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随时可以改吗,改名字能改吗

孩子的名字可以改吗

2010年十二生肖运势--蛇2010年——庚寅年属蛇人的流年运程1941、1953 、1965、1977、1989、2001肖蛇之人进入庚寅年,是为较差的一个流年运程,虽然年支生月支,但从五行属相上来分析属六害之一,针对肖蛇之人来讲,只有极少数人在本年度能发展起来,大部分都处于低调状态:自身的工作事业方面很难有所发展,或自身的健康较差、常遇小人等;或财运较差,或经常遇到破财之事;在职人员财运平平,对求外财者来说非常艰难,须要谨防上当受骗;本年度不利于交友、求职、与人合作、求财、办厂、办公司等;已婚者感情平平,切忌夫妻之间发生口舌争执之事,凡事应以“忍”字为先,以免遭遇第三者插足,给家庭造成伤害,未婚者在感情方面应防止上当受骗;肖蛇的儿童如能在出生的北方求学还是比较有利的;身体健康方面应以注意呼吸系统为主,并注意口腔、牙齿方面的不利。建议:在春节前后,可敬奉太岁或佩带本年度吉祥物来破解一年的不利因素;生肖蛇的流年助运吉祥物如意守运符笑口佛开运吉祥物:如意守运符/笑口佛材质:翡翠—开光加持说明:此年对生肖蛇的朋友来讲,可谓是命犯“六害”,暗受“寅巳申(虎蛇猴)之三刑”伤克,多有小人是非偏多,磕碰刑伤之事临身之象,因此借助如意守运符的功德,对于2010年生肖蛇的朋友害太岁、刑太岁而言,以菩萨的右手竖掌化解凶星、灾祸,避挡一切不祥之物近身,左手持如意纳祥,催福、保平安,化解生肖蛇犯害太岁所带来的一切不利信息。此年对生肖蛇的女士来讲,同样是命犯“六害”,受三刑伤克,同样要注意小人是非之事,磕碰刑伤之灾。但生肖蛇的女士此年“阴火交加,木旺火焚”容易对健康产生不利,体质伤害,所以董易林老师与几位高僧结合易理共同为2010年生肖蛇的女士专门设计了“笑口佛”以“笑纳百福,厚德载物”的气度,佑生肖蛇的女士在本流年内安康吉祥。作用:避让太岁、化解与太岁犯冲、害、刑的不良信息,提升福、寿双星临身的力量。请购指南:如意守运符是2010年生肖虎的守运符,及生肖蛇、生肖猴的如意守运专用吉祥物。随身佩戴,或在专家老师指导下佩戴、请购。注意事项:1、第一次摆放和佩带的时间在早晨7点到9点之间。2、不要让外人触摸,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除外。3、如不小心遇污、遇水、遇别人触摸等,或者需要清洗及消磁的方法是:以盐水洗刷消磁为主,(注;不要用漂白粉、牙膏、肥皂等),然后在中午11时到下午13时之间的时间,晾晒一小时即可。(中午11点到下午1点属于午时,午时是阳气最强的时刻)。黑曜石貔貅风水助运物:黑曜石貔貅材质:天然黑曜石---开光处理说明:生肖蛇在2010年逢虎太岁犯六害,受三刑伤克,以佩戴“如意守运符”及女士佩戴“笑口佛”化解。而从风水布局上来讲,东南方为巳蛇方的本位,东北方为寅虎方的本位,这样在东南方摆放一对“黑曜石貔貅”,即可镇住虎方不来伤害,又可招财辟邪,能把凶煞化为平安。因此在家中或是办公区的东南角摆放“黑曜石貔貅”一对,可化解破财和被小人陷害的局面,避免负面能量的干扰,去除霉味气息与晦气。作用:黑曜石具有极度辟邪化煞作用,以黑曜石材质设计的“貔貅”具有财纳四方,辟邪护主的功效。请购指南:适合2010年生肖蛇之人摆放。可安放于家中、客厅、办公室的东南方位置或者在专家老师指导下安放、请购。注意事项:1、第一次摆放和佩带的时间在早晨7点到9点之间。2、不要让外人触摸,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除外。3、如不小心遇污、遇水、遇别人触摸等,或者需要清洗及消磁的方法是:以盐水洗刷消磁为主,(注;不要用漂白粉、牙膏、肥皂等),然后在中午11时到下午13时之间的时间,晾晒一小时即可。(中午11点到下午1点属于午时,午时是阳气最强的时刻)。生肖蛇的流月运程农历正月份阳历2月4日~3月6日)干支戊寅,进入阴历正月,生肖蛇虽得二木相生,但身处六害之月,因此各方面仍难以有所发展,尤其在工作事业上表现得更为明显;在职人员不但财运平平,而且耗量较大;不利于求职、求财和大的投资,且易遇小人,谨防上当受骗;司机同志应防止碰伤、摔伤等红伤之事;夫妻感情平平,未婚者应注意感情的发展;身体方面需注意四肢与呼吸系统。本月最忌方位:出生地的东北与东南。农历二月(阳历3月6日~4月5日)干支己卯,此月为肖蛇人的相生之月,与上月相比有较好的改观,工作事业渐入佳境,在职人员很易得到额外的收入,对求职、经商、个体经营者来说财运也较为顺利;夫妻感情平顺,未婚者利于求婚恋爱;本月份有利于求职、办厂、办公司、经商、外出求财、探亲访友等事情,身体健康平平。本月最忌方位:出生地的东北方。农历三月(阳历4月5日~5月5日)干支庚辰,肖蛇进入辰月,为与月令相生之月,利于各方面事情的顺利开展,本月份工作事业发展顺利,并且有好的机遇降临,应抓住时机,努力使自己的事业更上一个台阶;财运较平和,在职人员易有额外收获;本月份利于求职、招工、个体经商、旅游、外出、交友等;夫妻感情尚可,未婚的肖蛇之人利于求婚、结婚、恋爱;身体健康方面注意呼吸系统与肠胃。本月最忌方位:出生地的西南方。农历四月(阳历5月5日~6月6日)干支辛巳,农历四月份为二蛇共进之月,即相争又相扶,属吉凶参半的流月运程,而且从命理五行角度来分析,月令与太岁形成相害之势,对于本月份工作事业的开展会倍添阻力,同时对求财、求职、建厂、开公司等都有较大的难度;在辛巳流月里,各方面均应注意,防小人、破财、官司口舌等;夫妻感情平顺,未婚肖蛇之人在恋爱中应防上当受骗;虽然此月较差,但只要把各项事情细心安排调理,遇事三思,多与知心人商量,定能平稳地把处理好各种事情,得到较好的效益,常开车的肖蛇之人应注意安全,以免出现灾祸;为防万一,可挂平安符调理,健康方面注意口腔与四肢。本月最忌方位:出生地的东北与西南方。农历五月(阳历6月6日~7月7日)干支壬午,进入农历五月于肖蛇之人来讲即为比劫流月,又有桃花星降临,在工作中应加强与朋友同事之间的沟通,搞好团结,说话办事需特别小心,以防祸从口出;已婚者应防第三者插足,未婚的肖蛇之人正是桃花旺盛时期,适合恋爱、交友;财运良好,但需防破财、偷盗、口舌官司;本月份在职人员财运平和但不利外财;对经商、个体投资、建公司、建厂等方面稍差,注意投资;身体健康需注意口腔与心脏方面的不利。本月最忌方位:出生地的正南、西南。农历六月(阳历7月7日~8月7日)干支癸未,肖蛇巳火生月令未土,与月令相生,十分有助于工作事业的顺利开展,并且比较利于外出求财、做事,本月份可以筹建自己的工厂、公司、房屋及求学等,会对以后的发展有较好的帮扶作用;对在职人员来说,利于外财或有额外的收入;夫妻感情平和,未婚肖蛇人利于恋爱、求婚;对学生来说,在学业上会有较明显的好转;本月份需多注意老人与自身的身体健康,防止胃肠道方面的疾病。本月最忌方位:出生地的东北方、西南方。农历七月(阳历8月7日~9月8日)干支甲申,肖蛇之人进入农历七月,太岁冲月令,然月令申金又克太岁寅木,同时又遭遇寅巳申三刑,因此,本月份对于肖蛇的朋友来讲,是比较艰难的一个流月运程,不但要面对来自工作事业方面的压力,同时多数肖蛇之人都有工作变换或搬迁、搬家的可能;本月份财运较差,非但不利于办厂、建房、开公司等,同时对求职或求外财、出外谋生等均不利,还需严防官司口舌、破财,防小人;常开车的肖蛇之人应特别注意安全,以防灾祸发生;夫妻感情平平,应注意疾病防范,未婚者要注意恋爱关系,防止上当受骗;身体方面注意呼吸系统与肠道的健康。本月最忌方位:出生地的东北、西南、东南方。农历八月(阳历9月8日~10月8日)干支乙酉,此月为肖蛇之人的半合之月,工作事业方面有所好转,利于求财、求职、办厂、办公司等,需要在稳中求进,切忌急于求成;已婚者夫妻感情平和,未婚者利于恋爱、求婚等;在职人员财运较好并利于外财,切忌无义之财的收取;身体健康方面注意口腔与呼吸系统,尤其是肖蛇的老年朋友。本月最忌方位:出生地的东北方。农历九月(阳历10月8日~11月7日)干支丙戌,肖蛇之人进入戌月,即相生于月令又与太岁半合,综合分析为十分理想的运程,工作事业方面能够得到较好的发展,财运旺相,有利于求职、建厂、办公司、开业、经商等各项事情的开展;外出旅游、外出经营、交友等也是比较理想的;对于未婚者来说,同样为比较理想的嫁娶、结婚、恋爱的时期,已婚夫妻感情平顺,但需防止第三者插足;身体方面注意口腔与四肢的健康。本月最忌方位:出生地的东北方。农历十月(阳历11月7日~12月7日)干支丁亥,进入亥月对于肖蛇之人来讲,既相冲又相克(月令亥水克自身巳火),本月内自身的工作事业方面会有较大阻力,同时来自于各方面的压力也会加大,并有明显的动荡感;财运平平,在职人员会有工作调动或搬家和经常外出的现象,总之工作、事业、心情等都难以稳定;因此,在本月内不但要小心应对来自工作事业方面的不利,夫妻感情也需细心呵护,未婚者应注意恋爱关系,以防失恋或上当,并需防小人陷害、防破财;对较大的投资、建厂、开公司、合伙经营等都要三思而后行,多听老人与好友的建议为妙;经常开车的肖蛇人应注意交通安全,以防灾祸发生,身体方面需注意腰、肾方面的健康。本月最忌方位:出生地的四个角。农历十一月(阳历12月7日~1月6日)干支戊子,月令子水克肖蛇人的年支巳火,工作事业方面与上个月相比有较好的发展,但应在稳中求进,切忌急于求成;本月份财运顺畅,如办厂、办公司、开业、经商等各项事情都会得到满意的回报;夫妻感情较平和,未婚的属蛇人利于恋爱,但不利于结婚嫁娶,健康平平,注意颈部与腰腿疾病,少到出生地的东北方为佳,其他方位平平。农历十二月(阳历1月6日~2月4日)干支己丑,此月为肖蛇之人的年支生月令之月,又为半合,整个十二月对肖蛇之人来说均属吉祥顺利的运程,尤其利于工作事业的开展;财运虽然很好,但财来财去,收入大,开支多,本月份应注意节省;对于求职、办厂、开公司、搬家、搬迁都较有利;已婚夫妻感情较深,未婚者利于恋受、交友、求学、求职,并利于结婚、出嫁;在职人员财运较佳,易得额外之财;多注意家中老人的身体健康与自身的脾胃之疾与呼吸系统。多到出生地的西方出游或做事为吉,共他方位平平;此月应多思考一年的兴衰,总结成败,以便为下年取得更好的成果做准备。

改名字难吗

问题一:现在改名字难吗 不难,只要办一些手续!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 (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 (3)民族成份变更。户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人民 *** 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问题二:改名字很难吗 改名字超级麻烦!给你个建议:现实中你可以自己改一个名字,告诉别人,让别人都叫你改好的名字,如果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要填写,或签字的话,你就写你原来的名字!这样就OK了! 但是名字还是可以改的,不过想改名字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的,(不管你改几次,只要有充分的理由就可以)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因为户籍系统也是联网的,假如你地区没有和你重名的,在网上一查就查到的,这时候你就要和工作人员说一点儿小话儿了,明白我的意思吗? 下面是改名字的具体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男或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年XX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学校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 问题三:在中国,改名字难吗? 新生儿出生(暨姓名)申报: 新生儿出生后,应在3个月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出生证明、计划生育证、户口薄,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登记。逾期需填写《申请人户审批表》,经或户籍科批准后,才能办理入户登记。对因违反计划生育没有领到计划生育证出生入户者,应通知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凭计生办处罚凭据方准办理落户手续。 公民申请更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更改姓名,需填写《居民变更身份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持户口本等到各县、市户证处审批办理。未成年公民申请更改姓名的,由父母一方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审批办理,父母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居委会签署意见后审批办理。 问题四:现在改名字好改吗? 楼主多大了?名字是越大越不方便更改的。身份证啊,护照啊,毕业证书啊等等都要重新改,满麻烦的。 以下供参考: 《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需要提醒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记录,包括毕业证、社保证卡、公积金帐户、甚至婚姻证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则的话,遇到需要审查相关证件时,姓名不符将带来无尽的烦恼。 基于以上考虑,你若坚持要改名字就应该在上述问题都还没有形成前进行,以现在就改为最佳。 身份证上的住址是学校的地址,说明你的身份证是在学校办理的,那么你的户口肯定是在入学时迁到了学校,属于学校的集体户口,当然你不会有户口簿,但在学校的集体户口上,你会有一张属于你自己的单页。你的任何户籍变化(包括姓名变更)都要在户籍登记中载明。 你现在正上大三,改变后的姓名将出现在你的大学毕业证书上,应该说因姓名变更而需要同样变更姓名的证件或证明还不是太多(中小学的毕业证书以及其它资料等变不变,都不影响你最后学历证件上的姓名效力),或者基本可以不予考虑。上文提到的诸如社保证卡、公积金帐户、甚至婚姻证明等,你现在还都没有。这也就是你现在改名字时机最佳的原因所在。 什么是户口簿,参阅以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问题五:想改名字 现在改名容易吗? 不 首先要在你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证明,持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进行修改.要带上户口簿和省份证,到后一般就会告诉下一步要怎么做了.,在出生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并且得到许可.但这个程序很困难,可能需要一些人情费,或是有熟人.将身份证和户口改过来以后,再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经审批把档案改过来,就可以了. 总的来说,身份证号是不变得. 只要您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改名: 根据《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 问题六:办身份证改名字难吗 姓名一旦入了户口,想改时不是一般的难,是相当的难。 一、首先是要有充足的理由。你说随便填一个理由,公安机关绝对不会批准你改名。最好的理由是:“与同班同学同名”或“与邻居同名”或“与亲戚同名”等。 二、办理步骤: 1、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处提出改名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父母单位加意见盖章。 3、带以上申请表、户口簿和身份证等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变更姓名手续。 三、这个过程非常复杂、繁琐,还需要一定时间。因此,要改名你得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姓名改好后记得即时办理身份证哦!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快证,快证七天可领证,费用60元(特区80元)。 祝顺利、好运! 问题七:现在改名字难吗?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我国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对公民姓名权的保护。 但是,《民法通则》并没有明示“公民改变自己姓名”所依据的“规定”是什么、此规定应当由什么机关来设定。于是各地的公安或者民政部门都出台了限制改名的解释、细则。 实践中的一般情况是――没正当理由公民不能改名如果是未成年人,只要符合程序,基本都进行办理。 不过,在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的要求中,多数是因为父母亲再婚,而导致改姓的情况。这一情况在公安机关中属理由充分,在材料充分和审批合格情况下允许更改。 不予办理改名手续是因为在认定事实的过程中认定你改名的理由不充分。如果你要起诉的话,就以为被告提起不作为的行政诉讼。我认为姓名权本来是你作为公民可以自由行使的权利,公安或者民政部门都出台了限制改名的解释、细则明显是对公民姓名权的限制侵犯。根据法理的价值冲突理论:自由》正义》秩序 依据相关规定拒绝你改名的行为不合法,你起诉的时候一并提起对该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你有很大几率赢,影响大的话甚至可以终结更改姓名需符合相关规定的历史。 不过不建议起诉,去和反复协调吧,全国都这样,实在看不下去就诉吧!祝你好运! 问题八:户口本上现在好改名字吗?? 是可以改的,不过你需到带上 户口本、身份证 到你 当地的户籍管理处办理。 -------------------------------------------------------------- 只是建议,没这方面经历哈。不过相信通过正规渠道是可以更改名字的 ---------------------------------------------------------------下面是我在网上查的相关说法: 今年7月1日起,更改姓名的政策有了松动。 年满16周岁的成年人只需要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申请2.户籍证明3.单位或学校证明即可。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即可,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无须以前那样需要离异的父母双方均同意。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找社区民警,他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上报分局审批,然后通知你结果。只要理由比较充分(如单位有重名,姓名谐音不佳,字面性别趋向颠倒等等均可视为理由充分)通过审批的希望是很大的。五一十一办身份证的相关部门也要视各地的情况,我家那里的就经常放假.....好运吧!!! 出处:zhidao.baidu/question/1550175 采纳哦 问题九:改名字的理由要怎么写才容易通过 楼上的朋友的回答真的有点儿意思! 你改名字要去 *** 吗???算命的说名字不好就给你改???唉...... 改名字真的是很费劲的一件事,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是绝对不会给你改的,除非你和户籍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关系,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或者名字中含有“生僻字”,不用缓役我的回答,我的回答不但是经验而且还是户籍的朋友教的,不过,如果没有很你重名的你撒谎说重名也是不可以的,因为户籍部门是可以查询的,至于你怎么去改,我只能教你改名字的步骤,如果不能通过,那就只有你自己去想办法疏通关系了! 下面我就加入你以“重名”的理由去申请改名字: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阀XX,性别,?,?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学校.单位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 (超过16周岁就应该公证的,可他们也有的时候抽风,不要先公证,万一他们不要就省200块钱的)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好象是19块钱,我记不清了) 天天开心!!! 问题十:改名字难不难,,,,, 有关系简单

可以改名字吗

【法律分析】:成年人可以改名字。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成年人更改姓名的程序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现在改名字麻烦吗?

关于改名问题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正当理由”时候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机关很难批准。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恐怕要市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如果你没有很充分的理由和关系是很难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办了身份证,别的证件和学生档案就都作废了,重新办,也很麻烦。《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1958)》【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现在可以改名字吗

【法律分析】:20岁以后可以改名字。

改名条件:1、未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3、理由要充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自己的名字可以改吗

【法律分析】:可以。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此,理论上不管何时都可以修改自己户口簿上的名字。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A、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B、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C、户口簿、居民身份证D、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已经登记在户口本上的名字是可以更改的,但是如果要改的话还是要趁早去改,不然以后涉及到到名字情况多一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的镇,以公安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为户口登记机关。《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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