子女也属于男方。

由于当时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为了弥补女子“从夫居”的损失,有能力的家庭会拿出一定的彩礼给女家作为赎金,建立女嫁男娶的婚姻形式;

但是一些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缺少钱财,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自己的子弟到女家从事一定期限的无偿劳动,以实现换到妻子的婚姻关系,这就是古书说的“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

男子给女家劳动的时间有长有短,长则几年,短则几月。此间,男子要接受女家的监督,并经受各种艰苦的考验,以证明自己有养家糊口的能力,才被允许结婚或入赘,这算是一种考验,故又称“考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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